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華人在線布宜諾斯艾利斯12月2日訊 阿根廷稅收與海關管制局(ARCA)本周二對通過數字平臺進行電子商務交易的增值稅(IVA)特別征收制度進行了重大修改。
該機構負責人胡安·帕索(Juan Pazo)簽署的第5794/2025號總決議已在官方公報上發布,旨在更新稅收征收的金額標準和常規性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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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重新定義了哪些納稅人將被視為"未分類主體",設定了具體的門檻標準:每月10筆交易且金額達到或超過75萬比索,或在四個月內每月4筆交易且總額達到相同標準。對于二手個人用品的銷售,門檻金額提高至150萬比索。
該決議明確規定,稅收制度在收取全部或部分中介傭金時生效。未分類主體從確認其交易常規性的次月起將保持該狀態,直至他們完成增值稅登記、加入簡化稅制,或不再滿足相關條件。
對于數字平臺方面,新規要求平臺必須確保通過CUIT、CUIL或CDI等稅務識別號對用戶進行強制性身份驗證,以便正確實施稅收征收。
這項新制度已于12月1日周一生效,適用于該日期之后達成或完成的所有電子交易。
此次修改是對2023年第5319號總決議所確立的原有制度的更新,目的是使相關參數"恢復其代表性條件",并提供更清晰的稅務規范。
新規適用于在阿根廷境內的居民——包括自然人、法人和不可分割的遺產繼承者——通過平臺銷售非登記商品或提供服務的情況。
**來源:阿根廷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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