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日,湖南省紀委監委正式發布通報,第十二屆湖南省委委員、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分黨組原書記劉志仁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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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
這一重磅消息,為這場始于2024年12月28日的審查調查落下關鍵一筆。彼時,已從湘潭市委書記調任省人大崗位僅四個月的劉志仁,主動向組織交代了違紀違法問題,成為二十多年來郴州連續第五位落馬的市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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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仁
作為這場持續腐敗的“收官者”,劉志仁在主政郴州的三年間,上演了一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末日狂歡式”貪腐,其行為之瘋狂、手段之隱蔽,堪稱郴州官場腐敗的“集大成者”。
劉志仁的個人經歷,堪稱一條從基層逐步攀升至地方主官的典型路徑。
1986年7月,他從湖南省水利水電學校畢業后,開啟工作生涯;早年深耕水利、投資領域,從省水利水電廳科員逐步晉升至省經濟建設投資公司經理,積累了豐富的項目投資與管理經驗。2002年起,他轉入機場建設運營領域,歷任張家界機場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湖南省機場管理集團副總經理、總經理、黨委書記,還曾兼任省機場管理局局長,憑借專業能力獲評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成為領域內公認的“專家型干部”。2016年12月,劉志仁告別深耕14年的機場系統,調任郴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17年1月正式當選市長,2021年3月接任郴州市委書記,2022年3月跨市升任湘潭市委書記,2024年8月調任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分黨組書記、主任委員提名人選,直至同年12月主動交代問題接受審查調查。
郴州,這座湘南“有色金屬之鄉”,因連續五任市委書記相繼折戟而淪為腐敗高發的“重災區”。梳理這條觸目驚心的腐敗鏈條,每一環都帶著權力變現的鮮明印記:
李大倫(1999-2006年任郴州市委書記):作為鏈條起點,他在任期間壟斷全市城建項目,與原市紀委書記曾錦春聯手構建腐敗網絡,直接開啟了當地權力尋租的潘多拉魔盒,引爆2006年震驚全國的“郴州腐敗窩案”,涉案官員達160余人。2006年5月被查,2008年一審獲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戴道晉(2008-2011年任郴州市委書記):接任后,非但未修復政治生態,反而棄守管黨治黨責任,大搞“數字政績”和“家族式腐敗”。2024年1月,退休三年的戴道晉被查;經查,其在郴主政及后續任職期間受賄超1.07億元,退休后仍利用影響力受賄366萬余元。2025年6月24日,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向力力(2011-2017年任郴州市委書記):將腐敗升級為“官商同盟”模式,與弟弟向明明構建商業帝國,壟斷地產、礦產等暴利領域,通過低價轉讓國有資產造成數億元國資流失,其“政商旋轉門”模式嚴重污染當地生態。2019年5月被查,四個月后被“雙開”,2020年因受賄罪獲刑十五年。
易鵬飛(2017-2021年任郴州市委書記):將腐敗推向“賣官鬻爵”的新高度,明碼標價干部崗位,任人唯私唯利,還通過“合法化”包裝變相索賄,帶壞全家搞“家族式腐敗”。2023年2月被查,同年7月被“雙開”,2024年3月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獲判無期徒刑,受賄總額達8140萬余元,還造成4.48億元公共財產損失。
2021年3月,劉志仁從郴州市長接任市委書記時,面前是四任前任接連落馬的沉重警示,身后是千瘡百孔的政治生態。但這位兼具工程專業背景與大型項目管理經驗的主官,并未選擇刮骨療毒,反而精準拿捏當地礦產開發、土地出讓、工程承攬的“尋租密碼”,抱著“最后撈一把”的心態,上演了一場為期三年的“末日狂歡”。
據紀委辦案人員透露,劉志仁深知郴州腐敗蓋子遲早會被揭開,其貪腐行為比前任更顯瘋狂,“什么錢都敢收,什么事都敢辦”,將權力變現的路徑玩到了極致。
劉志仁的貪腐,首先體現在對重大工程項目的“精準操控”上。
憑借早年在投資、機場建設領域積累的專業經驗,他在任期間將“優化營商環境”“對接粵港澳大灣區”等施政口號異化為斂財遮羞布,尤其對自己全程主導的郴州北湖機場項目“格外上心”。這座被他吹噓創造“郴州速度”的重點工程,從征拆到建設的每個環節都成為其利益輸送的通道;他通過高頻調度、現場辦公等方式,看似解決施工難題,實則為關聯企業量身定制招標條件,讓特定關系人在土石方工程、配套設施建設中輕松獲利。
除機場項目外,他還密集調度蘇仙區許家洞溫泉小鎮、臨連高速宜章段等重點項目,與天泰控股集團等企業高管頻繁私下接觸,以“政策傾斜”“流程簡化”為誘餌,換取巨額利益回報。通報中“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的定性,正是對其操控項目、變現權力的精準概括。
在構建腐敗網絡上,劉志仁更是青出于藍。他深諳郴州官場“抱團腐敗”的潛規則,與時任郴州市副市長黃崢嶸形成緊密利益共同體。黃崢嶸作為易鵬飛時期通過利益輸送晉升的實權官員,分管自然資源、規劃等關鍵領域,兩人在土地出讓、礦產審批等事項上協同操作,形成“書記拍板、副市長執行”的腐敗閉環。
為鞏固利益聯盟,劉志仁還大搞“任人唯親”,將重要部門領導崗位全部換上“自己人”,排擠異己、安插親信,構建起以自身為核心的“獨立王國”,互相包庇掩護。同時,他公私不分,利用職權為親屬所在單位吸收存款提供幫助,讓親屬通過“資金拆借”“存款返利”等方式間接斂財,將“家族式腐敗”的套路延續升級。
更令人不齒的是,劉志仁一邊瘋狂貪腐,一邊精心打造“廉潔人設”。
他在公開場合多次強調“要守住廉潔底線”“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在北湖機場建設總結中高調宣稱建立“全過程跟蹤審計監督”“6個方面29項制度規范”,儼然一副“反腐斗士”模樣。但私下里,他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大量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組織原則缺失,刻意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企圖規避監督。在預感自身難保后,他又與他人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妄圖對抗審查,其兩面派行徑暴露無遺。
2024年8月,劉志仁調任省人大崗位,試圖以“平調”避風頭,但僅四個月后便在反腐敗高壓態勢下主動交代問題,這場自導自演的“避險戲碼”最終淪為笑柄。
劉志仁的“雙開”與涉案移送,標志著郴州“五任書記落馬鏈”的正式終結。這場跨越24年的腐敗接力,從李大倫的“窩案模式”,到戴道晉的“退休斂財”,向力力的“官商同盟”,易鵬飛的“賣官鬻爵”,再到劉志仁的“末日狂歡”,本質上都是對權力的濫用、對責任的棄守。
郴州連續五任書記落馬,核心癥結在于歷任主官均未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反而將前任落馬歸結為“手段不密”,導致腐敗文化在郴州官場根深蒂固,“送禮跑官”“靠項目斂財”一度成為部分干部的“生存法則”。
如今,隨著劉志仁案進入司法程序,郴州終于迎來了斬斷腐敗鏈條、重建政治生態的契機。但五任書記相繼落馬的慘痛教訓警示我們:政治生態的凈化從來不是“換人”就能實現的,必須以刮骨療毒的決心扎緊制度籠子,以零容忍態度破除潛規則文化,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劉志仁的落幕,不僅是一場“末日狂歡”的終結,更是對所有手握公權者的鄭重警示。全面從嚴治黨沒有“避風港”,反腐敗利劍永不蒙塵,任何試圖漠視前車之鑒、觸碰腐敗紅線的行為,終將身敗名裂、身陷囹圄,“前腐后繼”的鬧劇,再也沒有上演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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