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
中國有句俗話叫“記吃不記打”,很多時候,人不挨打就不長記性。人是如此,朝廷和國家也是如此。
話說1860年英法聯軍之役后,吃了個大敗仗的清廷對洋夷的看法也隨即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如負責與英法談判的恭親王奕,他在談判過程中即認識到:
列強只是“不愿以屬國自居”,其“內則志在通商,外則力爭體面,如果待以優禮,似覺漸形馴順”;而更為重要的是,這些人“并非爭城奪地而來,實為彼此無欺起見。”
在當時朝中,同意奕看法的大臣也不少。如之前堅決主戰的署理戶部尚書沈兆霖也在條約簽訂后認為:
洋人“火器勝于中國,能及遠而有準”,其“以萬余眾入城,而仍換約而去,全城無恙。則該夷之專于牟利,并無他圖,已可深信。”
后成為京中名士的李慈銘,此時初到北京,他觀察一番后也認為,夷人“以數萬里浮海孤懸之軍,長驅入都,據堅城以自便,中國潰喪不復能師,使意在土地,則燕薊既在手中,當早有變易以新耳目,而往返請期,惟和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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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奕等意識到,英法夷人也并非“性同犬羊”,他們并無占土奪民的企圖而以商利為重,“果能示以誠信,尚易羈縻。”
對此,曾國藩也曾對幕僚賓友說,洋人入京后,“不傷毀我宗廟社稷,目下在上海、寧波等處,助我攻剿法匪。二者皆有德于我,我中國不宜忘其大者而怨其小者。”
在他看來,制夷人“不宜在關稅之多寡、禮節之恭倨上著眼”,“自強之道,總以修政事、求賢才為急務,以學作炸炮、學造輪舟為下手工夫。”
作為儒家精英,曾國藩能有此認識,實屬可貴。
咸豐十年(1860年)末,奕等人上《通籌夷務全局酌擬章程六條折》,其中提出了頗具開創性的觀點:
“發捻交乘,心腹之患也;俄國壤地相接,有蠶食上國之志,肘腋之憂也;英國志在通商,暴虐無人理,不為限制則無以自立,肢體之患也。”
在奕等人看來,以通商牟利為目標的英法列強只是“肢體之患”,不足深慮;俄國有侵吞國土的野心,值得高度警惕,乃“肘腋之憂”;當下最棘手的,莫過于發、捻內亂,這才是朝廷的“心腹之患”。
在區分威脅的大小遠近后,奕等人提出了明確的戰略目標與層次:“滅發捻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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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子最后,奕提出了具體建議,包括成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設南北口岸管理大臣、添各口關稅等。
接奏后,咸豐頒發上諭予以批準,但在原奏“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的“事務”前加了“通商”二字。
對此,奕再次上奏,稱通商事宜已有上海、天津兩處南北通商大臣駐扎專理,總理衙門在京不便遙控;
更要緊的是,洋人雖然惟利是圖,但“總以官體自居,不肯自認為通商,防我輕視。今既知設有總理衙門,則各國與中國交涉事件,該夷皆恃臣等為之總理,藉以通達其情。若見照會文移內有‘通商’二字,必疑臣等專辦通商,不與理事,饒舌必多,必滋疑慮。”
因此,奕堅決要求去掉“通商”二字。考慮再三后,咸豐同意了奕的奏請,“通商”二字被拿去。
由此,在內閣六部、軍機處之外,清廷中央機構又多了一專門的外事機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簡稱總理衙門)。
咸豐駕崩并辛酉政變后,身為皇叔的奕既是“議政王”又兼任首席軍機,這為其實現新的政治主張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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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咸豐尚在世時,奕即在《奏請八旗禁軍訓練槍炮片》中首次提出“自強”口號:
“臣等酌議大局章程六條,其要在于審敵防邊,以弭后患,然治其標而未探其源也。探源之策在于自強,自強之術必先練兵。現撫議雖成而國威未振,亟宜力圖振興,使該夷順則可以相安,逆則可以有備,以期經久無患。”
同為重臣的大學士文祥也認為,目前雖然“中外和好”,但此局面“非信約所能堅,非羈縻所可結,尤非姑息遷就所能了”,“總視中國之自強為定準”,只有“自強”,才是抵御外侮唯一有效手段。
奕說的“練兵”,不再是之前的“鳥槍弓箭”而是“添習火器”,而后者指的顯然是洋槍洋炮。由此,近代史上的“洋務運動”(又被稱為洋務新政)就此次第鋪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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