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們,下午好吖~
還記得阿嬌的前夫賴弘國嗎?
娛樂圈有句話叫:“人設可以包裝,婚姻不會說謊。”
這句話放在賴弘國身上,真是再貼切不過。
前幾天,臺媒又開始風風火火地扒:賴弘國三婚疑似亮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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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捕風捉影,而是證據扎堆——夫妻互相取關、共同照片清空、女方獨自環游世界、男方被追問婚姻狀況時悶不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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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第三段婚姻帶著孩子,怎么看都像已經走到盡頭。
而最讓人唏噓的是:這劇情似曾相識。
他每一次感情破裂的路徑,都幾乎寫著復制粘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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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弘國的三段婚姻,看似戲劇,其實邏輯簡單——沒學會忠誠,也未曾理解責任。
第一任趙筱葳,領證半年被曝婚內不忠。
女方完全沒有心理準備,就被通知離婚,他輕描淡寫一句——“年少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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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是,他不懂事的年紀并不小。
第二任阿嬌,婚禮辦得排場大得像偶像劇,大家都以為他終于愿意安定,結果不到兩年閃離。
外界質疑他婚后翻臉、依賴女方資源,他說:“經濟差距太大,三觀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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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上去句句有理,只是責任永遠不在他身上。
第三任愛麗絲,他曾拍著胸脯保證:“這是我最后一段婚姻。”
不到三年,這段婚姻也岌岌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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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上說“最后一次”,心里卻把婚姻當試驗田。
婚姻不是試錯成本,而是生活合伙。靠譜的人一次就夠,不靠譜的人三次都不夠。
很長一段時間里,賴弘國喜歡把自己塑造成“造化弄人”的受害者。
但回頭看他的感情時間線,幾乎每一條都在提醒大家:風流不是標簽,是慣性。
早在他和第一任妻子談戀愛時,就曾被網友實名指出“玩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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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筱葳那時選擇相信他,結果婚后不到半年就被“無預警離婚”。
她后來接受采訪,說賴弘國離開她的理由只有三個字:“不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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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辭工作、計劃生孩子,卻換來一個轉身離開的人。
緊接著不到一年,他就和阿嬌被曝光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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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嬌對這段感情全情投入:給他站臺、給他資源、替他說話、努力備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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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來的卻是不斷的緋聞、反復的爆料、還有離婚后的“指責式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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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記得,他離婚后曾說自己是“被退貨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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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婚姻不是網購,雙方都是人,不是物品。
一個人若能在一段關系里輕易把自己變成“受害者”,那往往意味著他在這段關系里沒有承擔過應有的責任。
有人說:浪子玩累了就會回頭。
可現實更像是——浪子不會回頭,只會換一個地方繼續浪;海王不會上岸,只會暫時靠岸歇歇腳。
賴弘國從第一段婚姻到第三段,沒有改變的不是伴侶,而是模式:
遇見→高調示愛→閃婚
婚后出現矛盾→女方感到疲憊→男方選擇退場
退場后塑造委屈→迅速投入下一段
他最擅長的,不是維系關系,而是包裝自己。
他好像總能迅速進入一段親密,卻又在其中保持一種驚人的抽離感。
真正的親密關系,是要負責任的;而他似乎更習慣享受“被愛”的便利,而不是“愛人”的義務。
三段婚姻里最亮眼的,從來不是他,而是離開他后依然向光前行的女性。
被辜負不可怕,可怕的是被辜負之后不再相信自己。
她們沒有沉淪,也沒有執念,反而一次比一次活得松弛自在。
有時候,離婚不是失敗,而是解脫。
↑越扒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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