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網
【環球網報道】據臺灣“東森新聞云”12月16日報道,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助理費案,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4個月。案件經上訴,臺“高等法院”16日二審宣判,結果出現大逆轉,法院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以罰金代替刑罰)18萬元新臺幣(1元新臺幣約合0.2237 元人民幣),貪污部分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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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 資料圖 圖源:臺媒
據報道,高虹安2020年獲民眾黨推薦后當選民意代表,2022年獲民眾黨提名參選新竹市長,最后以最高票當選。她上任后沒多久,就爆出其在擔任民意代表期間涉詐領助理費案件,被檢調單位查辦。
2023年8月,檢方以高虹安涉嫌自2020年2月27日到12月31日,浮報助理公費補助酬金及加班費62萬多元新臺幣,扣除實際用于公務或聘請助理、獎金等支出,總計詐領46萬多元,因此將高虹安等5人起訴。法院一審認定高虹安詐領11萬余元新臺幣,因此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4個月。
高虹安等被告及檢方均提起上訴,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新臺幣。臺灣“中央社”報道稱,臺“高檢署”稱,研議提起上訴。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則呼吁停止司法追殺。
報道稱,高虹安16日通過文字向媒體表示,將盡速完成復職程序。臺內務部門也稱,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可向內務部門申請復職,將在收到其復職申請書后依規定辦理。
據中時新聞網報道,高虹安被停職后,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新竹市長至今。外界認為,貪污罪撤銷不但讓高虹安沉冤得雪,也讓她的連任之路再過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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