深圳商報·讀創客戶端首席記者 謝惠茜
近日,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公布的信息,陜西金融監管局同意長安銀行增資擴股方案,募集股份不超過26.11億股,批復中要求“募集資金全部用于補充核心一級資本”。這對于長安銀行而言,無疑是“久旱逢甘霖”,可解其資本充足率下滑“之渴”——長安銀行今年三季度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已降至8.23%,僅高于監管最低要求7.5%的0.73%,資本補充壓力極為緊迫。
批復中還要求,長安銀行應嚴格審查股東資質,按程序向陜西金融監管局申請核準相關股東資格,并嚴格核查入股資金來源,確保入股資金為來源合法的自有資金,不得以委托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確保增資擴股的真實性。此外,長安銀行在募集資金到位后,需及時向陜西金融監管局提出變更注冊資本申請,嚴格遵照有關法律法規完成變更事宜。
公開資料顯示,長安銀行成立于2009年7月,是在陜西省委、省政府主導下,經原中國銀監會批準,重組寶雞、咸陽、渭南、漢中、榆林五家地方金融機構,引入延長集團、陜西煤業、陜西有色等戰略投資者,以新設合并方式組建的陜西首家省屬法人股份制商業銀行。
長安銀行初始注冊資本僅為30億元,自成立以來,已進行過多次增資擴股:2014年及2015年,該行通過內部增資擴股,分別增加注冊資本6.34億元和1.62億元;2016年,通過定向增資擴股,增加注冊資本10.03億元;2022年,通過定向發行15.07億股股份,募集資金46.55億元,增加注冊資本15.07億元。2021年及2024年,長安銀行還相繼發行了規模為30億元及20億元的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并于2024年發行了30億元二級資本債。
得益于此,該行注冊資本金從最初的30億元增至75.77億元。截至目前,長安銀行前三大股東分別為陜西延長集團、陜西煤業集團以及陜西有色集團,分別持股19.04%、18.71%、11.22%。
據未經審計的財報信息顯示,前三季度,長安銀行完成營業收入76.43億元,同比增長18.08%;實現凈利潤18.82億元,同比增長6.11%。截至9月末,該行合并口徑下的資產總額為5784.96億元,吸收存款4180.86億元,發放貸款和墊款3393.64億元。
與此同時,截至9月末,按照資本新規合并口徑計算,該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僅為8.23%,一級資本充足率為9.62%,資本充足率為11.66%。此外,該行不良貸款率雖未公布最新值,但2024年末已升至1.85%,撥備覆蓋率降至173.44%,低于2023年末的191.15%。
在一邊不斷積極“補血”的同時,長安銀行“罰單”纏身。
今年以來,長安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相關責任人共收到多筆監管處罰,其中7月便收到兩筆罰單,主要集中在支付結算、內控管理及保險銷售合規領域:
7月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披露,長安銀行榆林分行因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被罰款8萬元,兩名相關責任人同步被罰1萬元;
7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陜西省分行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長安銀行被罰400萬元。時任長安銀行網絡金融部總經理胡某平、時任長安銀行運營管理部總經理荊某瑩對此負有責任,均被罰款8萬元。
去年8月,長安銀行曾卷入“12.52億元存款丟失”風波事件,引發廣泛關注。今年12月12日,浙江證監局披露處罰公告顯示,對優策投資罰款2100萬元,對3名責任人員罰款1425萬元,對實際控制人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基金業協會同步撤銷管理人登記。
據處罰公告披露,長安銀行和優策投資簽訂的《協議存款合同》中曾明確約定“不得劃入其他賬戶,且不開通網銀”,但涉事私募仍用網銀轉賬的方式將資金轉出,導致了一場“存款丟失”風波事件。但截至目前,尚未有關于長安銀行此事的金融監管罰單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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