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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防“醫托”“圈子”等詐騙手法……一批典型案例值得關注。最高人民法院12月1日發布6件依法懲治涉民生領域詐騙犯罪典型案例,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規則引領和價值導向作用,提高人民群眾防范意識和反詐能力。
(12月2日《新華每日電訊》)
在“胡某等詐騙案”中,胡某伙同他人在北京經營“善某”診所、“強某堂”診所,并雇用郭某良、湯某秀等為“醫托”,在某醫院院內及周邊,向前來求醫的病患謊稱自己身患癌癥,在上述診所接受診療后病情好轉,以此誘騙何某滿等50余名被害人前往診所并購買價值昂貴但無治癌實效的中藥,騙取共計52萬余元。胡某等6人以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罰。
當癌癥患者在生死邊緣掙扎,渴求一絲生機時,不法分子卻將魔爪伸向這些最脆弱的群體,用虛假的“神藥”騙取救命錢,這樣的行徑不僅謀財,更是害命,良知早已蕩然無存。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典型案例,既是對詐騙分子的嚴厲震懾,更彰顯了司法守護民生底線的堅定決心。
抗癌假藥詐騙的罪惡,在于它精準戳中患者“病急亂投醫”的心理軟肋。胡某團伙雇用“醫托”假扮病友,他們騙走的不僅是患者的積蓄,更延誤了正規治療時機,讓無數家庭在絕望中雪上加霜。正如最高法法官所言,此類犯罪嚴重侵害病患生命健康和財產權益,擾亂醫療秩序,堪稱民生領域的“毒瘤”。
面對如此猖獗的詐騙行徑,必須以“猛藥”治“沉疴”,讓法律的手術刀精準發力、鋒利出鞘。此次發布的案例中,。胡某等6人以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罰,這些判決用嚴厲的刑罰劃定了法律紅線。但打擊此類犯罪不能僅靠事后嚴懲,更需構建全鏈條防控體系:監管部門要加強藥品生產流通全流程監管,堵住假藥入市漏洞;醫院應強化周邊秩序管控,斬斷“醫托”生存鏈條;網絡平臺需清理虛假醫療廣告,鏟除線上引流土壤。
防范抗癌假藥詐騙,更需要公眾筑牢心理防線。癌癥治療本無捷徑,任何“保證治愈”“獨家秘方”的宣傳都是騙局,任何貶低正規治療、慫恿放棄就醫的話術都暗藏陷阱。患者及家屬應通過官方渠道核驗醫生資質,依托正規醫院診療,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病友推薦”和“專家承諾”。一旦發現被騙,要及時固定證據、報警維權,不讓詐騙分子逍遙法外。
醫療領域的誠信是社會良知的底線,民生領域的安全是法治建設的根基。向癌癥患者兜售假藥,是對生命的漠視,對道德的踐踏,對法律的挑釁。唯有司法嚴懲不手軟、監管防控無死角、公眾警惕不松懈,才能徹底斬斷抗癌假藥的黑色鏈條,守護好每一個家庭的希望與安寧,讓法治陽光照亮醫療民生的每一個角落。
向癌癥患者兜售“假抗癌藥”,良心不會疼嗎?,法律的手術刀要鋒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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