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湖北小伙被騙婚一案迎來新進展,12月10日,記者從當事人申明(化名)處獲悉,一審法院審理后,以詐騙罪判處尹霞(化名)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繼續追繳被告人尹霞違法所得89140元,發還給被害人申明。
2025年11月17日,尹霞因涉嫌重婚罪和詐騙罪一案在隨州市曾都區法院一審開庭。
該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申明認為,這一判決結果低于預期,正考慮通過檢察機關申請抗訴。
2024年5月,26歲的申明在湖北隨州老家辦了一場婚禮,娶了31歲的尹霞。申明的父母給了尹霞14.8萬元彩禮,尹霞則陪嫁了“460000元存款單”“100克金條”以及“一輛奔馳車”。然而,這不過是一場騙局:存款單、金條是假的,尹霞的名字、年齡是假的,奔馳車也是租來的,甚至連合拍婚紗照的尹霞的父母親都是她請來的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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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申明與代理律師在法庭外。受訪者供圖
檢方起訴書顯示:2022年5月,被告人尹霞與受害人申明通過某短視頻平臺相識,并發展成為戀愛關系。同年7月16日,尹霞與申明在青島見面并發生性關系。2022年9月,尹霞虛構自己懷孕并購買一張虛假的懷孕B超單發給申明以騙取信任,后尹霞虛構自己父親為高官、家庭條件優渥,需要先見到申明的父母后,才能回家做自己父母的工作,當月申明將尹霞帶回隨州老家與自己父母見面,2022年10月16日,申明向尹霞轉賬 10001元作為見面禮。之后,申明又多次為尹霞花錢。
2023年1月,尹霞告知申明自己已經流產,為了證明,尹霞還提供了虛假的醫院就診材料。2023年3月,尹霞自稱其父親會為申明安排工作,邀請申明前往山東青島同居。二人同居期間,申明發現尹霞的出租屋內有一張身份證,但名字不是尹霞,且年齡也差了五歲,申明選擇報警。在派出所,出警民警對二人糾紛進行調解,并由二人簽署一份“還款協議”,由尹霞歸還申明 30000 元,但尹霞一直沒有歸還。
為了繼續騙取申明的信任,2023年5月27日,尹霞安排了一名演員扮演自己的父親與申明父母在武漢市碰面,雙方碰面后,該名演員對尹霞為何有兩個名字進行了解釋,騙取申明信任后,尹霞繼續與申明保持戀愛關系。
接受記者采訪時,申明表示,兩人屬于網戀關系,當時自己在武漢工作,尹霞住在青島,“平均一到兩個月才見一次面。”尹霞出生于1989年,但她對申明說自己的年齡時,一直聲稱自己是1994年的。而且,尹霞一直找各種演員來扮演自己的家人,但直到尹霞在婚禮上事跡敗露,申明才知道自己一直被騙。
“新娘”尹某某被判刑
2025年12月8日,該案在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新娘”尹某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兩萬元;繼續追繳尹某某違法所得89,140元,發還給被害人申某某。
在11月17日的庭審現場,面對法官關于是否認罪及是否愿意退贓以爭取被害人諒解的詢問時,尹某某曾表示:“不需要諒解,也不會退贓。”
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認為,根據相關證人證言,能夠證明尹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化名尹某迪,通過互聯網結識多名男性發展成為戀愛關系,并在交往過程中捏造自己是1994年出生,從事美容行業,家境優渥的富家女形象,后以懷孕為由索取打胎費用,如索取不到錢財,迅速結束該段關系,轉移目標。
本案中尹某某與申某某也是通過同樣的方式結識。尹某某在與申某某交往中,購買虛假懷孕單向申某某索要錢財,后申某某想與其結婚,尹某某又請人扮演自己的父母與申某某及申家父母見面,在申某某欲與其分手時,尹某某找到情感主播金某從中協調勸和,虛構尹某某父母已在武漢為二人買房還會陪嫁大量財物,讓婚禮能夠順利進行。通過戀愛與婚禮,尹某某獲取財物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觀上尹某某隱瞞已婚事實,虛構單身身份與被害人建立戀愛關系,通過購買假懷孕單,雇請假父母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騙取巨額財物,其行為符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財物”的犯罪要件,被告人尹某某構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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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澎湃新聞、瀟湘晨報
編輯:小M 二審:陳冉 三審:丁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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