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8年款項難清,民企維權之路艱難,國企拖欠爭議誰能管?
泰宏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永城?龍城御園’項目工程合格交付8年,工程款討了無數次,卻因發包方的管理失職、合同不公、承諾失信,加之監管缺位,導致民企陷入維權難、訴求無門的絕境。
工程合格交付8年,討薪之路步履艱難
2017年12月29日,谷某帶領團隊完成的‘永城?龍城御園’1#、6#、10#、17#樓及地下車庫土建安裝工程,順利通過竣工驗收,質量合格且無任何施工方違約行為。監理、建設方、施工方三方蓋章的工期說明文件,進一步證實工期延誤與施工方無關。然而,本應及時結算的工程款,卻沒了下文。
2023年1月13日,發包方永城國龍置業有限公司才完成竣工結算審核,確認了無爭議部分工程款。為討要這筆款項,項目負責人谷某多次上門協商,甚至放下尊嚴,主動下跪祈求,卻屢屢遭遇推諉扯皮。永城國龍置業有限公司的態度非常囂張和不屑,堂堂國企執行董事長竟諷刺建設方對接人員是蝦兵蟹將(有錄音證據),對方公司不擔當、不負責以及不作為的態度,就是想拖死民營企業。
2024年7月,泰宏建設通過訴訟,索要剩余200多萬元無爭議工程款,經永城市人民法院和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后,款項才得以結清。此外,工程款違約金利息,永城、商丘兩任法院都不判決給泰宏公司,到了高院才說要另行起訴,這就是國企的不擔當。但這些錢只是冰山一角,更多涉及文件丟失、審計爭議的款項,至今仍無著落。
谷某的維權之路艱難,但梳理整個案件,永城國龍置業及相關方存在多項明確的違法違規及不合理行為:
1、關鍵文件丟失,簽證變更無留痕
永城國龍置業不慎丟失了施工方提交的工程結算資料、竣工圖紙,甚至包括自身的《土地規劃證》《施工許可證》等法定文件。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17條和《建筑法》第61條,建設單位有妥善保管工程資料的法定義務,丟失重要文件可被處以1-10萬元罰款。此外,項目施工過程中曾發生6次簽證變更,卻未留下完整痕跡,涉嫌違反《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避監管。
2、合同不公,單方約定違約金
雙方簽訂的合同專用條款14條中,僅單方約定施工方需承擔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卻未對發包方的違約責任作出任何規定。依據《民法典》第6條和第151條,民事活動應遵循公平原則,利用優勢地位訂立的顯失公平條款,受損害方有權請求撤銷,該違約金條款應屬無效,發包方延誤工期也應承擔同等違約責任。
3、審計存在違法,對方拒絕回應合理訴求
河南中州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結果存在明顯漏洞,5月20日,審計公司何總說按‘監理簽字的內容算’,5月21日又說‘按監理簽字的事項算’,審計公司前后說法前后不一致,最后他們又表明:不按合同算。何總的言行違反《審計法》第12條‘客觀公正’原則。對于施工方提出的‘拆分人機管理費計算延期損失’等合理訴求,審計公司拒絕書面回應,違反《審計法》第40條相關規定,該審計結果應屬無效。而永城國龍置業僅口頭同意審計結果,未按《民法典》第469條規定以書面形式確認,施工方有權拒絕認可。
4、上級單位屢次反悔,政府協調無果
作為永城國龍置業的上級單位,河南鐵建投城發集團永城龍城御園項目多次參與協調,卻屢屢失信。2024年11月,省鐵投相關負責人田輝在政府協調會上明確指示,要求永城國龍成立協調小組,引入第三方對賬解決拖欠問題,當時法務也認可該方案,但后續集團領導推翻承諾,以各種理由推諉,這些足以說明國企是的不擔當。2025年1月,永城市政府再次協調,確定由永城市建設局標準定額站進行測算,永城國龍項目負責人已同意,卻被省鐵投集團以‘定額站無資質’為由否定,導致協調成果付諸東流。
第三方審計公司乃是雙方共同委托,如今卻被敷衍塞責,對方還表示他們不參與了。在項目組強烈要求下,對方才在2025年5月20日交出一份臨時報告,但那卻是個無公章、沒有法律效用的無效報告,他們這就是用一份無效報告糊弄施工方,行為極其惡劣。
為了解決第三方審計公司有失公正的現狀,懇請政府出面主導審計工作,提議從財政局人才庫再抽取一家第三方公司,且雙方均不提前知曉機構信息,以保障審計結果的客觀性與公正性。泰宏公司同意承擔相關費用,但政府與鐵建投溝通后,鐵建投以 “找第三方審計機構的選定,必須經過其招標程序”為由,拒絕了上述提議,導致該公平審計方案未能推進。
更令人無奈的是,河南省鐵投集團相關領導后續拒絕接聽電話、回復信息,徹底切斷溝通渠道,讓問題陷入僵局。國企的不擔當,就是擺在眼前的殘酷現實,只怪合作初期,他們太信任國企,把國企想的太好了,才落得如今這樣的下場!
監管缺位,民企維權陷入多重困境
發包方的不作為,相關政府部門監管缺位,讓谷某的維權之路更加艱難。永城市標準定額站作為負責工程技術解釋和監督的部門,其負責人面對施工方的合理咨詢,以‘搞技術’為由回避問題,構成行政不作為。
發包方的違法違規行為遲遲未被查處,拖欠款項難以追回。這背后還有眾多農民工的工資訴求,以及企業的運營壓力。盡管兩院早已發文:禁止拖欠農民工工資和工程款,但河南鐵投集團及永城國龍置業似乎置若罔聞,永城市政府多次協調,也難以推動問題解決。
懇請上級領導徹查違法違規,還民企一個公道
永城國龍置業的管理失職、合同不公、審計違法,河南鐵投集團的承諾失信,相關部門的監管缺位,不僅侵犯了民企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更損害了國企的公信力和社會公平正義。
在此,緊急呼吁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此事:一是住建部門立即立案調查永城國龍置業丟失關鍵文件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二是審計部門嚴查河南中州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的審計程序違法問題,遵守客觀公正的基本原則,責令對方公司重新審計,明確責任歸屬,并出具擁有法律效應的報告;三是紀委監委介入,調查河南鐵投集團及永城國龍置業相關負責人的失職瀆職、承諾失信行為;四是上級政府成立專項工作組,統籌推進工程款結算、農民工工資支付等問題,切實保障民企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拖欠款項一日不結清,公平正義就一日不到位。希望社會各界持續關注此事,推動相關部門主動履職,讓8年遺留問題早日解決,讓民企維權不再艱難,讓國企擔當真正落地。
來源:正能量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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