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罵戰見過不少,但用歌曲《以犬之名》公開羞辱前藝人的操作,還是讓網友驚掉下巴。45歲的張柏芝近日現身香港高等法院,與曾經以“契爺”相稱的經紀人余毓興對簿公堂,這場牽扯12年的糾紛,從千萬片酬到人身攻擊,遠比想象中更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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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想到,這場鬧劇的起點竟是“雪中送炭”的戲碼。當年張柏芝剛經歷離婚低谷,余毓興以父輩好友的身份伸出援手,預支4276萬港元片酬簽下八年合約,承諾讓她出演六部電影。可合作未滿一年便徹底反目,余毓興不僅控訴張柏芝拿了錢不拍戲,更是寫歌嘲諷她“自認是狗博取同情”,言辭之激烈刷新了圈內恩怨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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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反轉很快浮出水面。張柏芝方當庭拋出關鍵錄音,直指余毓興曾坦言“做假文件當食生菜”,質疑合約簽名并非本人所簽,甚至揭露對方早年曾因偽造公章被調查。更諷刺的是,一邊是余毓興的“忘恩負義”指責,一邊是張柏芝近年在綜藝中展現的細心周到——熬夜梳理團隊行程、為嘉賓預備御寒大衣,連那英都改口稱贊她“善良了不起”。這場羅生門里,是利益分配的失衡,還是信任崩塌后的蓄意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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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仍在審理,4000萬合約究竟是救命稻草還是陷阱?《以犬之名》的辱罵背后是否另有隱情?娛樂圈的人情冷暖從來復雜,這場持續十二年的恩怨最終會以怎樣的方式收場?關注后續,帶你看清這場鬧劇背后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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