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內蒙古自治區作為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長期依賴煤炭、鋼鐵等傳統資源型產業驅動經濟增長,面臨產業結構單一、生態環保壓力大、轉型升級迫切等挑戰。近年來,國家“雙碳”戰略、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重大部署疊加,內蒙古錨定“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數字經濟”五大新興產業,密集出臺系列扶持政策,推動經濟發展從“資源依賴”向“創新驅動”轉型。
(二)研究意義
1. 理論意義:剖析資源型地區通過政策引導培育新興產業的路徑機制,豐富區域經濟轉型升級與產業政策實踐的研究體系。
2. 實踐意義:基于真實數據與典型案例,評估新興產業政策實施成效、存在問題,提出優化建議,為內蒙古及同類資源型地區精準施策提供實踐指導。
(三)研究方法與數據來源
1. 研究方法:文獻研究法(梳理國家及自治區相關政策文件)、案例分析法(選取重點產業標桿項目)、數據分析法(整合統計年鑒、行業報告及政府公開數據)、對比研究法(與山西、陜西等資源型省份政策效果對比)。
2. 數據來源:《內蒙古統計年鑒2024》《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自治區發改委/工信廳/科技廳公開數據、頭部企業年度報告、第三方行業分析機構(如賽迪顧問、前瞻產業研究院)數據。
二、內蒙古新興產業政策體系構建與核心導向
(一)政策體系框架
內蒙古已形成“頂層設計+專項規劃+配套措施”的三級新興產業政策體系,覆蓋“培育、扶持、保障”全鏈條:
1. 頂層設計:以《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關于加快培育發展新興產業的若干意見》為核心,明確到2025年新興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15%以上的目標。
2. 專項規劃:針對五大新興產業出臺細分政策,如《內蒙古自治區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新材料產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等,細化發展路徑與重點任務。
3. 配套措施:在資金支持(財政補貼、產業基金)、要素保障(土地、能耗指標傾斜)、創新激勵(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人才引進補貼)、市場培育(政府首購首用)等方面形成支撐,如設立總規模500億元的新興產業發展基金,對新能源項目給予0.05元/千瓦時電價補貼。
(二)核心政策導向
1. 錨定生態優先:依托草原、沙漠等特色資源,重點發展風電、光伏等清潔能源產業,推動“新能源+生態治理”融合,如庫布其沙漠光伏治沙項目。
2. 強化資源轉化:立足煤炭、稀土、硅砂等優勢礦產資源,延伸產業鏈條,發展稀土新材料、硅基新材料等產業,擺脫“原字號”依賴。
3. 聚焦創新驅動:支持企業建設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推動產學研協同創新,目標到2025年新興產業研發投入強度達到2.5%。
4. 深化區域協同:對接京津冀、長三角產業轉移,打造呼包鄂烏新興產業集群,推動產業集聚發展。
三、新興產業政策實施成效與典型案例
(一)整體發展成效
1. 產業規模穩步擴張:2024年,內蒙古新興產業增加值達到2860億元,占GDP比重13.2%,較2020年提高4.8個百分點;其中新能源產業增加值1520億元,占新興產業總量的53.1%,成為核心增長引擎。
2. 投資拉動作用顯著:2021-2024年,新興產業累計固定資產投資達8900億元,年均增長22.3%,高于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速10.7個百分點;其中新能源項目投資占比超60%,風電、光伏裝機容量分別達到7500萬千瓦、6800萬千瓦,均居全國首位。
3. 創新能力持續提升:截至2024年底,全區建成新興產業相關重點實驗室32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45個,培育高新技術企業1280家,較2020年增長85%;稀土永磁材料、光伏組件等領域突破多項關鍵技術,技術成果轉化率達到41%。
4. 就業與效益雙提升:新興產業帶動就業崗位46.8萬個,其中新能源產業吸納就業28.5萬人;2024年新興產業稅收貢獻達320億元,占全區稅收總額的8.7%,較2020年提高3.2個百分點。
(二)典型產業與案例分析
1. 新能源產業:政策驅動下的“風光氫儲”一體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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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支持:出臺電價補貼、土地優惠、并網優先等政策,設立200億元新能源產業專項基金,支持“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建設;對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給予最高5億元的前期工作補助。
- 典型案例:庫布齊沙漠10GW風光儲一體化項目
- 項目概況:由億利集團、國家能源集團聯合投資建設,總投資800億元,規劃建設10GW風電、光伏項目,配套2GW儲能電站及制氫設施,是全球規模最大的沙漠光伏治沙一體化項目。
- 政策賦能:享受自治區能耗指標單列、并網綠色通道等政策支持,獲得專項基金補助3億元;地方政府協調解決項目用地15萬畝,實行土地出讓金減免50%的優惠。
- 實施成效:截至2024年底,項目一期3GW光伏、2GW風電已并網發電,年發電量達80億千瓦時,替代標準煤240萬噸,減少碳排放640萬噸;帶動周邊1.2萬牧民就業,人均年增收3.5萬元;形成“光伏治沙+牧草種植+畜牧養殖”的生態循環模式,治理沙漠面積10萬畝。
- 產業影響:2024年內蒙古新能源發電量達2100億千瓦時,占全區總發電量的38%,成為全國最大的新能源電力輸出基地;帶動光伏組件、風機制造等配套產業集聚,呼包鄂烏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園已入駐企業86家,年產值突破300億元。
2. 稀土新材料產業:資源優勢向產業優勢轉化
- 政策支持:出臺《內蒙古自治區稀土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設立100億元稀土產業發展基金,對稀土深加工項目給予固定資產投資10%的補貼;支持稀土企業與科研院所合作,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75%;打造包頭稀土新材料產業園區,提供“七通一平”基礎設施配套。
- 典型案例:北方稀土高性能釹鐵硼永磁材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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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概況:總投資50億元,建設年產3萬噸高性能釹鐵硼永磁材料生產線,應用于新能源汽車、風電電機等領域,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 政策賦能:獲得產業基金股權投資10億元,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3.2億元;依托包頭稀土研究院共建稀土永磁材料實驗室,獲得人才引進補貼5000萬元。
- 實施成效:項目于2023年投產,2024年實現產值68億元,利稅12億元;產品國內市場占有率達18%,供應特斯拉、金風科技等頭部企業;帶動上下游產業鏈發展,吸引稀土永磁電機、磁組件等配套企業15家入駐園區。
- 產業影響:2024年內蒙古稀土新材料產業產值達890億元,較2020年增長120%;稀土深加工率從2020年的45%提高至68%,擺脫了“稀土賣原料”的困境,形成“稀土開采-分離-深加工-應用”完整產業鏈。
3. 數字經濟產業:政策引導下的“數字賦能”轉型
- 政策支持:出臺《內蒙古自治區數字經濟發展規劃(2022-2025年)》,投入150億元建設數字基礎設施,對數據中心項目給予每千瓦時0.03元的用電補貼;推動“上云用數賦智”行動,對企業數字化轉型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打造和林格爾國家級數據中心集群。
- 典型案例:和林格爾新區國家算力網絡樞紐節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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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概況:總投資300億元,建設數據中心機架規模20萬個,重點發展算力服務、數據加工、云計算等業務,是京津冀算力網絡的重要組成部分。
- 政策賦能:享受土地出讓金全額返還、稅收“三免三減半”政策;獲得自治區數字經濟發展專項資金20億元,支持數據中心綠色節能改造;接入國家“東數西算”工程骨干網絡,享受跨區域算力調度優先保障。
- 實施成效:截至2024年底,項目已建成機架8萬個,入駐騰訊、阿里、華為等企業32家,年算力服務收入達45億元;數據中心PUE值降至1.15,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帶動數字經濟相關就業崗位3.8萬個,形成“算力+數據+應用”的產業生態。
- 產業影響:2024年內蒙古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達480億元,占GDP比重2.2%;數字經濟對傳統產業賦能成效顯著,煤炭、鋼鐵行業數字化轉型覆蓋率達65%,生產效率平均提升18%。
四、政策實施中的問題與挑戰
(一)產業結構不均衡,過度依賴新能源
新能源產業占新興產業比重超50%,新材料、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等產業規模較小,2024年產值合計僅1340億元,占比不足一半;生物醫藥產業缺乏龍頭企業帶動,產業鏈條短,研發能力薄弱,產值不足100億元。
(二)創新驅動能力不足,核心技術對外依存度高
盡管研發投入持續增長,但新興產業研發投入強度(2.1%)仍低于全國平均水平(2.8%);稀土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等領域核心技術與關鍵零部件依賴進口,如高性能釹鐵硼永磁材料的稀土提純技術、新能源汽車電機控制器等仍受制于人。
(三)要素保障存在短板,制約產業集聚
1. 人才短缺:新興產業所需的高端技術人才、復合型管理人才匱乏,呼包鄂烏地區新興產業人才缺口達3.2萬人,基層技術技能人才供給不足。
2. 物流成本高:內蒙古地處北部邊疆,距主要消費市場較遠,新材料、高端裝備等產品物流成本較東部地區高20%-30%,削弱市場競爭力。
3. 金融支持力度不足:產業基金規模雖達500億元,但實際投放率僅45%;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突出,新興產業中小企業貸款平均利率較大型企業高1.5個百分點。
(四)政策協同性不足,執行效率有待提升
部分專項政策存在交叉重疊,如新能源與新材料產業的補貼政策銜接不暢;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重審批、輕服務”現象,部分項目落地周期長達18個月以上;政策評估與動態調整機制不完善,未能及時根據產業發展變化優化政策措施。
(五)區域競爭加劇,產業同質化風險凸顯
山西、陜西、甘肅等周邊省份均在大力發展新能源、新材料產業,政策優惠力度相近,導致項目招商競爭激烈;部分地區存在盲目跟風現象,如光伏組件制造項目重復建設,產能利用率僅60%左右。
五、政策優化建議與未來發展展望
(一)政策優化建議
1. 優化產業布局,推動多元協同發展
- 聚焦新能源產業優勢,延伸“風光氫儲車”產業鏈,重點發展新能源汽車制造、氫能應用等下游產業;
- 加大對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產業的扶持力度,設立專項扶持資金,支持龍頭企業引進與培育,打造特色產業集群;
- 推動新興產業與傳統產業融合,如“新能源+煤炭清潔利用”“數字經濟+農牧業”,培育新業態、新模式。
2. 強化創新驅動,突破核心技術瓶頸
- 提高研發投入強度,將新興產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統一提高至200%,對重大技術突破給予最高1億元的獎勵;
- 深化產學研協同創新,支持企業與中科院、清華大學等科研院所共建創新平臺,設立稀土、新能源等領域聯合實驗室;
- 實施“人才引育計劃”,對引進的高端人才給予最高500萬元安家補貼,與高校合作開設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培養本土技術技能人才。
3. 補齊要素短板,強化產業保障能力
- 完善物流基礎設施,推進中歐班列常態化運行,建設區域性物流樞紐,對新興產業產品物流給予每噸50元的補貼;
- 優化金融服務,提高產業基金投放率,設立新興產業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降低融資成本;
- 保障土地、能耗指標供給,對重點新興產業項目實行用地指標單列、能耗指標優先配置。
4. 加強政策協同,提升執行效率
- 建立政策協調機制,整合交叉重疊的專項政策,形成統一的政策清單與申報流程;
- 推行“一站式”服務,壓縮項目審批周期至6個月以內,建立政策執行跟蹤督辦制度;
- 建立政策動態評估機制,每年度開展政策實施成效評估,根據產業發展實際調整優化政策措施。
5. 深化區域合作,規避同質化競爭
- 對接京津冀、長三角產業轉移,重點承接產業鏈配套環節,避免與周邊省份同質化競爭;
- 推動呼包鄂烏新興產業集群與周邊省份產業集群協同發展,建立資源共享、市場共建、技術共創的合作機制;
- 依托“中蒙俄經濟走廊”,拓展新興產業產品出口市場,建設面向蒙古國、俄羅斯的新能源裝備、新材料出口基地。
(二)未來發展展望
1. 短期(2025-2027年):新興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15%以上,新能源產業實現“風光氫儲”全產業鏈閉環,稀土新材料深加工率突破80%,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25%以上;解決人才、物流等突出短板,產業集聚效應顯著增強。
2. 中期(2028-2030年):新興產業成為經濟增長的主導力量,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20%,培育出3-5家千億級新興產業龍頭企業;核心技術自主可控率達到70%以上,形成具有全國競爭力的新興產業集群。
3. 長期(2031-2035年):建成全國重要的新興產業基地,實現從“資源依賴”向“創新驅動”的根本性轉型,新興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超過30%,成為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典范。
六、結論
內蒙古自治區新興產業政策體系已初步成型,在新能源、稀土新材料等領域取得顯著成效,新興產業已成為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引擎。但同時,政策實施過程中仍面臨產業結構不均衡、創新能力不足、要素保障短缺、政策協同性不夠等問題,制約了新興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未來,內蒙古需進一步優化政策體系,聚焦產業布局、創新驅動、要素保障、政策協同、區域合作等關鍵環節,精準施策、靶向發力,推動新興產業從“規模擴張”向“質量效益”轉型。隨著政策的持續優化與落地見效,內蒙古新興產業有望實現跨越式發展,為資源型地區經濟轉型升級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內蒙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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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振興戰略研究院副院長曹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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