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為規范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
經營主體登記秩序
助力深合區實體經濟發展
近日
深合區正式印發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
經營主體住所登記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住所辦法》)
助力深合區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修訂背景-
延續優勢,更新完善
2022年9月,深合區印發實施《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市場主體住所登記管理辦法(下稱原《辦法》),以解決住所登記常遇到的難點堵點問題,降低經營主體注冊門檻和運營成本,提升登記準入效率。
原《辦法》的實施取得良好的制度效應,為繼續發揮深合區住所登記制度優勢并延續原《辦法》取得的實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深合區發展實際,進一步修訂完善原《辦法》,制定《住所辦法》以更高效推動經營主體住所登記規范化、便利化。
-核心要點-
三大修訂,精準賦能
01
加大“關聯企業共享辦公”支持力度
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為支持關聯企業共享辦公住所,降低企業運營成本,結合企業實際經營情況,在原《辦法》關聯企業共享辦公適用范圍的基礎上,拓展合伙企業的適用,為存在關聯關系、實際合署辦公的合伙企業共享辦公場所提供政策保障。
此舉既解決多個合伙企業“共用同一地址”的現實需求,幫助企業降低入駐及運營成本,又進一步釋放和利用深合區辦公場所資源,為持續優化深合區營商環境提供有力支撐。
02
完善“集群注冊”服務
強化制度保障
結合當前深合區集群企業的實際入駐情況及需求,新增對單個實體工位面積、開放式辦公區域設置工位數量及安全疏散的要求等內容,進一步明確共享空間設置要求。
同時,細化集群注冊的報備條件及托管機構的變更、退出或信息變動等內容,在鼓勵推行“集群注冊”模式的同時,為集群企業合法權益保護提供制度保障。
03
優化“集中辦公區”住所制度
助力澳資企業與重點企業高效準入
在汲取以往集中辦公區住所政策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緊密圍繞“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戰略定位以及“推動實體經濟發展”核心要求,進一步優化完善集中辦公區住所制度。
同時,結合深合區現階段發展實際需求,調整集中辦公區住所的申請條件與使用期限,服務澳門投資者創新創業及重點企業引進落地。
實施《住所辦法》,將助力推動深合區企業“提質增效”“脫虛向實”,為深合區營造開放包容的市場環境提供堅實支撐,為深合區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
深合區“一址多照”企業
注冊地址體系
![]()
一圖讀懂丨《住所辦法》
![]()
編輯:Thea、Kiki
來源:深合區商事服務局、橫琴在線
轉載請標注來源:澳商圈
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