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據外媒報道,德克薩斯州獨立電力生產商(IPP)Vistra Energy公司已經告知加州能源委員會(CEC),該公司將取消其計劃部署的600MW Morro Bay電池儲能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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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新聞媒體KSBY報道了這一消息,加州能源委員會的一位代表聲稱:“Vistra Energy公司已經告知加州能源委員會,他們將不再推進該項目,也不會通過加州能源委員會的‘自愿認證計劃’尋求項目認證。”
Vistra Energy公司于2021年提出了Morro Bay電池儲能系統,該項目原計劃使其儲能容量達到其近期完工的莫斯蘭丁電池儲能項目(300MW/1200MWh)的兩倍。
該項目原計劃建于莫斯蘭汀電池儲能項目約150英里以南的地方。莫斯蘭汀電池儲能項(750MW/3000MWh)的第一階段——MOSS300項目(300MW/1200MWh)于今年1月發生火災,這是行業媒體報道過的規模最大電池儲能系統火災事件之一。
Morro Bay電池儲能系統旨在充分利用一處現有的天然氣發電廠廠址,該項目將占22英畝土地。該項目將采用18萬個鋰離子電池構建,這些電池將部署在三座專為儲能項目特別設計的30英尺高的建筑內。
據Vistra Energy公司代表介紹,選址的另一優勢在于該項目可以通過現有變電站接入太平洋天然氣和電力公司(PG&E)運營的輸電線路。
在遭遇當地市政審批流程的延誤之后,Vistra Energy公司決定尋求加州能源委員會的批準,依據加州眾議院第205號法案的規定部署該項目。
2024年10月28日,Vistra Energy公司向莫羅灣市議會發出信函,要求暫停對獨立部署的電池儲能系統進行市政審查,轉而選擇使用加州能源委員會(CEC)的簡化認證程序。
加州眾議院第205號法案由加州州長加文·紐森于2022年簽署成為法律,該法案擴大了加州能源委員會(CEC)的權限,將其涵蓋至200MWh以上電池儲能系統許可,為開發商提供了通過“選擇加入“計劃獲得批準的替代途徑——這實際上繞開了地方當局的許可要求。
今年早些時候,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CPUC)制定了電池儲能設施維護和運營的新標準。
該委員會修訂了《通用命令167》,該命令為實施和執行發電設施的維護和運營標準提供了方法。
在莫斯蘭汀電池儲能項目火災發生后的那一周,加州政府迅速推出了針對電池儲能系統運營的更多措施。當地政客、加州第30選區(包括蒙特雷縣部分地區)眾議員Dawn Addis提出了AB 303法案,即《電池儲能安全與責任法案》。
該法案提議廢除允許“自愿認證“計劃的相關規則。然而,Addis提議的法案未能通過首次審議,也未能在原定議院規定的截止日期前通過。目前尚不清楚Vistra Energy公司不再推進部署該項目的具體原因,該公司尚未回應多家媒體的置評請求。
今年2月,Vistra Energy公司對莫斯蘭汀電池儲能項目進行了4億美元資產減值處理。近日,美國電池技術公司(ABTC)宣布,已經受委托回收該項目的受損電池,目前清理工作正由美國環境保護署(EPA)監督進行。
作者:劉伯洵來源:中國儲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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