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六年的南京城,血腥味飄了三個月都沒散。涼國公藍玉被剝皮實草,一萬五千顆人頭落地,開國功臣常遇春的次子常升,也被綁在刑場上。刀架脖子上時,常升突然掙開押解的士兵,朝著監斬官嘶吼:“我爹當年四十歲就暴死軍中,是不是也動過反心,才被皇上暗算了?”這話像顆炸雷,驚得在場人都變了臉色——常遇春可是朱元璋親口夸的“開國功勞占七八”的猛將,他的死因,從來都是洪武朝最不敢碰的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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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倒回洪武二年,常遇春剛把元順帝趕到漠北,帶著大軍班師回朝。走到柳河川時,天熱得像個蒸籠,他渾身冒汗,隨手就把鎧甲卸了。老部下趕緊勸:“將軍,剛打完仗不能立馬卸甲,會中風的!”常遇春哈哈大笑:“我打了十五年仗,還怕這個?”可誰也沒想到,當天夜里他就發起高燒,說胡話喊著“殺賊”,天亮時就沒了氣。年僅四十歲的“常十萬”,就這么突然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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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傳到南京,朱元璋哭得差點暈過去,親自到城外迎接靈柩,追封常遇春為開平王,謚號忠武,還讓畫師給常遇春畫了幅穿龍袍的畫像——要知道,臣子穿龍袍可是滅族的罪,朱元璋卻主動賜,這待遇是不是太反常了?他還寫了首詩哭常遇春:“淚灑乾坤草木濕”,字里行間全是悲痛。可《明史》里對常遇春的死因,只寫了“暴疾卒”三個字,連啥病都沒說。一個為大明打下半壁江山的猛將,死因記載得比普通士兵還簡略,這難道不可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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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說常遇春是“卸甲風”——打仗出汗后吹了涼風,中風暴斃。這話騙騙老百姓還行,騙得過軍營里的老兵嗎?從秦漢到唐宋,“戰后不立即卸甲”是軍中鐵律,常遇春身為統帥,連新兵都懂的常識他會不知道?再說了,常遇春“體貌奇偉,力能扛鼎”,自稱“能將十萬眾橫行天下”,前一天還在戰場上追著元軍砍,怎么會因為吹了陣風就死了?更巧的是,當時北元還沒滅,正是用人的時候,常遇春偏在這節骨眼上死了,這時機也太“剛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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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對常遇春的“恩寵”,更透著股詭異。除了賜龍袍畫像,他還把常遇春的女兒嫁給太子朱標,讓常家成了皇親國戚。常遇春的三個兒子,老大常茂十五歲就封了鄭國公,和徐達、李善長這些開國元勛并列,要知道常茂連戰場都沒上過,全靠爹的功勞。可這份恩寵,轉頭就成了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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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老大常茂,純屬扶不起的阿斗。《明史》說他“驕稚不習事”,說白了就是又橫又蠢。洪武二十年,馮勝北征納哈出,常茂作為副將隨軍。納哈出投降時,藍玉設宴招待,非要把自己的漢服脫給納哈出穿,納哈出不肯,兩人僵在那。常茂聽說納哈想出逃,抄起刀就砍,把納哈出的胳膊砍傷了。本來好好的受降,瞬間變成大亂,納哈出的部下全跑了。馮勝氣得把常茂的罪狀全報給朱元璋,常茂倒機靈,反咬馮勝在軍中貪贓枉法。朱元璋各打五十大板,把常茂削爵流放廣西,洪武二十四年,常茂死在龍州,死因不明,有人說他是被毒死的,有人說他逃了,反正活不見人死不見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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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常升比哥哥靠譜,被封為開國公,還當了太子太保,本來前途光明。可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標一死,常升的好日子就到頭了。朱標是常遇春的女婿,常升的親姐夫,常家跟太子府的關系鐵得很。更要命的是,藍玉是常遇春的妻弟,常升的親舅舅,藍玉還是朱標嫡子朱允熥的舅姥爺。朱標一死,朱元璋選了朱允炆當皇太孫,朱允炆跟常家、藍家沒半點血緣關系——這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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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玉本來是朱元璋留給朱標的“保鏢”,朱標活著能鎮住他,可朱允炆一個十五歲的孩子,怎么壓得住手握重兵的藍玉?藍玉自己也不省心,破了北元就飄了,搶占民田、趕走御史,甚至半夜敲喜峰關的城門,守將開慢了就帶兵攻破。朱元璋早就想收拾他了,朱標一死,正好有了借口。洪武二十六年,錦衣衛告發藍玉謀反,兩天就定了罪,剝皮實草,傳示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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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玉倒臺,常家自然跑不了。常升被安了個“在三山上商議謀反”的罪名,這罪名有多扯?常升當時只是去窯場巡視,手下只有幾個弓兵和奴役,憑這點人反個錘子?可朱元璋不管這些,給晉王朱棡的密旨里寫得明明白白:“但是男子,著王那里就都廢了;妻小就那里配與人。”意思就是男的全殺,女的發配為奴。常升臨刑前的嘶吼,與其說是問常遇春的死因,不如說是問自己的冤屈——我爹為你打天下死在軍中,我到底犯了啥罪要被滅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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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遇春的小兒子常森,史書上直接沒了記載,有人說他在藍玉案中被滅口了,有人說他改名換姓逃到了民間,反正生不見人死不見尸。堂堂開國第一猛將的后人,老大流放慘死,老二被株連,老三失蹤,這結局誰能想到?要知道朱元璋當年可是摸著常遇春的靈柩哭著說“天妒英才”的,轉臉就把他的后人趕盡殺絕,這帝王心術,也太涼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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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頭看常遇春的暴斃,疑點就越來越多。如果常遇春活到朱標死之后,他會站在哪邊?肯定是站在親外孫朱允熥這邊。常遇春的威望比藍玉高十倍,手里的兵權也比藍玉重,要是他帶頭支持朱允熥,朱元璋選的朱允炆根本坐不穩皇位。朱元璋是啥人?為了皇權連親侄子、親兒子都能懷疑,怎么會留著常遇春這個“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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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洪武二年朱元璋還沒開始殺功臣,可別忘了,朱元璋早在創業時就殺過自己的同鄉好友,只是那時候沒稱帝,做得隱蔽。常遇春暴斃后,朱元璋的反應太夸張了,又是賜龍袍又是哭喪,會不會是做給天下人看的?就像后來殺藍玉、馮勝,都要安個“謀反”的罪名,常遇春要是真有反心,直接殺了就是,何必搞這么多花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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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升的追問,永遠得不到答案。朱元璋沒殺常遇春,卻把他的后人全收拾了,這比直接殺了常遇春更狠。常遇春活著時,是朱元璋最信任的猛將;死了之后,成了朱元璋鞏固皇權的“牌坊”。藍玉案中,常家被株連,本質上不是因為藍玉是常遇春的妻弟,而是因為常家跟朱標的關系太近,成了朱允炆繼位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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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六年的刑場上,常升的人頭落地,常家徹底敗了。朱元璋后來還常常提起常遇春,說他“忠勇無雙”,可沒人敢接話——誰都知道,常遇春要是活著,下場未必比藍玉好。常遇春四十歲暴斃,或許是真的中了“卸甲風”,但對他來說,這可能是最好的結局——他沒看到自己的兒子被砍頭,沒看到自己的家族被滅門,以“開平王”的榮耀名垂青史,而不是像藍玉那樣被剝皮實草,像自己的兒子那樣含冤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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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常遇春的后人被嘉靖帝平反,封為懷遠侯,可那段血淋淋的歷史,再也抹不掉了。常升臨刑前的嘶吼,像根刺,扎在洪武朝的史書上,也扎在每個讀史人的心里。帝王的恩情有多真?看看常遇春和他的后人就知道了——今天能把你捧上天,明天就能把你踩進泥里,所謂的“君臣情深”,在皇權面前,從來都不堪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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