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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君和你一起聊摩托
兄弟們,過去騎摩托車炸街都是交警管,頂多罰點款,但明年開始變成公安管,再炸街最高可以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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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6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重新修訂,我們看到了其中關于噪聲污染的處罰條例。與舊規定最最核心的區別就是,生活噪音的管轄權正式劃給了公安。這就意味著以后不再是簡單的警告加罰款,直接升級到最高10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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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聚焦到第八十八條:
"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規定產生社會生活噪聲,經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人、有關部門依法勸阻、調解和處理未能制止,繼續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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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的范圍當然不只有摩托車炸街,對廣場舞團伙和裝修擾民、家里蹦迪等噪音污染行為都含括在內。理論上炸不炸街和原不原廠排氣沒有關系,所以兄弟們,要么跟街坊四鄰打好關系,要么只有去賽道比拼技術了,總不能晚上上山吧?
咱們舉個例子,被北京朝陽群眾舉報后,規定朝陽金盞賽車場最高分貝限制在80以下,現在金盞汽車園搬的搬走的走,賽道不能再舉辦比賽了。
那么這次新規出臺,兄弟們,你們覺得能有效治理摩托車炸街問題嗎?評論區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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