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真沒想到被騙的錢能一分不少追回來!通城公安辦案又快又專業,真是企業的‘保護神’!”近日,湖北海玉新材料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功偉將一面錦旗送到通城縣公安局經偵大隊,言語間滿是感激。這背后,是通城公安成功偵破一起涉案超百萬元的合同詐騙案,為兩家受害企業全額挽回經濟損失116萬余元的硬核擔當。
![]()
2025年8月11日,湖北海玉新材料有限公司員工黃先生來到通城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警,稱企業在合作中遭遇合同詐騙,直接經濟損失達59萬余元。接警后,經偵大隊辦案民警立即展開偵查。
辦案民警通過調取交易記錄、梳理資金流向、走訪相關人員,很快發現這并非一起孤立案件。經查,犯罪嫌疑人宮某早有預謀,2024年12月便指使朋友注冊專用手機號及微信用于作案,2025年4月又操控注冊“寧波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合法公司為幌子實施詐騙。
![]()
作案過程中,宮某化名與多家供應商建立合作關系,先通過小額訂單按時付款的方式騙取信任,隨后以“60日結算周期”為誘餌簽訂大額供貨合同。待供應商按約發貨后,宮某便卷款失聯,并迅速注銷作案所用通訊賬號,企圖銷毀證據、逃避打擊。
民警循線深挖、擴線偵查,發現宮某在詐騙湖北海玉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前,還于2025年2月至3月間,以同樣手段詐騙浙江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7萬余元,涉案總金額高達116萬余元。經過多日連續奮戰,專案組逐步鎖定宮某的活動軌跡,最終成功將其抓獲歸案。
![]()
目前,犯罪嫌疑人宮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兩家企業的116萬余元損失已全額追回并返還,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
廣大企業在開展經營活動、簽訂合作合同時,務必提高警惕,認真核實合作方的工商注冊信息、經營資質、生產規模等真實情況,切勿僅憑小額訂單的順利履行便放松戒備。對于約定較長結算周期的大額合同,更要多方考察、審慎決策,必要時可借助法律途徑核實對方信用狀況,避免因輕信他人而遭受財產損失。如發現疑似詐騙線索,應及時保存證據并向公安機關報案,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通城公安 經偵大隊
一審/編輯:呂希 實習編輯:劉文杰
二審:石麗麗
三審:洪 偉
監制:朱封金
出品:咸寧日報網絡傳媒中心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