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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以為是大英雄的岳不群。《笑傲江湖》劇照
溫馨提醒:
@小米法務
新華社在批評小米
新華通訊社,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行政級別正部級。2025月12月5日10:26,新華社同名官方賬號發布了一篇題為《千筆樓|“大字吸睛、小字免責”,這樣的小把戲該退場了》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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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Mr T
實事求是地說,這篇文章的批評的是“大字吸睛、小字免責”之類的推銷伎倆,表面上看是說社會現象,而不是只說某個品牌。不過,作為全村閱讀理解能力最高的豬肉佬(全村只有兩個豬肉佬),T先生可以肯定的是,該文還是有一定的側重點和針對性。雖未點名,小米公司在這篇文章里成了一個負面典型。
比如下面這段話——
某品牌手機在海報推廣當中,用顯眼大字高調標注“逆光之王”,卻在偏僻角落里用一行小字注解:“逆光之王是產品設計目標”。拿設計目標當產品事實宣傳,商家的膽量為何這么大?
怎么樣,是不是很明顯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T先生相信,小米法務不會只投訴又臭又硬的豬肉佬的賬號,對于門楣生輝的新華社,小米法務也一定能無所畏懼,絕不會內傷當沒事。
再給小米法務支個招——
先用大字吸睛,再用小字免責,商家抖這種“小機靈”,對消費者毫無誠意可言,或可贏得一時贏得一利,但長此以往,就是從根本上顛覆誠信的市場基礎,傷害消費者信任,損害整個消費環境。
從上面這段話可以看出,新華社的文章也不是毫無破綻的。這種做法是抖“小機靈”?這分明是大聰明;文章還說這只“可贏得一時贏得一利”,小米市值超過1萬億港元,即使按老王的算法,這都是1萬個小目標了,這怎么可能只是“一利”?新華社對“一利”明顯存在認知錯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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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5年12月5日,小米市值逾1.1萬億港元。
所以,T先生對小米法務的建議是——
不要慫
Just do it
參考資料
2025年12月5日新華社
《千筆樓|“大字吸睛、小字免責”,這樣的小把戲該退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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