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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船長與船
發現兒子最喜歡的樂高航天飛機不見時,是上周三晚上。六歲的樂樂翻遍了整個玩具箱,急得眼圈發紅:“媽媽,我的航天飛機呢?那是爸爸送我的生日禮物!”
我和丈夫把家里翻了個底朝天,最后在客廳垃圾桶里找到了包裝盒——空的。丈夫臉色很難看,直接給正在跳廣場舞的婆婆打了電話。
“媽,樂樂那個航天飛機樂高,您看見了嗎?”
電話那頭音樂聲很大,婆婆的聲音含糊不清:“什么飛機?不知道啊。”
“就是樂樂拼了三天那個,一千多塊的樂高。”
“哦那個啊,”婆婆輕描淡寫地說,“我送人了。樓下張奶奶的孫子今天過生日,我看那玩具挺新的,就...”
我搶過電話:“媽!那是樂樂最喜歡的玩具!您怎么能不問問就送人?”
“一個玩具而已,至于嗎?”婆婆不耐煩了,“小孩子玩兩天就膩了,送人怎么了?你們年輕人就是小氣!”
電話被掛斷。樂樂聽懂了,“哇”地哭出來:“奶奶壞!那是爸爸給我的生日禮物!”
那晚樂樂哭到半夜才睡。我坐在客廳里,看著空蕩蕩的玩具箱,心里堵得慌。這不是第一次了。
上個月,樂樂幼兒園得的小紅花獎杯,婆婆說“金光閃閃的好看”,送給了來串門的親戚孩子。上周,我托人從日本帶回來的限量版奧特曼,她說“小孩子不能玩這么貴的”,轉手送給了樓下保安的兒子。
每次我稍有不滿,婆婆就說:“我是一家之主,這個家我做主!”或者“你們年輕人不懂事,我這是在教你們分享!”
丈夫勸我忍忍:“媽年紀大了,觀念舊,別跟她計較。”
可這次,我不想忍了。
第二天一早,婆婆照常來我們家“視察”。一進門就嚷嚷:“樂樂呢?還在為那個玩具生氣?奶奶再給你買一個!”
樂樂躲在房間里不出來。婆婆撇撇嘴:“這孩子,都被你們慣壞了。”
我沒接話,徑直走進她的臥室。梳妝臺上,那個沉甸甸的龍鳳金手鐲擺在最顯眼的位置——這是她六十大壽時,我攢了三個月工資買的禮物。
我拿起手鐲,放進自己口袋。
中午吃飯時,婆婆終于發現了。她沖進廚房,臉都氣白了:“我的手鐲呢?!”
“我拿走了。”我平靜地繼續炒菜。
“你憑什么拿我的東西!”她尖叫,“那是我兒子給我買的!”
“不對吧媽,”我關掉火,轉身看她,“那是我用自己工資買的。發票還在我抽屜里,要看看嗎?”
婆婆愣住了。
“就像樂高的航天飛機,”我一字一句地說,“那是樂樂爸爸用自己工資買的。您不是說,送人東西不用問主人嗎?我看您這手鐲挺好看,打算明天送給我媽。”
“你瘋了嗎!”她氣急敗壞,“那手鐲一萬多!”
“樂高也一千多呢。”我笑了,“怎么,您的東西金貴,我兒子的玩具就不值錢?”
婆婆指著我的手直抖:“你...你這是報復!”
“沒錯。”我坦然承認,“我就是想讓您體會一下,心愛的東西被人擅自送走是什么感覺。”
丈夫聞聲趕來,看見對峙的我們,一個頭兩個大。
“林薇,你...”
“你別說話。”我打斷他,“今天這事,我必須跟媽說清楚。”
我拉著婆婆坐到沙發上,讓丈夫把樂樂也叫出來。孩子怯生生地站在我身邊,眼睛還腫著。
“媽,”我看著婆婆,“這三年來,您拿樂樂的東西送人不下十次。每次都說‘小孩子不懂’、‘玩具不值錢’。可您知道嗎?那些不是玩具,是孩子的朋友,是他的寶貝。”
我拿起茶幾上的奧特曼卡片:“這張卡,是樂樂用攢了三個月的零花錢換的。您說送人就送人。”
又拿起一個缺了耳朵的毛絨兔子:“這個,是他兩歲時外婆送的,睡覺都要抱著。您嫌舊,扔了。”
“還有那個航天飛機,”我聲音哽咽,“是他爸爸熬了三個通宵,陪他一塊一塊拼起來的。您輕飄飄一句‘送人’,就把他三天的努力、爸爸的陪伴,全否定了。”
樂樂“哇”地又哭了:“奶奶,我討厭你!”
婆婆臉色發白,嘴唇哆嗦著,卻說不出一句話。
“您總說我們不懂分享。”我擦掉眼淚,“可分享的前提是自愿,是尊重。您這樣不問自取,不是分享,是掠奪。”
我把金手鐲從口袋拿出來,放在茶幾上:“手鐲還您。但我希望您記住今天的感覺——那種珍視的東西被奪走的感覺。”
婆婆看著手鐲,又看看哭得上氣不接下氣的孫子,突然抬手給了自己一巴掌。
我們都愣住了。
“我...我真糊涂...”她老淚縱橫,“樂樂,奶奶錯了...奶奶明天就去把飛機要回來...”
丈夫趕緊攔住:“媽,送出去的東西怎么要?”
“我買新的!”她抓住我的手,“林薇,媽知道錯了...媽就是覺得,玩具嘛,再買就是了...沒想過孩子會這么傷心...”
那晚,婆婆破天荒留下來過夜。她陪著樂樂畫了一晚上的畫,笨拙地學著拼樂高。雖然拼得亂七八糟,但樂樂終于笑了。
第二天,婆婆真的去找了張奶奶。不是要回玩具,而是買了個更大的樂高航天飛機賠給人家,把樂樂的那個換了回來。
當她抱著那個失而復得的航天飛機進門時,樂樂撲過去緊緊抱住:“謝謝奶奶!”
婆婆眼圈紅了:“是奶奶該說對不起。”
現在,婆婆還是常來我們家,但再也不亂動東西了。有時看到樂樂玩玩具,她會小心翼翼地問:“這個可以借給樓下弟弟玩一會兒嗎?”
樂樂想了想,挑出幾個自己不那么喜歡的:“這些可以。”
婆婆就高高興興地拿去,按時歸還。
上周,樂樂幼兒園舉辦“分享日”。他主動把最喜歡的遙控車帶到學校,跟小朋友們輪流玩。老師表揚他:“樂樂真大方!”
回家后,他悄悄告訴我:“媽媽,奶奶說,分享是讓大家都開心,不是讓自己傷心。”
我親親他的額頭:“奶奶說得對。”
昨天,婆婆突然拿出一對金耳環給我:“林薇,這是媽當年的嫁妝,一直沒舍得戴。給你。”
我愣住了。
“媽以前糊涂,總覺得媳婦是外人。”她握住我的手,“現在明白了,你是這個家的女主人,樂樂的媽媽。這個家,該你做主。”
我推辭不要,她硬塞給我:“收著!這是媽的心意。”
如今,家里的氣氛前所未有的好。婆婆學會了尊重,樂樂學會了分享,而我,終于在這個家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昨天整理房間,我又看到了那個金手鐲。陽光下,它閃著溫暖的光。我沒有戴,而是把它放回了婆婆的梳妝臺。
有些東西,還回去比留著更有意義。
就像有些道理,經歷過才真正懂得。婆婆用一次錯誤,教會了樂樂什么是真正的分享;我用一次“報復”,讓婆婆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尊重。
而丈夫,全程見證了這場風波后,悄悄對我說:“老婆,謝謝你沒放棄這個家。”
窗外,婆婆正帶著樂樂在小區里玩。一老一少追著泡泡跑,笑聲傳得很遠。
原來,家從來不是誰做主的問題,而是每個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互相尊重,互相體諒。婆婆、我、丈夫、孩子,我們都在學習,學習如何成為更好的家人。
夕陽西下,我站在陽臺上看著他們。丈夫從背后抱住我:“想什么呢?”
“想這個家,”我靠在他肩上,“終于像個家了。”
他笑了,親親我的頭發。
是啊,終于像個家了。有爭吵,有和解,有錯誤,有改正。最重要的是,有愛,有尊重,有彼此成長的空間。
那個金手鐲,我會永遠記得它的故事。不是因為它值多少錢,而是因為它見證了一個家的蛻變——從互相傷害到互相理解,從自私占有到真正分享。
而這一切,都始于一個被送走的玩具,和一個被拿走的金鐲子。有時候,生活的道理,就藏在這樣微小的事情里,等著我們去發現,去領悟。
注:圖片來源于網絡,素材來源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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