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凝聚人人參與洱海保護的共識,大理州洱海管理局、大理市洱海管理局、洱源縣洱海流域管理局在“智慧洱海”微信公眾號聯合推出“曝光臺”專欄,梳理曝光相關案例,讓大家引以為戒。希望人人爭當洱海保護的監督者,及時發現、上報、制止不文明行為,共同守護洱海“母親湖”。
案例一
2025年11月24日,有群眾通過“洱海衛士”小程序舉報稱:大理市洱海管理處廊橋附近的洱海湖濱帶范圍內,存在擺攤設點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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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舉報后,該情況第一時間被轉交至大理市洱海流域管護中心古生管護組進行核實處理。經查,舉報屬實。執法人員依據《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護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涉事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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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5年11月29日,有群眾通過“洱海衛士”小程序舉報稱:大理市洱海管理處大理水天忘塵酒店附近的洱海湖濱帶范圍內,存在擺攤設點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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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舉報后,該情況第一時間被轉交至大理市洱海流域管護中心機動中隊進行核實處理。經查,舉報屬實。執法人員依據《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護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涉事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予以處罰。
洱海作為蒼山洱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保護工作至關重要。《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護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四)項規定:禁止擅自在洱海湖區和湖濱帶范圍內搭棚、擺攤、設點經營。
案例三
2025年11月30日,有群眾通過“洱海衛士”小程序舉報稱:有人在大理市洱海管理處蒼海藝墅海景客棧(機場路洱海店)附近的洱海湖區范圍內違法垂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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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舉報后,該情況第一時間被轉交至大理市洱海流域管護中心海東管護組進行核實處理。經查,舉報屬實。執法人員依據《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護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涉事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予以處罰。
洱海作為蒼山洱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保護工作至關重要。《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開礦、采石、挖沙等活動。同時,《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護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禁止在洱海湖區和湖濱帶范圍內野炊、露營、垂釣。
案例四
2025年12月3日,有群眾通過“洱海衛士”小程序舉報稱:在洱源縣右所鎮大理洱源西湖景區(禁漁區、禁漁期),存在非法捕撈、垂釣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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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舉報后,該情況第一時間被轉交至洱源縣洱海流域管理局進行核實處理。經查,舉報屬實。執法人員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相關規定,對涉事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予以處罰。
洱海作為蒼山洱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保護工作至關重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護洱海生態環境,需要我們每一位社會成員的積極參與。當您在洱海岸邊遇見破壞生態環境的不文明行為時,希望您能勇敢地出聲勸阻,或者拿出手機,隨手一拍,通過“洱海衛士”小程序一鍵上報。您的每一次行動都意義非凡,讓我們匯聚每一份微小的心意,共同守護洱海的萬頃碧波,讓這片高原明珠永遠清澈、永遠閃亮。
來源:“智慧洱海”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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