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李秀秀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部分情節虛構處理。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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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人心隔肚皮,人與人之間相處,有點防備之心很正常,無可厚非。但這份防備之心,不能過了頭。要知道,凡事過猶不及,一點過了頭,就變了味道。尤其是親人之間,愛人之間,所謂的防備之心,就很容易成為計較和算計之心。
表姐和男朋友分手了,說好幾天之前領結婚證,半年之后的婚禮,自然全部都沒了。表姐取消婚禮,原因是婚房的房產證寫了未來公公婆婆的名字,而不是男朋友的名字。表姐說對方說話不算數,說好的事情,居然沒和她商量就改了。
還說房子沒有自己的名字,結婚之后,萬一吵架,很容易被婆家人指著鼻子讓人滾。退一萬步來說,婚房也應該是男朋友的名字。既然對方連這一點都做不到,那只能分手。親戚知道分手原因之后,都說我表姐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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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我表姐是大女主,在結婚之前發現婆家不好,即使分手,也是喜事。可我覺得表姐不對,但不敢說出口,只能在爸媽面前嘀咕。因為咱做人做事不能既要又要,也不能雙標。表姐說對方說話不算數,怎么不說自己和爸媽也出爾反爾呢?
表姐和她男朋友是相親認識的,在我看來,這也是一個原因。如果是自己看對眼,有感情基礎,可能就沒有這些問題了。相親認識,表姐自己親口和我說,只是年紀大了,對方也不討厭,于是就走到了結婚這一步。
換一句話來說,沒有多少感情基礎,更多是將就,于是就開始計較和防備。可能很多人也覺得我表姐沒錯,我為什么認為表姐不對?因為當初談婚論嫁的時候,男方這邊提出雙方一起出錢買婚房,寫兩個人的名字。
全款或者貸款首付都行,反正兩家一起承擔,就是兩個人的名字。當時我表姐和她爸媽滿口答應,可是后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表姐的爸媽當時說家里就這點錢,要是買房子了,就沒積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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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婚房本來就應該是男方準備的事情,所以女方不出錢了,留著給我表姐當退路。這個邏輯也不是不對,有點防備之心,也沒事。但問題是,這么一來,算是我表姐這邊先出爾反爾。
然后男方這邊知道之后,原本沒啥想法的,也有了想法。估計覺得我表姐這邊有什么貓膩,擔心房子被算計,自然不敢寫兒子的名字。但已經說好要結婚了,也不想橫生枝節,就同意女方不出錢。
然后自家掏空積蓄,全款買了婚房,寫了老兩口的名字。在我看來,一點問題都沒有。如果是我,自己沒有出錢,那房子是誰的名字,有什么關系呢?或者說,有什么資格要求房子寫誰的名字?有地方住,不需要承擔房租或者房貸這些開銷就行了。
我是真的覺得,婚前財產,沒必要計較和算計。我只在意婚后財產,那肯定是夫妻共有的,不能出現隱瞞。畢竟有了孩子,我還要為孩子考慮,不可能計較。但我的這些話,不好和表姐說,畢竟所有親戚都覺得表姐沒有錯。
你們說,我表姐因為婚房名字的原因,取消婚禮,對嗎?我的想法真的很離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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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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