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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福建順利投資有限公司”委托高沃知識產權對商標局以“該標志所包含的‘麻辣’,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口味等特點產生誤認,該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為由而駁回的第81379787號“麻辣帝”商標進行復審。
經過高沃代理人有理有據的分析,國知局最終認可了高沃觀點,經復審認定,申請商標“麻辣帝”使用在指定商品上一般不易造成消費者的誤認,未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
▌案件難點
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為:2901 肉; 2902 以魚為主的零食小吃,食用海藻提取物; 2903 肉罐頭; 2904 以蔬菜為主的零食小吃,以魔芋為主的零食小吃,加工過的檳榔; 2905 腌制蔬菜; 2906 蛋; 2907 奶制品; 2908 食用油脂; 2910 魔芋凍; 2911 加工過的堅果; 2912 干食用菌; 2913 豆腐制品,食用面筋; 2914 天然或人造的香腸腸衣。
而申請商標所包含的“麻辣”是川菜最具代表性的味型之一,以辣椒與花椒的雙重刺激為特色,形成熱辣的味覺體驗,確實是表示食物口味的詞匯。使用在29類商品之上,極易使消費者看到該商標的情況下,誤認為該食品為麻辣口味。
本案則需打破公眾對“麻辣”二字的單一認知,為“麻辣”二字進行延伸,同時,針對商標整體,即“麻辣帝”亦要進行延伸,增加標識整體顯著性,脫離“口味”這一含義,否則難以直接突破《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這一條款。
▌復審核心觀點主張
接受代理后,高沃對申請人“福建順利投資有限公司”名下商標進行查詢,并尋找與申請商標情況相似的含有“麻辣”二字的商標,查詢“麻辣”二字的延伸含義,從而為“麻辣”二字脫離口味認知、增強“麻辣帝”整體顯著性奠定基礎,結合《商標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商標審查審理指南》等相關規定對81379787號“麻辣帝”商標的復審案件做出了有力回擊:
1、品牌一致性、審查一致性與同類商標案例:
品牌一致性:“麻辣帝”商標是申請人系列商標的一部分,與申請人形成了密切的對應關系。申請人此前已在第29類商品上成功注冊了相同商標,即第21850801號“麻辣帝”,并未因誤認而被駁回,證明了該商標與申請人品牌的一致性和可注冊性。
同類商標案例:申請人列舉了多個含有“麻辣”二字且已成功注冊在第29類商品上的商標案例,如“麻辣福”、“麻辣說”、“麻辣屋”等,以此證明此類商標在指定商品上并不會使消費者產生誤認。
審查一致性:根據審查一致性原則,既然同類商標能夠成功注冊,本案中的“麻辣帝”商標也應予以初步審定并公告。理由如下:
①申請人名下商標:
由此可知,申請人早在2016年便已經于第29類別申請注冊了與本案申請商標相同、商品類似的“麻辣帝”商標,并于2017年成功獲得注冊,其并未因誤認而被駁回,由此說明,本案申請商標亦不會產生誤認。現如今,申請人為了使用需要,特增加了群組進而提起本案申請商標的申請。
②含有“麻辣”二字且已成功注冊在第29類商品上(與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群組相同,且為相同或類似商品)的商標有很多,由此說明申請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并不會使消費者對其口味產生誤認,根據審查一致性原則,申請商標理應予以初步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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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標顯著性
顯著性:申請人強調“麻辣帝”商標是申請人獨家打造的品牌,具有顯著性和明確指向性。商標采用單純漢字設計,簡潔大方,易于識別,能夠起到指引商品來源的作用。理由如下:
首先,從整體外觀上進行分析,申請商標“麻辣帝”是由單純漢字構成的純文字商標,無其他要素的修飾,自然呈現出一種簡潔大方,一目了然的直觀視覺感受。同時,該商標的漢字采用了黑體的書寫,字形端正,橫平豎直,結構嚴謹,筆畫整齊劃一,橫豎筆畫粗細一致,方頭方尾,給人工整嚴謹、端莊典雅之感。符合申請人所打造的端莊典雅,舒展大氣的品牌形象。
其次,從含義上進行分析,申請商標“”為自造詞組,并非固有詞匯,具有較強顯著性。
漢字“麻辣帝”為統一的整體,并不是特定事物的統稱,不屬于固有詞匯,是經過申請人精心創作而來的臆造性詞語組合,經百度百科檢索可驗證此為臆造性詞語,其并無任何固有含義。(百度百科截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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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描述性與獨特含義:
非描述性:申請人指出,“麻辣帝”并非直接描述商品口味的詞匯,而是具有獨特含義的臆造詞組。“麻辣”在網絡用語和方言中有特定含義,如形容性格潑辣、行事果斷之人,而“帝”字的加入則賦予了商標更深的文化內涵和精神圖騰意義。
整體含義:商標整體展現了“敢愛敢恨、霸氣外露”的個性,傳達出“我的人生我做主”的獨立精神,而非僅代表商品口味。這種整體含義避免了消費者對商品口味的直接誤認。理由如下:
申請商標并非僅由表示口味的“麻”字及“辣”字組合而成,后面連接的“帝”字使得申請商標有機的組合成為一個新的詞匯。此外,“麻辣”在網絡用語中也有特定的含義。在二次元游戲社區中,指的是那些對游戲角色有著極端偏好的玩家。故而,其并非僅代表著口味。
●關于“麻辣帝”:
申請商標中的“麻辣”在方言中常用于形容性格潑辣、行事果斷之人。“帝”字的加入,將方言俗語升華為具有張力的文化表達。“麻辣帝”則可引申為“敢愛敢恨、霸氣外露”的個性標簽。
同時,“麻辣帝”亦可引申為“在麻辣人生中主宰自我”的精神圖騰。在當代社會壓力下,人們通過“稱帝”的戲謔表達,完成對平凡生活的英雄主義重構,是對“我的人生我做主”獨立精神的隱喻。
●關于“麻辣”二字的其他含義:
諧音梗或戲謔稱呼?:“麻辣大老爺”是“青天大老爺”的諧音變形,最初是對古代清官形象的戲謔稱呼,后來發展為網絡梗,形容做出迅速、直接甚至略帶幽默感判決的人物或情況。
?游戲圈特定含義:?在游戲社區中,“麻辣”有時是“master love”(角色喜歡玩家)的縮寫,用于描述游戲角色對玩家的喜愛關系。例如,在NGA玩家社區中,“麻辣仙人”被戲稱為“手綜人”,與游戲文化相關。
因此,申請商標中的“麻辣”二字并非代表著口味,其整體展現了“敢愛敢恨、霸氣外露”的個性,同時傳達出“我的人生我做主”的獨立精神。故而,申請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并不會造成消費者的誤認。
4、法律條款與構成要件分析:
法律條款:申請人依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7)項和第三十條的規定進行抗辯,指出商標需同時滿足“具有欺騙性”和“易產生誤認”兩個構成要件才能被駁回。
構成要件分析:申請人認為“麻辣帝”商標并未對商品特征進行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描述,且申請人主觀上無惡意誤導消費者的意圖,因此不滿足“具有欺騙性”的前提條件。同時,相關公眾不會將商標整體含義理解為對商品特性的描述,因此也不滿足“易產生誤認”的結果要件。
▌國知局裁定
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查明,申請人第21850801號“麻辣帝”商標已在第29類商品上獲準注冊。
經復審認定:申請商標“麻辣帝”使用在指定商品上一般不易造成消費者的誤認,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
▌辦案心得
1、深入理解商標法及相關司法解釋
法律依據的精準運用:本案中,高沃團隊深入研究了《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7)項及第三十條的具體規定,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欺騙性”和“易產生誤認”的構成要件進行了詳細剖析。因此,在處理類似案件時,必須精準把握法律條款的語義和適用條件,確保抗辯理由的合法性和針對性。
司法解釋的靈活引用:通過引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高沃團隊從整體上判斷商標的顯著性,強調商標標志中含有的描述性要素不影響其整體顯著性,有效增強抗辯理由的說服力。
2、全面準備與細致應對
全面準備抗辯材料:在辦案過程中,高沃團隊全面準備了抗辯材料,包括同類商標案例、商標設計說明、使用證據等,確保了抗辯理由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細致應對商標局駁回理由:針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高沃團隊進行了細致入微的應對,逐一回應了商標可能缺乏顯著性、可能產生誤認等質疑。
商標代理人:張春穎
來源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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