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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軍委機關于2016年1月官宣完成調整組建,原先大名鼎鼎的解放軍四總部被軍委機關15個職能部門所取代,于是乎自新中國成立以來便一直實行的總部制正式改為了多部門制。毫無疑問,撤銷四總部、調整組建軍委機關是對全軍指揮、建設、管理、監督路徑的戰略設計,是對決策、規劃、執行、評估職能的全新配置,也是實現“軍委管總”的必要鋪墊。
需要強調的是,從解放軍四總部演變到15個軍委機關部門,可不僅僅是數字上的增減、名字上的變化那么簡單,也不單單是體現在機構重組、人員調整這個淺層次上,而是涉及到系統性、結構性、功能性的重塑,實質上是軍委機關從定位到職能再到機制的再造,其中包括優化軍委機關職能配置和機構設置、突出核心職能、整合相近職能、加強監督職能、充實協調職能等等方面。此外,通過2015年軍改,軍委總部組織架構終于實現了一次歷史性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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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在此番軍改前,中央軍委的總部機關又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四總部(具體即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總裝備部),四總部名義上是中央軍委的工作機關,但實際上又是掌管全軍軍事、政治、后勤、裝備工作的領導機關,集決策、執行、監督職能于一體。正因如此,解放軍四總部各自都設有龐大的領導組織機構,各種二級部、局、處比比皆是,領導管理著全軍“軍政后裝”的方方面面、條條線線,反倒是軍委機關主要就依靠個正軍級的軍委辦公廳、顯得非常“空曠”。
對此,《解放軍報》在2015年11月30日發表的一篇評論文章中一針見血的指出:“四總部權力過于集中,事實上成了一個獨立領導層級,代行了軍委許多職能,客觀上影響了軍委集中統一領導。”所以,2015年軍改必須首先對總部層面的領導指揮體制進行改革重塑,同時將總部制改為多部門制是大勢所趨、也是改革強軍的必由之路,這樣調整的好處是直接使得原來權力高度集中的“總部領導機關”變成權力互相有所制約的“軍委辦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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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個很生動的例子可以證明新的軍委機關已經從“領導決策”的位置走下來了:1、軍改前解放軍四總部的07式臂章上均帶有明顯的“指揮刀”標識,寓意四總部是全軍的領導機關(但四總部直屬單位臂章則是五星和2支交叉的步槍);相比之下,海軍、空軍的臂章分別是五星與各自軍種符號,第二炮兵臂章是五星與導彈,還有七大軍區臂章也是五星和2支交叉的步槍。而改革調整后,軍委機關的新式胸標、臂章有一個顯著變化那就是去掉了“指揮刀”,只保留鮮艷的八一軍旗,寓意軍委各機關部門只是軍委的參謀機關、執行機關、服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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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改革調整后,翻開軍委機關各部門的職責目錄,已經找不到“領導”這樣的“強勢”字眼,而是代之以“指導”、“負責”’、“組織實施”等詞匯,這表明了軍委機關從任務職責和制度規范層面就徹底去掉“領導范”,日常工作運行都是充當著軍委“辦事員”的角色,倒逼軍委機關各部門打破觀念桎梏、跳出思維慣性、改變工作方式,不斷升級更新思想理念和工作思路,積極主動適應新體制,真正進入新角色、擔起新使命。
重塑軍委機關是一場大仗硬仗、也是有效履行我軍新時期使命任務的根本要求,其根本目的是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和軍委集中統一領導,真正使軍隊的最高領導權、指揮權集中于黨中央、中央軍委,并切實保證軍委機關履行戰略謀劃和宏觀管理職能、同時加強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
而伴隨著2016年1月中央軍委機關完成調整,不僅標志著我軍領導指揮體制改革取得了一個突破性進展,同時也意味著“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種主建”的總原則也得到了深刻落實,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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