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上海,44歲已婚男子與24歲健身房前臺發生不正當關系,短短16個月就給對方花了近47萬元。男子妻子得知后不愿意,欲將男子及其情人告上法庭,要求情人還錢。法院判了!十天內返還35.6萬余元并支付相應的資金占用利息損失。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據媒體13日報道,上海男子王某在健身房健身時,與四川女子黃某認識并發展為情人關系,此后王某為黃某租房居住并贈予錢財、奢侈品包包等價值35萬余元。
兩人之間的不正當男女關系,被王某妻子魏某發現后,魏某將王某、黃某起訴至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請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返還相關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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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看看事件脈絡。王某在上海做小生意,44 歲事業穩定,平時愛去健身房鍛煉,2023 年 10 月認識了前臺黃某。兩人一見鐘情,明知王某已婚,還是很快勾搭上成了情人。為了討黃某歡心,王某直接在外面給她租了套精裝公寓,讓她不用擠出租屋,之后更是頻繁轉賬。
小到幾千塊的生活費,大到幾萬塊的購物款,13 個月里累計轉了不少錢,還經常帶黃某逛商場掃貨,奢侈品鞋、包、手鐲樣樣安排,把小姑娘哄得以為能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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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跟王某結婚十幾年,從沒懷疑過丈夫會背叛。2025 年初,魏某偶然拿王某手機查水電費,點開賬單一看,好多筆陌生大額轉賬,還有不少奢侈品店的消費記錄,加起來 40 多萬。后來整理王某公文包,又翻到一份租房合同,承租人寫的是黃某,聯系方式卻留的王某的。
魏某按地址找過去,用之前王某落在家里的備用鑰匙打開門,屋里擺著黃某的衣物、化妝品,還有王某送的那些奢侈品包和手鐲,顯然黃某長期在這住。魏某沒忍氣吞聲,直接找律師起訴。
法院直接判了:王某贈與黃某的 356241 元是夫妻共同財產,他沒經過魏某同意就私自處置,而且贈與是基于不正當情人關系,違背公序良俗,按法律規定贈與無效!黃某得在 10 日內返還 356241 元及相應利息,案件受理費 8485 元也由她承擔。
針對此事,有網友評論,問題不要只看表面,實際上是男人玩膩了,女孩又逼他離婚,男人實在沒辦法了,所以才叫她老婆演了這出,玩也玩了,錢也要回來了。
有網友表示,那個女的道德敗壞,四十幾歲的男人,一年花那男的四十幾萬,一個好財,一個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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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財產,到底能不能隨便送外人?
《民法典》第 1062 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工資、獎金、經營收益等,都是共同財產,夫妻有平等處理權 —— 簡單說,這錢不是王某一個人的,他沒跟魏某商量就送外人,本身就違法。
再看《民法典》第 153 條,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王某和黃某的情人關系本身就不符合社會道德,基于這層關系的贈與,自然不算數。
這里有個關鍵:黃某是 “明知對方已婚”,要是她不知情,可能算善意第三人,但她清楚王某有家庭還收禮,這就屬于惡意接受,法律絕不保護。
黃某想走捷徑靠別人老公發大財,卻不懂 “不義之財難長久”,最后不僅沒拿到錢,還落得一身罵名,連訴訟費都得自己掏,純屬得不償失。
而讓人值得探究的是,這男人都44歲了,并且有老婆,還霸占人家一個黃花大閨女,實屬可惡之極!這一年多的霸占損失費應當清算,應當給這些道德敗壞的人,一個深刻教訓!
社會既不能鼓勵小三,又不能助長男人的花心。既然男人認為自己有錢就為所欲為,那就應該讓他為此付出代價。
總之,忠誠是婚姻的底線,道義是做人的根本,只有守住這些,才能安穩度日;那些想走捷徑、違背公序良俗的人,終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譴責。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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