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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語絲原創制圖,版權所有
我想說,不存在所謂的“自證陷阱”。一個人證明自己做了什么,沒做什么,拿出證據就可以了。除非本身證據不能證明論點,要不然,怎么會發生掉進自證陷阱的事?
還有自證清白,是當別人已經提供了證據證明他的論點了。你需要提供新的證據或者提供證據證明對方提供的證據是偽造的,又或者指出對方的邏輯證明過程有誤,去反駁對方。如果提供不了,那就是別人的論點正確了。
這是邏輯中的誰邏輯更合理誰更受信任原則。
司法中,存在誰主張誰舉證原則,但是為了司法公正,是強者主張強者舉證的原則,而不是弱者主張弱者舉證的原則。當違背了不冤枉一個好人的司法原則時,并不是誰主張誰舉證。
比如A在公司時工作,沒有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不給A發工資。此時A是不是要主張在公司工作了。按照誰主張誰舉證原則,那是不是要A證明在公司工作了,那就要A拿出勞動合同。
如此一來就會發現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是個不合理原則,因為本來沒簽勞動合同啊,我看你怎么證明。你主張你證明,你此時生氣不生氣?顯然要弱者執行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是有問題的。所以實際主要舉證責任在公司。員工提出旁證而不一定是勞動合同即可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員工提供了證據證明了勞動關系的存在就是一種自證。這也同時證明一個人一般情況下不會掉進自證陷阱。
2025年11月7日,這剛好是一個月前,一個叫晶晶的姑娘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離開了人世間。她是我們今天的主角,也是感動我的純愛戰士。
晶晶這個名字,想起了大話西游里的晶晶姑娘。在大話西游里,晶晶姑娘也是一個純愛戰士,多次救下至尊寶,最后以為至尊寶變心了,跳崖。不過牛魔王把晶晶姑娘救了,但是春三十娘說至尊寶愛上了她,而不是晶晶姑娘。晶晶姑娘到此那是相當絕望,就自殺了。
劇情照進現實。現實里的晶晶姑娘同樣是一位純愛戰士。
晶晶姑娘,29歲,曾經是一名體育老師。她和她男人在2022年相遇,一年后結婚,生了個大胖小子。
從26歲遇見他男人開始,晶晶姑娘就開始用視頻、圖片和文字記錄和他男人美好的一切。
視頻和圖片里的她,笑得像花兒一樣。像花兒一樣這比喻盡管俗氣,可是卻是晶晶姑娘真實的模樣。
一個純愛戰士眼里,只有愛,沒有其他。
這其他是什么呢?是在2024年5月,她發現她男人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她在微博上陳述了她男人的是是非非。
婚前,她和男人未婚先孕,得知婚前的男人身負債務,她還是決定和男人結婚。這樣為感情而結婚而不是為金錢而結婚的女人,這樣眼里只有愛的女人,晶晶姑娘必須是純愛戰士才對。
只要有了愛情,未婚先孕不算什么,男人身負債務,不算什么。有情飲水飽啊。這是純愛戰士的宣言啊。
純愛戰士靠愛活著,要是沒了愛,那一切還有什么意義與價值呢?
直到結婚以后,晶晶姑娘生下孩子,眼看孩子的生活水準一降再降,她看不下去,生完孩子兩個月后趕緊去俱樂部工作。她本是事業場上的女強人,很快生活就有了起色,一切都是美好的模樣。
然而,公公仍然對她不滿,仍然說她為孩子花錢大手大腳,要多花錢在老公身上,而不是大部分用在孩子身上。
晶晶姑娘想辯解什么,但是想到為了這個家,為了她的男人,還是決定少花一點錢在孩子身上。
但孩子才是她的依靠啊。當初為什么出來工作,還不是為了孩子。她想再生一個孩子。
但是公公上門說了,不要亂花錢,不要生二胎,他兒子不容易。
晶晶姑娘想到,是啊,老公確實不容易,同時老公賺錢也不容易啊。
孩子生病了,晶晶姑娘查了資料,給孩子吃了美林,結果公公忽然關心起孩子來了,認為在孩子身上不要舍不得花錢。
敢情錢不是公公的,孩子也不是公公的。一切都怪在她身上。她也覺得這也就算了,何必跟一個不懂科學育兒只顧眼前利益的老人計較呢?
為了愛情,她愿意做一個保姆,愿意當一個賺錢的工具,只要孩子幸福,那就是最大的幸福。原本對男人的愛,如今全在孩子身上了。
晶晶姑娘相信男人會變的,會愛她像她一樣愛他,也會像她一樣愛她的孩子。
多么深情的女人,多么專情的純愛戰士,記錄下每個幸福的瞬間,忍受生活中的林林種種的不如意,哪怕他男人對她不好又怎樣,她就是愛他啊,要不是為了愛情,她活的意義是什么?
她這樣一個純愛戰士,為愛付出林林種種,讓我感動。我相信純愛戰士的女人要比男人多。
所以,純愛戰士一定要和純愛戰士在一起,這樣才能真正幸福啊。
(陳語絲寫于202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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