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醫保局12月1日披露了近期查處的5起個人騙保案件。這些案件涉及冒名就醫、倒賣藥品、偽造證明等多種手段,涉案金額從數千元至十余萬元不等。
5名涉案人員均已被追究刑事責任,并被責令全額退賠騙取的醫保基金。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顯示,大數據監管系統已形成對醫保基金使用全流程的監控網絡。
國家醫保局此次公布的5起案例中,兩起涉及利用醫保待遇進行藥品倒賣。在河北省秦皇島市的一起案件中,參保人關某編織了一個涉及多地的騙保網絡。他通過劉某、孟某某等4人收集了70余張社會保障卡,然后以代購藥的名義,在秦皇島市21家醫療機構騙取司美格魯肽等藥品的醫保報銷,涉案金額達12萬余元。這些藥品隨后被銷往湖北武漢、河南開封、天津等地。關某的另一個身份是公職人員,2025年5月26日,其案件已被同步移送當地紀檢監察機關。
![]()
另一倒賣案例中,安徽省蕪湖市的參保人肖某利用自己作為低保人員享有的醫保待遇,長期超量開具治療“肝豆狀核變性”的藥物。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期間,肖某隱瞞實際用藥需求,騙取醫生開具青霉胺、奧拉西坦片等藥品,除自用外其余全部通過線上渠道銷售,騙取醫保基金5.2萬元。
偽造證明材料成為騙保的另一主要手段。在河南省鄭州市,參保人張某在工作期間意外墜落受傷,已經獲得雇主賠償的情況下,仍試圖騙取醫保基金。張某與妻子潘某合謀,謊稱傷情為“下樓梯時不小心摔傷”,簽訂虛假的《外傷無第三方責任承諾書》,成功騙取醫保報銷費用39477.26元。
類似的情況也出現在山東省煙臺市。參保人王某在工作中手指被絞斷,屬于明確工傷范疇,但在雇主楊某的教唆下,王某妻子孫某在填寫《意外傷害說明表》時隱瞞工傷事實,謊稱“在家中受傷”。這一造假行為導致醫保基金被騙取18070.63元。案件被查實后,三人均因詐騙罪被判刑。
從此次公布的案例來看,所有涉案人員均已受到刑事處罰。安徽省蕪湖市參保人肖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2萬元。河南省鄭州市的張某和潘某夫婦均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各處罰金1萬元。山東省煙臺市的案件中,教唆造假的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
此外,遼寧省本溪市參保人劉某的案件仍在審查起訴階段。劉某在摩托車與貨車追尾事故中負主要責任,但家屬在醫保報銷環節隱瞞了第三方責任事實。導致醫保基金多支出6549.11元。2025年8月8日,劉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損失的醫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國家醫保局在通報中指出,大數據時代,所有違法行為都將留痕,任何觸碰醫保基金紅線的行為,都會付出沉重的法律代價。
作者 | 張雪
來源 | 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編輯 | 符媚茹 何作為
熱點文章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