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8日,雅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雅安市財政局,對原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并正式印發新的《雅安市地質災害成功避險獎勵暫行辦法》。新辦法自12月8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根據新辦法,獎勵主要面向在雅安市境內,除依據政府監測預警信息組織的避險轉移及執行專門公務外,成功避免一次因地質災害可能導致30人以下人員傷亡事件的個人和單位。獎勵對象被明確為首先發現地質災害前兆信息,并及時報告或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從而避免人員傷亡的個人和單位。
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對于參與成功避險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以及相關受委托或購買服務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人員,將主要推薦納入同級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表彰表揚范圍,不參與本辦法的物質獎勵。物質獎勵以獎金形式發放,依據每次成功避免的可能傷亡人數設定三個等級:一等獎(避免傷亡20人及以上、30人以下)獎勵個人8000元、單位10000元;二等獎(避免傷亡10人及以上、20人以下)獎勵個人5000元、單位8000元;三等獎(避免傷亡10人以下)獎勵個人3000元、單位5000元。
獎勵實行“分級獎勵、不重不漏”機制,市級層面主要獎勵一等獎和二等獎,縣(區)級主要獎勵三等獎。獎勵經費將由市、縣兩級財政分別予以保障。
獎勵程序上,由縣(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核實成功避險事件真實性并推薦獎勵對象;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審查推薦材料,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并按程序實施獎勵。
據悉,此次新辦法的制定,旨在承接落實省級相關要求,并通過持續表彰獎勵,有效激勵群眾主動報災防災,強化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體系,壓實防災責任,提升全民識災防災能力,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另外,原《雅安市地質災害成功避險獎勵暫行辦法》在新辦法施行之日起同時廢止。
來源:雅安市融媒體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