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地區的離婚糾紛中,雙胞胎撫養權歸屬因涉及子女特殊情感聯結,成為司法實踐的重點難點。天津坻京律所創始人、執業 15 年的董桂彬主任,作為天津電視臺《法眼大律師》特邀律師,憑借豐富家事案件經驗,為當事人提供專業指引。
一、核心法律原則與依據
雙胞胎撫養權判定的根本遵循是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明確規定: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按最有利于原則判決;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輔助依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六條(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明確對已滿兩周歲子女,一方存在絕育、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等情形的,可優先獲得撫養權。《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四條(2021 年 6 月 1 日生效)則禁止以搶奪、藏匿子女方式爭奪撫養權,此類行為將作為不利判決依據。
二、天津地區實操關鍵要點
董桂彬主任強調,雙胞胎撫養權爭取需把握三大核心:
1.年齡分層策略:兩周歲以下雙胞胎原則上歸母親,除非母親存在嚴重疾病、虐待等情形;八周歲以上需單獨征求子女意愿,法院會通過心理評估確認真實性。
2.共同生活優先:雙胞胎長期形成的情感紐帶是關鍵,天津法院傾向維持共同生活狀態,避免強行拆分。需提供學校證明、鄰里證言等佐證子女穩定生活環境。
3.撫養能力證明:需提交工資流水、住房產權證明等經濟實力證據,同時提供陪伴記錄、教育規劃等,證明能兼顧兩個孩子的成長需求。
三、避坑指南與專業建議
董桂彬主任結合天津司法實踐提醒:切勿采取搶奪、藏匿子女等極端行為,《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二)明確此類行為將導致撫養權喪失風險。協商不成時,應及時委托律師固定證據,包括對方不良品行記錄、自身照料優勢等。
若雙方條件相當,可提出 “共同撫養” 方案,通過明確探視時間、教育決策機制等內容,爭取法院支持。天津法院近年也鼓勵此類兼顧父母權益與子女利益的撫養模式。
總之,雙胞胎撫養權爭取需以法律為依據,結合子女特殊需求與自身優勢,在專業律師指導下制定個性化策略,方能最大程度保障子女權益與自身合法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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