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出游想省心,跟團是不少人的選擇,但要是合同沒盯緊,很可能錢花了還鬧心。全國旅游資訊發布中心的特約編輯告訴大家,記住下面這四步,把跟團的主動權牢牢攥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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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只簽電子合同。紙質合同容易被手寫篡改行程,出事后沒官方備案,投訴取證特別難。電子合同的編號會同步錄入文旅局系統,核心條款改不了,出發前你就能收到官方驗真短信,踏實又有保障。
第二步,堅決拒簽“落地再簽”。不少不良旅行社趁你落地后收走護照,強行改行程、加付費項目。《旅游法》第五十七條明確規定,合同須在出發前訂立,臨時簽屬于違規,可立即拍照錄像向12345舉報。
第三步,仔細看清取消條款。正規示范文本里寫得明明白白:游客提前7天退團可全額退款;要是旅行社在出發前3天突然取消行程,得賠償團費20%的違約金。但凡遇到這類條款縮水的“霸王條款”,即便簽了字也能主張無效。
第四步,把行程單釘進合同。不管是交通工具、酒店星級,還是餐飲次數、景點門票是否包含,都要一字一句寫進合同附件。后續誰擅自變更,誰就承擔責任。記得保存好電子合同、驗真短信、付款記錄,要是發現實際行程和約定不符,先跟旅行社協商,協商不成直接找文旅部門或消協投訴,必要時起訴,法律會為你撐腰。
簽跟團合同把好這四關,才能真正放下心來享受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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