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界面新聞報道,據信用中國網站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書顯示,12月2日,南昌贛醫醫院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劣藥行為,被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6.1萬余元,沒收2.6萬余元。
處罰事由顯示,該醫院員工以該醫院名義私自轉運江西省兒童醫院患者唐某某至上海市內醫院急診,全程往返路程為1600公里,轉運業務收取該患者轉運費2.8萬元,因該醫院未對案涉救護車及員工進行有效管理,致使該醫院工作人員駕駛救護車轉運服務中,在“救護車費”公示標價外加收價款1.7萬余元。此外,該醫院存在使用超過有效期的藥物、在醫療服務過程中有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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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江西新余的唐先生向媒體反映,2025年4月他將患重癥的孩子從江西省兒童醫院轉至上海治療時,800公里的路程被“民營救護車”收取了28000元轉運費,轉運費是直接轉到司機的個人賬戶,且無費用明細及發票,令人質疑其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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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晚,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情況通報:
近日,有患者家屬質疑南昌贛醫醫院救護車轉運收費問題,引發輿論關注。為維護患者權益,省、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迅速成立聯合調查組,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開展調查核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患兒唐某某于2025年4月4日20時26分因病入江西省兒童醫院心臟重癥監護室緊急救治。因病情危重,4月8日19時20分許家屬提出急需連夜轉運治療。由于就診醫院無符合跨省轉運條件的救護車,經家屬請求,診治醫生聯系了贛醫醫院救護車。救護車司機與家屬溝通,約定轉運費2.8萬元,分兩次支付。江西省兒童醫院派出兩名醫護人員隨車護送,并攜帶使用ECMO(體外膜肺氧合)等相關搶救設備和藥品。4月9日5時許,救護車到達家屬指定的上海某醫院緊急救治,患兒轉危為安。
調查發現,救護車所有方南昌贛醫醫院存在收費不合理等問題。目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已責令其退回了不合理收費,并暫停醫療轉運服務。下一步,我委將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事件進一步調查核查,如發現違規違法問題將嚴肅查處,同時對轉運救護車規范使用加強監管,堅決維護患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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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界面新聞、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 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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