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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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有個帖子論十大“三絕碑”。看了以后,會心一笑,20年前我曾議論過這個話題,沒想到話題重提,熱度不減。
“三絕碑”是對古代碑刻的一種評價。所謂“三絕”,不外三要素——名人、名文、名書(書法),也有人加上名刻,不過那不是主流。就其功能而論,刻石立碑是對古代名人的紀念。因此,名人是實質、是主體,名文、名書是形式、是載體。
在當今書法圈,評價碑刻的某些標準,不僅名人這個主體、實質被忽視了,甚至名文這個形式、載體也被忽視了,只剩下作為記錄工具的書法——這個純然的載體與形式。古代為一些名人賢士樹碑立傳,肯定不是為了讓后人拓片、臨帖、練習毛筆字,其根本目的是為了彰揚他們的功業或言行,從而為后人提供楷模與鏡鑒。
竊以為現存最著名的“三絕碑”有兩塊,都是唐碑,一是陜西麟游的“九成宮醴泉銘”,記錄唐太宗在經歷了隋末戰亂之后,休養生息,修舊利廢,修繕九成宮的故事。碑文的撰寫人是初唐政治家魏征,而碑文書法則是初唐名家歐陽詢所提供。他們三人構成這塊“三絕碑”的三要素。另一塊是四川成都的“蜀丞相諸葛武侯祠堂碑”,顧名思義,該碑紀念的是蜀漢丞相諸葛亮的一生功業,碑文由中唐政治家裴度撰寫,由中唐著名書法家柳公綽書丹。柳公綽是柳公權的兄長,書法成就“不俗于弟”,這是“宋四家”之一米芾對他的評價。
所謂“三絕碑”,至少對碑刻上的名人、名文、名書是同等看待的。但一些人重視這些碑刻的立場與態度,僅僅是出于碑刻的書法價值。這一風習,并非新問題。晚清的葉昌熾是一位卓有成就的金石家,他坦承:“吾人搜訪著錄,究以書為主,文為賓。文以考異訂訛、抱殘守闕為主,不必苛繩其字句。”他甚至這樣說:“每得一碑,惟評騭其文之美惡,則嫌于買櫝還珠矣。”可見,這類傾向已有上百年。
書法家啟功先生接過葉昌熾“買櫝還珠”的話頭,題下一首詩:“買櫝還珠事不同,拓碑多半為書工。滔滔駢散終何用,幾見藏家誦一通。”(《論書絕句》)他對陜西那塊“三絕碑”作了分析,唐太宗之事,魏巨鹿之文,歐渤海之字,“俱一時之上上選也。然今之寶此碑者,一波一磔,辨入毫芒;或損或完,價殊天地者,但以其書耳。至其文,群書具在,披讀非難,而必掛壁攤床,通觀首尾者,意不在文明矣。”
很多書法家只注重字,并不關心文。一塊名碑矗立眼前,碑文主人、碑文內容并不重要,他們瞳孔里只有“永”字八法、法度布局,“橫”如千里陣云,“點”如高峰墜石,“撇”如陸斷犀象,“折”如百鈞弩發,“豎”如萬歲枯藤,“捺”如崩浪雷奔(《筆陣圖》),這是他們眼中碑刻的真正價值。在成都“三絕碑”前,他們觀摩柳公綽的書法,卻對諸葛的功業、裴度的文章視而不見。面對陜西的“三絕碑”,他們看重的是歐陽詢的書法,至于唐太宗的事功、魏巨鹿的文章,從不留意。
碑刻之上記載了前人的事功,然而,“每見觀碑之士,口講指畫者,未嘗有一語及史事,以視白頭宮女,閑說玄宗,情殊冷暖,其故亦有可思者。”正如啟功所批評的,“文且無關,何有于事?事之不問,何有于人?”史籍、簡牘、銘文、碑刻同樣是歷史的載體,舍本逐末,櫝重珠輕,何來以史為鑒?
我國歷史上不乏因文傳世的名樓,比如王勃之于滕王閣、范仲淹之于岳陽樓;也不乏因書傳世的名碑,比如這“三絕碑”。“自書法言之,崇碑巨碣,得名筆而益妍;偉績豐功,借佳書而獲永。是知補天之石,尚下待于毛錐;建國之勛,更旁資于丹墨。雖燕許鴻文,韓柳妙制,于氈蠟之前,僅成八法之楦,又何怪藏碑者多而讀碑者少乎?”名書為“三絕”之一,畢竟書法也是很重要的。
劉禹錫《論書》中專門研究過寫好字的重要性,“會寫字”只如衣食住行的御寒、充腹、避濕、代勞而已,而“寫好字”卻如文章遒澤、精良海陸、閌門豐屋、華舟絕足,追求是不一樣的。稍具史識的都知道,書法家不是專門的職稱或職業,以眾所熟知的歐顏柳趙、蘇黃米蔡來說,他們既有自己的“專職工作”,又是作家,沒有一個是專業書法家。若只是字寫得漂亮,在文化積累上似乎欠缺了一些。
(作者為山東管理學院原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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