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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坐在自家門外,吃著甜蜜的橘子,本該享受這安靜的時光,卻被鄰居一腳踹倒,還下了病危通知書,而打人者卻以“身體不適”被放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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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男子坐在家門口吃橘子,聽見狗叫發現一黑衣男子朝自己走了過來。
男子起身嘴里朝著黑衣男子“嘟囔”著什么,黑衣男子上前一拳揮在對方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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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直立倒地,重重的摔在地上,上身彈起后,頭部重重著地,昏迷過去。
黑衣男子看了對方兩眼后,不僅不趕緊施救,反而轉身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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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過了三四分鐘,黑衣男子又返回,拉扯男子衣服,試圖將其叫醒。
黑衣男子將其扶起來后,才發現男子后腦勺被磕破,地上留有巴掌大的血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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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男子準備拿起手機呼叫救援,卻被前來的一位紅色衣服的老太太阻攔。
還好,男子并未理睬這位老太太的阻止,執意撥打了救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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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撥通不久后,地上的男子恍恍惚惚的坐了起來,還摸了摸后腦勺。
但能看得出來,男子傷的并不輕,坐起來也只是短暫的恢復些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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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后,倒地男子的兒子稱,父親被送往醫院后,確診為腦出血,醫院下達了病危通知,目前仍在重癥監護室治療。
報警后,打人的黑衣男子被帶走,可不久后不知為何,打人者以“身體不舒服”為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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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老人兒子透露,打人者也并非第一次動手,被打者也曾求助過叔叔,均被“調解”后選擇諒解。
根據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只有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需隔離治療、病情嚴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形,經法定程序鑒定后,才可能停止執行拘留。
一些普通的慢性病(比如:穩定期的高血壓、糖尿病)若不影響監管,或未達到“危及生命”的程度,不能作為不執行拘留的合法依據;
將人打成腦出血,雖然事后有施救的行為,即便他確實身體患病,在毫無醫院證明的情況下,也不該隨意放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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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毆打他人,屢教不改!這應該也屬于“情節嚴重”吧?也不能簡單的“一放了之”吧?
該黑衣男子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是否涉及刑事案件,雖然還需要進一步調查,但結果沒定性之前,讓他隨意走動,受害人的安全難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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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被打家屬不愿意和解,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打人者的民事賠償與刑事責任,并要求公開釋放依據及病情鑒定結果。
說千句道萬句,鄰里之間總就是“低頭不見抬頭見”,各退一步“以和為貴”,才是正道理,能坐下來談的絕不用拳代替,談不了的自有法律斷是非,不該把小事鬧大,結下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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