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阜南縣城管局副局長疑酒后襲警的新聞,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
11月25日晚,楊某根參加喜宴后在其居住地與鄰居發生口角,民警接警后立即趕到現場處置。
期間,楊某根因阻礙民警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處罰,其所在單位工作人員答復道:“他請假了”。
事件曝光后,阜南縣迅速成立聯合調查組介入調查。
目前,楊某根已被停職處理,縣紀委監委已對其立案審查。
三刀認為,大家首先無法接受的,是“請假”二字試圖切割責任的敷衍,即便不在工作時間,公職人員的身份所對應的責任與約束也不應失效。
一句“他請假了”,就好像在說脫下制服之后,法律便可以對其網開一面,給人的感覺是“副局長”的頭銜成了“免責符”。
如果按照這樣的邏輯,那么公職人員單憑一張假條,就可以在假期里脫離紀律與法律的雙重約束,到時候權力的邊界就有可能變得模糊不清。
最諷刺的是,涉事者身為副局長,且疑似存在酒后失態、阻礙執法的行為,僅以七日行政拘留收場。
要知道,《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早已明確,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當以襲警罪定罪,情節較輕者亦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量刑空間。
如今,這樣的法律條文與實際處置結果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在現實面前顯得蒼白無力。
所以,這難免讓人心生“法外開恩”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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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大家對這件事如此關注,也不只是因為一個副局長的原因。
我相信大家只是想透過這件事,看到權力與法律的邊界是否清晰,看到公職人員的責任是否落到實處。
不管怎么說,不應有“特殊公民”的存在,不應有“法外之人”的空間,無論是身居高位的領導干部,還是普通的工薪階層,在法律面前都應是平等的。
但當涉事者的身份與處罰結果形成反差時,大家的憤怒自然而然地就不再是針對個人,而是針對這種反差背后可能存在的“雙標”。
我們都知道,這種“雙標”破壞的是整個社會的規則意識,動搖的是大家對公平正義的信仰。
文章最后,我想說的是,法治的建設不是冰冷的條文堆砌,而是每一次執法、每一次處置中,讓公眾感受到的公平與尊嚴。
我們希望每一次違法都能得到同等的追究,期待每一個公職身份都能成為法治的守護者而非破壞者。
也只有這樣,大家向往的公平正義才能真正實現。
鄭重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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