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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蘆山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4名,其中法官助理1名、司法警察3名。詳細招聘崗位情況見本公告附件1《蘆山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崗位情況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退役軍人、具有政法相關工作經驗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0年12月15日至2007年12月15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規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其他不宜從事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擬招聘單位的崗位;不得報考本人的父母、配偶在擬招聘單位轄區范圍內從事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司法審計、司法拍賣等法律有償服務職業以及擬招聘單位轄區內擔任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或者設立人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時候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試、招聘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一)報名
1.崗位選擇。報考人員仔細查閱公告、崗位情況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聘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有關信息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1個招聘崗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須保持一致。
2.網絡報名。報考人員需掃描本公告附件2中的二維碼下載《蘆山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word版,真實、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彩色打印紙質版手寫簽字捺印后掃描PDF,連同報考人員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擬報名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PDF掃描件,以及報考人員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張(jpg格式)電子檔,一并發送至指定的電子郵箱(810350932@qq.com)報名。
3.資格審查。報考時間截止后,由招聘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2025年12月16日18:00前將審查結果通過電話方式通知報考者本人。
(二)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能測評
報考司法警察崗位的人員應進行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評標準參照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錄用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體能測評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11〕28號)執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四)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和體能測評情況,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有關規定,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遵紀守法以及是否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人選達不到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蘆山縣人民法院公眾微信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的缺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收到問題反映或所反映問題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與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含試用期1個月),以勞務派遣方式到擬招聘單位工作。2年合同期滿后,可擇優續聘。
四、工資待遇
試用期期間實行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由勞務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工資,工資面議。
五、其他事宜
1.報考人員需保持通訊工具通暢,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本次考試成績有效期一年,對一年內因人員變動出現空缺的崗位,招聘單位可在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本次招聘的考試成績、擬聘用人員名單等信息在蘆山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平臺上發布。
4.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一律由擬聘用本人負責處理,聘用前仍未妥善處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5.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個人人事檔案。
6.本次招聘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若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7.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蘆山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蘆山縣人民法院政治部,(0835)6523044
掃描下方二維碼獲取崗位情況表和報名登記表
來源:蘆山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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