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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孫毅
編輯:莉莉絲
1937年7月7日七七事變,到1945年9月3日日本正式投降。中國軍民的抗戰付出了傷亡3500萬人的巨大代價。其中,在正面戰場作戰,戰前總兵力在200萬人,擁有180多個陸軍師的國民革命軍付出了極其慘重的代價。200萬國軍的八年抗戰傷亡為321萬人。
淞滬會戰,中國軍隊投入70多個師,傷亡20多萬人。武漢會戰,中國軍隊投入120多個師,傷亡也有20多萬人。中國遠征軍進攻松山的戰斗,遠征軍傷亡超過了8000人。每一場抗戰的重大會戰,中國將士的作戰是英勇慘烈的。那么,面對如此慘重的戰場傷亡,國軍將士如何能堅持抗戰八年直至最后的勝利?這就牽扯到國軍的戰時兵役制度。正是這個兵役制度的構建,讓國軍從后方不斷地獲得兵員,為中國軍隊堅持抗戰的最后勝利提供有效的制度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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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國民政府頒布的兵役法,為抗戰時期兵役制度的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
1931年,日軍入侵東北。到1933年,國民政府出臺了兵役法。這個法律條文成為抗戰時期中國軍隊兵員招募的重要保證。其核心內容為:
1.民國每個男子都有服兵役的義務,這一點和其他國家大同小異。
2.《兵役法》規定的兵役制度分為常備兵役和國民兵役制度。常備兵役制度類似于正規軍的現役和預備役部隊,國民兵役制度類似于民兵。
3.將常備兵役制度分為現役、正役和續役3個階段,平時征集20到25歲男子,經過體檢合格服兵役3年,為現役。3年后,除了技術兵種需要繼續服役外,其他人員退出現役服正役,為期6年。正役期間,接受政府組織的軍事訓練,隨時準備應征入伍。
正役服6年后,轉入續役,其內容和正役相同。平時忙工作,并定期接受政府軍事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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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相當于平常人所說的參軍,服兵役。而正役和續役其實為現役軍人退伍后成為預備役人員,作為服過兵役,有一定軍事素養的人員,在戰爭時期隨時接受國家應征。至于國民兵役制度,為沒有參加常備兵役的男性公民,定期接受政府組織的軍事訓練,作為常備兵役制度,也就是正規軍部隊的托底兵役制度支撐。一旦爆發大規模戰爭,正役和續役兵員不夠用了,就由國民兵役制度的男性公民補充部隊,或組建新的部隊奔赴前線。國民政府1933年制定的兵役法帶有相當濃厚的正規軍現役-預備役-民兵/地方武裝的近代化國家兵役體制,為抗戰時期中國軍隊的兵員征召打下堅實的制度基礎。
1939年,根據抗戰形勢的需要,軍委會將《兵役法》作了修改,將征募兵役制改為完全征兵制。兵役制度的改革對推進抗戰,中國軍隊兵員的補充有幫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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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設置專門的兵役行政機構,統一征召全國的兵員。
《兵役法》頒布初期沒有設立專門的兵役行政機構。1937年,國民政府成立兵役科,隸屬于軍務司。1939年,兵役署成立。到1944年,兵役署改為兵役部。中國駐印軍、中國遠征軍、中國戰區陸軍司令部的兵員補充和壯丁的征募,都由兵役部進行。
1935年,軍委會國內多個省份設立保安團管區,頒布相關法令,開始嘗試征兵。1936年9月,軍委會頒布征兵令,頒布《兵役實施計劃》和《兵役管區劃分配定方案》,將全國調整為60個師管區。每個師管區配置一個調整師和一個整理師。師管區下設有團管區。到1939年,國內的兵役管理區從師管區-團管區兩級模式變成軍管區-師管區和團管區三級模式。后又經過調整,軍委會下屬的兵員管理區有軍管區15個、師管區109個、獨立團管區3個、招募處1個、征兵事務所10個。
設立這個軍管區和師管區是什么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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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軍方的力量推行兵役制度,讓軍方通過軍管區、師管區的募兵建立相對統一的募兵體制,建立軍隊、管區和地方民眾聯合的兵役體制。師管區對應的軍打日軍損失多少人,師管區就按照損失人數向對應的軍補充兵員,保持軍級部隊的戰斗力。各個師管區的司令除了專人兼任,還有各野戰軍的副軍長擔任師管區司令。由于副軍長比地方人員更熟悉本野戰軍的情況,副軍長會親自負責征兵、督導、訓練補充兵員的職責。
從1936年4月到1942年年底,軍委會開辦了17期的兵役干部訓練班。為兵役工作培養了一批人才,在客觀上推動了抗戰時期兵役制度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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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有關部門完善兵役調查法規,全國省市縣的壯丁實施調查,摸清符合《兵役法》規定的參軍壯丁底數,坐實兵員征集。
1936年夏季,國民政府行政院的內政部、軍政部和訓練總監部等部門頒布《兵役即齡男子調查規則》,這是兵役調查法規的開始。1939年,國民政府頒布《兵役調查須知》,規定鄉鎮、區公所等各級行政單位和管區在兵員調查方面所需要做到的事項。同年10月頒布的《國民兵役制實施規劃草案》《國民兵役制各期役齡壯丁推算表》《縣(市)以下各級地方各役期國民數概算表》《戶口與受訓國民兵之比率表》等文件和法規,推動各縣市摸清本行政區域內符合《兵役法》規定的壯丁人數,并登記成冊。
到了1944年,軍政部根據以往的兵役壯丁調查經驗,擬定《三十三年度壯丁調查計劃大綱》:要求各軍師管區的18到45歲的男子,無論職業,是否符合兵員征集條件,都得做兵員登記。不做兵員登記的按照相關法律予以處罰。
對全國各地壯丁人數的調查摸底,為戰時征召兵員提供了相對客觀的參考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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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看在《兵役法》、兵役行政機構(包含軍管區、師管區)和壯丁摸底調查等制度法律的促進下,國民政府八年抗戰的兵員募集情況。
抗戰爆發前,為了應對隨時爆發的日軍侵華戰爭,國民政府將大量的師管區調整為常備部隊。抗戰爆發后,中國軍隊迅速投入淞滬會戰和太原會戰,前線的國民革命軍損失慘重。為了彌補兵員的損失,傷亡較重的軍和師都成立補充團。并在武漢、徐州、開封、洛陽等城市設立補充兵訓練處,征召補充兵員50萬人。1938年,國民政府開設補充兵訓練處,總共組建了170多個補充團。由于淞滬會戰、太原會戰和徐州會戰、武漢會戰前線的中國軍隊損非常巨大,國民政府召開的第一次南岳會議決定征召補充兵員百萬人。在《兵役法》、軍管和師管區制度,以及壯丁摸底制度的支撐下,國民政府的補充兵員征募基本能進行下去。
1941年,國民政府取消了補充團,將補充團的士兵下發到各個部隊補充缺額。1941年,國民政府儲備的后備兵員就有190萬人。此后直至1945年抗戰勝利,國民政府每年都能儲備百萬人的后備兵員,為中國抗戰奠定較為強大而扎實的后備兵員。這就使得戰前有200萬人的國軍能不斷的補充兵員彌補損失,傷亡321萬人,打了22場重大會戰堅持到抗戰最后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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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必須說明的是,抗戰時期國民政府的兵役制度形式上很完備,但漏洞也是極其多的。蔣介石自己承認的兵役制度弊端包含以下幾點:
基層公務員和兵役機關營私舞弊貪腐現象嚴重,威脅恐嚇老百姓,無所不用其極。
虐待士兵導致的壯丁逃跑現象嚴重,比如1944年8月,國軍第29運輸團運輸的新兵200多人就像被虐待犯人一樣,身體營養不良,骨瘦如柴還慘遭酷刑,其慘狀猶如地獄。很多新兵倒在路邊而死。而兵役部長鹿鐘麟也承認:抗戰七年招募千萬兵員,逃跑了50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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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腐敗現象在抗戰期間因為全國抗戰而被暫時掩蓋起來,不算主要矛盾點 ,但確實給國民政府在解放戰爭時期的覆滅埋了雷。1945年后,國民政府兵役方面和其他執政的腐敗無能越來越凸顯,最終民心喪盡,丟了政權。
參考資料:論文《簡述抗戰時期國民政府的兵役制度》 南京大學歷史系博士生 黃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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