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百萬網民以道德之名對劉某發起“數字處決”時,我們是否正在用21世紀的技術,重演中世紀的獵巫運動?更可怕的是,每個點擊轉發的我們,都可能成了破壞法治根基的共犯!
今天我們要直面這個“屏幕即法槌”時代的司法危機。當“劉某必須付出代價”的標簽在網絡上病毒式傳播時,有多少人停下來思考過:我們到底在做什么?
某社交平臺統計顯示,在江歌案輿論高峰期,每分鐘就有近5000條辱罵劉某的評論,其中超過60%使用了“人渣”“畜生”等侮辱性詞匯。這些言論不僅違背了《民法典》第1024條對人格權的保護,更可能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更令人擔憂的是,網絡暴力案件正以每年23%的速度增長,這個數字背后是多少被毀掉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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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會反駁:“我們是在替天行道!”但讓我們冷靜思考:為什么兩千多年前的西漢文帝,寧可背負“破壞祖制”的罵名也要廢除肉刑?因為他明白一個道理:以暴制暴只會制造更多暴力。今天的“網絡肉刑”,雖然不見血,但造成的傷害可能持續一生。就像某地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一個年輕人因被網絡暴力患上重度抑郁癥,最終選擇結束生命。這樣的悲劇,難道就是我們想要的“正義”嗎?
更值得警惕的是,我們正在陷入“群體極化”的心理陷阱。斯坦福大學的社會心理學實驗顯示,網絡匿名環境會讓人產生“去個性化效應”,就像戴上面具參加化裝舞會,行為會變得更大膽、更極端。實驗數據表明,在匿名環境下,人們發表極端言論的可能性比實名環境下高出4倍。這就能解釋,為什么有些人在網上義正辭嚴,現實中卻可能是個高鐵霸座者。
當我們用“誅九族”這樣的極端言論表達憤怒時,是否意識到這其實是一種封建殘余?去年,某網紅博主因煽動網絡暴力被判刑三年,這個案例就像懸在每個人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每個人的言行都要承擔法律責任。但現實是,由于網絡暴力的匿名性和跨境性,只有不到15%的施暴者最終受到法律制裁。這種執法困境,反過來又助長了網絡暴力的氣焰。
反觀其他國家的做法:挪威在1981年就廢除了無期徒刑,其司法系統更注重教育和改造;德國《刑法》明確規定要建立“行為人-被害人和解制度”;日本則推行“修復性司法”,讓加害人和被害人直接對話。這些國家的實踐告訴我們:文明社會的標志不是快意恩仇,而是要給犯錯者改過自新的機會。數據顯示,采用修復性司法模式的地區,再犯罪率下降了37%。這個數字難道不值得我們深思嗎?
現在最令人擔憂的現象是:熱搜榜單正在取代法庭卷宗,成為“民意判決書”。最高法2023年的司法大數據顯示,重大輿論關注案件的二審改判率,比普通案件高出23個百分點。這種“輿論倒逼司法”的現象,究竟是對司法的監督,還是對審判獨立的侵蝕?某地法院院長坦言:當輿論壓力過大時,法官要保持獨立裁判確實面臨巨大挑戰。
當我們為“為江媽媽討公道”的標簽貢獻了百億次傳播時,有沒有想過:這些情緒發泄,到底對被害人有什么實質幫助?北京大學的實證研究表明,網絡聲浪對被害人實際援助的轉化率不足0.3%。相比之下,推動《被害人保護法》立法、建立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才是更有意義的實際行動。數據顯示,我國每年有超過10萬刑事被害人家庭陷入困境,而國家司法救助資金的覆蓋率只有15%。這個巨大的缺口,難道不比網絡罵戰更值得關注嗎?
兩千多年前的緹(tí)縈(yíng)救父的故事。她的父親淳于意被判肉刑,緹縈上書漢文帝說:“刑者不可復續”。意思是,肉刑造成的傷害是無法挽回的。今天的“數字烙印”同樣如此——一次網絡審判,可能讓一個人永遠“社會性死亡”。就像某企業高管因一則不實爆料被全網討伐,雖然最后法院還他清白,但他的職業生涯已經無法挽回。
那么,應該如何建立更健康的道德譴責機制?或許可以借鑒“建設性新聞”的理念:第一,把焦點從人身攻擊轉向問題解決;第二,推動《好人法》立法,完善見義勇為的法律保障;第三,建立有效的被害人救助機制。
某地法院試點的“網絡輿論疏導員”制度就很有成效。他們組建專業調解團隊,成功將多起網絡輿論熱點轉化為普法教育案例。數據顯示,在該制度實施后,當地網絡暴力案件發案率下降了35%。
此外,我們還可以借鑒新加坡的“網絡調解社區”模式,邀請心理學專家、法律工作者和社區代表共同參與,將網絡輿論引導到建設性軌道。韓國的“網絡善行積分”制度也值得參考,對理性發聲的網民給予正向激勵。
從技術層面,平臺也應該承擔更多責任。某社交平臺推出的“冷靜期”功能就很有創意——當系統檢測到用戶可能發表過激言論時,會彈出“請再思考一下”的提示,這個簡單功能讓平臺上的侮辱性言論減少了28%。
或許真正的正義,不在于將犯錯者碾成齏(jī)粉,而在于讓每個迷途的靈魂都能在法治的燈塔指引下找到歸航的軌跡。
當我們從憤怒的圍觀者轉變為理性的建設者,才能幫助更多被害人走出創傷陰霾,也給予每個犯錯者贖罪新生的機會,這才是中華法治文明歷經千年淬(cuì)煉后最璀璨的人性之光。
在這個人人手握麥克風的時代,愿我們都能成為照亮法治前路的星火,而非焚毀文明基業的野火。記住:當我們審判他人時,法律也在審判我們的審判,而歷史終將審判所有不被約束的正義。每一次克制住敲擊鍵盤的沖動,都是一次道德的勝利;每一次將憤怒轉化為建設性行動,都是對法治文明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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