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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企業在荷蘭市場開展產品售賣業務時,若遭遇版權侵權起訴,需基于荷蘭版權相關法律規定(《荷蘭版權法》DCA、《伯爾尼公約》BC 等)快速梳理應對思路,聚焦 “合法性核查 - 抗辯策略 - 程序應對 - 合規預防” 核心環節,精準化解法律風險。以下結合荷蘭版權法律核心規則,為企業提供實操性應對方案:
一、首要步驟:核查侵權指控的合法性
企業收到侵權起訴后,需第一時間對照荷蘭版權保護的核心要件,判斷指控是否成立,為后續應對奠定基礎。
1.明確荷蘭版權保護的核心邊界:根據 DCA 規定,受保護的作品需滿足 “可被人類感知且表達具有足夠確定性和客觀性”“具備原創性與創造性(體現作者獨立智力創作和個人印記)” 兩大條件。若企業產品涉及的設計、文案等僅為思想、通用風格,或缺乏作者創造性選擇(如純技術功能主導的產品結構,如瓶蓋螺旋紋路),則不構成受保護的版權作品,侵權指控無法律依據。
2.核查自身行為是否構成侵權:荷蘭版權所有者有權限制他人 “公開作品(含發行、租賃、公開表演等)” 和 “復制作品(含固定于載體、改編、模仿等)”。企業需核實產品是否實質性再現了原告作品的受保護元素(如產品設計的整體視覺印象與原告原創設計一致),且該使用未獲得合法授權。
3.確認自身行為是否符合版權限制例外:DCA 明確列舉了版權保護的例外情形,包括新聞報道、合理引用、圖書館使用、私人使用等,且需滿足歐盟版權指令的 “三步測試”(特定情形、不影響作品正常利用、不損害權利人合法利益)。若企業產品的相關使用符合上述例外,可作為不侵權的抗辯基礎。此外,若產品系在歐盟 / 歐洲經濟區內經權利人同意首次流通,除租賃和借貸外,權利人無權限制后續流通(權利耗盡原則),企業可據此主張免責。
二、核心抗辯策略:依托法律規則主張合法權利
若經核查認為侵權指控缺乏依據或存在抗辯空間,企業可基于荷蘭版權法律規定,從以下角度構建抗辯理由:
1.作品不受版權保護的抗辯:若涉案元素屬于 DCA 明確排除保護的范疇(如公共機構發布的法律、法令、行政或司法裁決),或因缺乏原創性(如過于平庸 trivial、純技術功能主導)未構成 “受保護作品”,可直接主張不侵權。
2.合法授權或權利歸屬抗辯:若企業產品的相關設計、內容已通過合法渠道獲得版權人許可(需提供書面許可協議、電子簽名符合要求的授權文件等),或該權利實際歸屬企業(如系員工職務創作、委托創作中約定版權歸企業所有),需及時提交授權文件或權利歸屬證明。需注意,委托創作的設計若用于工業規模生產的產品,版權可能歸委托人所有,企業可據此主張權利。
3.版權限制與例外抗辯:若企業的使用行為符合合理引用、新聞報道等法定例外情形,需舉證證明使用場景、范圍滿足 “三步測試” 要求,且已依法支付合理報酬(如涉及集體管理作品,需提供向 CLB 繳納費用的憑證)。
4.版權保護期屆滿抗辯:荷蘭版權保護期原則上為作者去世后 70 年,匿名 / 假名作品、影視作品、集體作品等有特殊期限規定。若原告作品已超過法定保護期,企業使用行為不構成侵權。
三、訴訟程序應對:明確權利與成本,理性處置
若抗辯無法直接化解爭議,需正視訴訟程序,清晰了解荷蘭版權訴訟的核心規則,合理規劃應對策略:
1.禁令應對:原告可能主張臨時或永久禁令(如禁止產品銷售、召回侵權產品、銷毀侵權貨物等)。企業需評估禁令對業務的影響,若禁令缺乏合理性(如超出侵權范圍),可向法院主張該措施不符合 “比例原則”,請求駁回或調整。
2.損害賠償與利潤返還:荷蘭法院計算損害賠償時,優先以權利人實際損失為準,無法計算時可合理估算,也可支持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還可選擇主張侵權人返還獲利,但二者不可同時主張,法院將擇高支持。企業需梳理自身銷售數據、成本構成,舉證證明無侵權故意、獲利與侵權行為無直接關聯,爭取降低賠償金額。
3.訴訟成本與周期:荷蘭版權訴訟中,初步程序約 3 個月,費用 6000-25000 歐元;實體程序 1-2 年,費用 8000-40000 歐元,敗訴方需承擔勝訴方合理的法律費用。企業需結合訴訟成本與勝訴概率,權衡和解與訴訟的利弊,若和解更具經濟性,可與原告協商許可使用、補繳費用等解決方案。
4.上訴權利: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在 3 個月內(初步程序為 4 周)向荷蘭上訴法院提起上訴,但涉及金額低于 1750 歐元的案件不可上訴。企業需在法定期限內評估判決合法性,決定是否啟動上訴程序。
四、合規預防:從源頭規避侵權風險
應對侵權起訴的核心前提是事前合規,企業需結合荷蘭版權規則完善內部管理:
1.強化供應鏈版權審核:要求供應商提供產品相關設計、文案等的版權歸屬證明或合法授權文件,明確約定若因版權問題引發訴訟,供應商需承擔相應責任,避免因上游侵權牽連自身。
2.規范授權與許可流程:若產品涉及音樂、視覺藝術、文字等受集體管理的作品(如廣告中的音樂、產品圖片),需通過荷蘭對應的集體許可機構(CLBs)獲得授權,如視覺作品通過 Pictoright、音樂作品通過 Buma/Stemra 等,避免未經許可使用。
3.明確 AI 生成內容的合規邊界:若產品設計、文案由生成式 AI 創作,需確保存在足夠人類創造性參與(如提供具體明確的提示詞、對 AI 輸出進行創造性修改),否則該內容可能不受版權保護,且可能因使用他人作品訓練 AI 引發侵權風險,建議提前留存人類創作參與的證據。
4.留存關鍵證據:包括產品設計的創作底稿、授權協議、與 CLB 的繳費憑證、產品流通記錄等,便于在面臨指控時快速舉證,證明自身行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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