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6月11日,蕪湖市“五福糧行”的店員謝國運登記入住了合肥市西門街的“碧水驛館”后院的一個單間,此來合肥是為了辦理糧行業務事宜。辦完入住在房間放下行李后就出門辦事,到晚上才回來,晚餐是讓旅館伙計從附近“望月飯莊”叫的外賣。6月12日下午他又出去了,但沒人知道他是什么時候回來的。6月13日午后他起床,吃了一碗外賣的蓋澆面后回房,下午有兩個男子來訪,三人在后院的臨水平臺抽煙、喝茶和聊天,然后三人一起離開旅館去吃晚飯,但當晚謝國運并沒有返回“碧水驛館”。
6月14日午后,合肥市公安局西門派出所接到報案:幾個在距離“碧水驛館”不遠的龍潭畔捕蝦的少年發現了一具男尸,經“碧水驛館”的老板章翊斐辨認,就是6月11日入住的旅客謝國運。派出所民警張楚一(留用的合肥市警察局舊刑警)和警訓班實習生小丁抵達現場勘查后初步判斷死者是從外喝酒后返回旅館經過位于龍潭上的竹橋時,因步履不穩竹橋搖晃而失足落水而溺水身亡。稍后合肥市公安局技術科的技術人員重新勘查了現場,得出的結論也和張楚一的結論基本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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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身穿50式警服的公安民警合影
至此,謝國運的落水死亡基本已是與刑案無關的一起意外事故。
但是,在檢查謝國運的遺物時,竟從他攜帶的那口上鎖小皮箱的箱蓋暗袋里,發現有一封只寫了一個開頭的檢舉信:“皖北行署公安局暨合肥市公安局領導:敝人茲因檢舉長期隱藏于合肥之慣匪‘日無影’黃世斌事由特奉函……”
信中提到的黃世斌是在安徽省令人談之色變的慣匪,他和其兄黃世升糾集一伙江洋大盜組成的匪幫從三十年代開始就盤踞在湖北、河南、安徽三省交界處的隘門關,作惡多端,血債累累,死在他們手中的人命有上百條。抗戰中期,匪幫發生內訌而“散伙”,黃世升和黃世斌就此下落不明。
1950年12月,皖南行署公安局從兩個土匪口中得知黃世升、黃世斌兄弟尚在人間,其中一人聲稱在蚌埠親眼看見黃世斌在酒樓喝酒,另一人聲稱聽朋友聊到在合肥見過黃世斌。
皖北行署公安局立即將這一消息用公函轉發給合肥市公安局和蚌埠市公安局,并向皖北行署區下轄之五個專區四十七縣以及淮南礦區辦事處諸公安機關發出了相關提示通知。所以這封只寫了開頭的檢舉信立即受到了合肥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視。市局偵查科立即派人會同西門派出所對現場再度進行勘查,并通知法醫對謝國運的尸體進行尸檢。
法醫的尸檢結果是:未發現死者生前遭受諸種方式傷害的跡象,屬于落水溺亡,可以排除他殺。死者生前曾喝過高度烈酒,落水溺亡時間距其結束餐飲大約三個小時;根據尸變跡象判斷當時大約在6月13日夜間十一時至次日凌晨二時之間。
從檢舉信的行文字跡判斷,書寫者書寫這些字的時候是在姿勢穩定氣息平和的狀態下進行的,沒有受到任何外界干擾。文檢結果表明,這些字跡就是謝國運的筆跡。
走訪得知,謝國運入住旅館后,曾向柜上提出一個要求:如果有客來訪,務須先煩請伙計通報一聲,在其表示同意之后方才允許來客入內。6月13日下午兩個陌生男子來訪時確實也被前臺攔下,通知謝國運后得到的回復是“請柜上過三分鐘放行”,結合文檢發現謝國運所寫的那段文字中的最后幾個字的筆跡有明顯的變形痕跡,因此判斷判斷謝國運因為有客突然來訪,而被迫中斷書寫檢舉信函并急急吹干墨跡后隨即收藏進皮箱暗袋內。
那么,這樣看來謝國運的死因就未必是酒后意外失足落水,而有可能是謝國運來合肥準備檢舉黃世斌時被黃世斌發覺,而指使人將他滅口。
6月15日,合肥市公安局決定對謝國運之死立案調查。
然而西門派出所很快查明:蕪湖市“五福糧行”早在1949年4月上旬蕪湖解放前夕就已關閉,店主已經舉家返回東北老家。而且“五福糧行”從未有“謝國運”此人,相關的股東以及蕪湖市米糧同業公會也沒有“謝國運”這個人。
在接到西門派出所的報告后,合肥市公安局決定成立專案組,對謝國運之真實身份、死亡性質及原因和慣匪“二黃”是否藏匿于合肥市進行偵查。由新四軍資深保衛干部出身的葉超然擔任組長,組員由刑警馮繼竹、金亞中、郭豐福、派出所民警張楚一及兩名警訓班實習生小丁、劉敏瑛(女)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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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身穿50式警服的女民警
專案組開會分析認為此案有三個問題需要搞清楚:
1、謝國運入住旅館所持的身份是假的,他如果要檢舉黃世斌,為什么不提前寫好檢舉信,為何要使用假身份在旅館中寫?
2、謝國運入住后為何不立刻寫檢舉信?
3、謝國運外出會訪以及在旅館接待的兩個訪客是誰?跟他是什么關系?
因此,接下來要查的首先是謝國運的真實身份,其次是查和謝國運吃最后一頓飯的那兩個人的身份。
鑒于謝國運胃腸內的食物殘渣中有大量的牛羊肉和花生米,因此懷疑謝國運是在某家清真飯館吃的最后一餐。當時合肥市內的清真飯館只有五家,逐一排查下來確定謝國運是在位于尚武街的“仁心齋”吃的飯。和他一起的還有兩個人,其中一個是飯館老板王某的妹夫“穆老五”,此人是幫會人士,以經營棺材鋪為業,交際廣泛,背景復雜,抗戰時雖然當了偽政權的“顧問”,但也因為掩護新四軍敵工部門派入合肥城的便衣偵查員而遭到日本憲兵隊的嚴刑拷打卻沒有吐露一字,為此被打壞了一條腿。被幫會的朋友營救出獄后聲稱退出江湖,專心經營棺材鋪,新中國成立后因為他幫助過新四軍偵查員的交情,也沒有為難他,使得他能繼續經營他的“穆記棺材店”。
王老板回憶,6月13日傍晚,“穆老五”領著兩個陌生男子從后門進了“仁心齋”。說是請兩個朋友吃頓便飯,點了白切牛肉和白切羊肉各一大盤、作為主食的牛肉餡水餃兩大盤,再要了一瓶一斤裝白酒,三個人大約吃了一個半小時,大約在19時30分離開。由于當時店里生意很好,沒有人注意到他們三個在吃飯時聊了些什么。不過,王老板提到一個細節:這酒大部分是“穆老五”喝的,謝國運只喝了一杯。
鑒于法醫確定謝國運的死亡時間是在6月13日23時至6月14日2時之間,而且死亡之前大量飲酒。因此葉超然認為謝國運在離開“仁心齋”后又去另一處地方吃了一頓有酒有菜的飯食,在那一頓上喝了很多酒。
6月16日晚上馮繼竹、郭豐福、張楚一前往“穆記棺材店”傳喚“穆老五”,沒成想“穆老五”趁三人不注意,從后門逃跑了。不過,他們從“穆老五”的妻子梁友珍處得知:“穆老五”在外面有個叫“小丫”的相好,具體“小丫”叫什么名字她不知道,住在哪里她也不清楚。不過“穆老五”有個叫嵇松齡的拜把子兄弟,兩人無話不談,因此嵇松齡可能知道“小丫”的情況。
6月17日,馮繼竹等三人找到了嵇松齡,嵇松齡證實:“穆老五”確實和他拜過把子,但解放后就沒了來往。另外“穆老五”確實有個叫“小丫”的相好,不過現在這個“小丫”已經嫁人了,嫁了個輪船公司的機修匠,還提供了“小丫”現在的住址。
在“小丫”現在的住處所屬的大東門派出所的協助下,三人得知“小丫”的真實姓名叫宋小雅,曾嫁給一個國民黨軍官,但婚后兩年該軍官在江西參加第四次圍剿中央蘇區的戰斗中被紅軍擊斃,此后就一直單身至今,但因為家人受過“穆老五”的恩惠因而成了“穆老五”的“外室”,“穆老五”被日本憲兵隊關押期間宋小雅四處奔走聯系營救“穆老五”。她和“穆老五”相好期間都是“穆老五”來她家和她幽會,她從來沒有主動去找過“穆老五”。合肥解放后兩人就不再來往了,不久宋小雅就經親戚介紹嫁給了小她七歲的輪船公司機修匠,由于男方是個孤兒,因此是上門女婿,她嫁人的時候還邀請“穆老五”參加婚禮,但“穆老五”并沒有來,只是讓一個朋友送來了一份禮金。
直接詢問宋小雅時,宋表示:合肥解放后她就嫁人了,此后再也沒和“穆老五”來往過。
但是在走訪中,三名刑警查明宋小雅的父親在洗馬橋還有一套宅子,在宋父去世后一直被宋小雅出租,一個月前原來的房客剛剛搬走,現在房子處在無人居住的狀態。于是在當晚,專案組突襲了洗馬橋的宋父遺宅,將躲藏在里面的“穆老五”抓了個正著。
結果“穆老五”給專案組爆了一記猛料:那個“謝國運”其實就是被通緝的慣匪黃世升!解放前黃世升和“穆老五”也有幾分交情,曾經在一起喝過幾次酒、看過幾場戲、逛過幾次青樓,但“穆老五”認為黃氏兄弟殺心太重,必然不得善終,所以有意思地和他們保持距離。另外他只見過黃世升,從未見過黃世斌。“穆老五”從黃世升這里得到的對黃世斌的印象是:隱藏的很深,凡事只對自己負責,別的人哪怕是自己父母老婆子女都不在他心目之中,且對別人疑心極重,輕易不會拋頭露面。
1947年時,黃氏兄弟匪幫因為錯誤估計了自己的實力,膽大妄為地攻擊了一支路過的國民黨軍隊,試圖奪取槍支彈藥,結果被這支國民黨軍隊一頓痛扁,參加行動的五十三人只剩下三十二人,其中四個還是重傷。當黃世升求到“穆老五”這里時,講義氣的穆老五慷慨解囊,不僅幫重傷員搞到了當時的緊缺藥品盤尼西林,還以當地慈善機構“普善堂”的名義幫忙收殮了被打死的土匪尸體,讓他們入殮安葬。黃氏兄弟表示現在風聲緊,這筆錢先暫時欠著,來日一定連本帶息的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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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土匪
然而此后黃氏兄弟就沒了音訊,不久就傳來黃氏兄弟匪幫內訌散伙的消息,“穆老五”為收回那筆欠款四處派人打聽“二黃”的消息,一直沒有結果。1949年1月21日合肥解放后,“穆老五”覺得這筆錢徹底要不回來了,直到1951年6月11日他突然得到消息:黃世升來合肥了!并且得知黃世升如今已改名換姓喚作“謝國運”,下榻于西門街“碧水驛館”。
于是他在6月13日下午帶著一個可靠的朋友——醬園老板萬利生去“碧水驛館”拜訪“謝國運”,雙方的氣氛倒也融洽,“謝國運”也就是黃世升掏出一根五兩的金條連本帶息地結清了欠款。大為高興的“穆老五”在“仁心齋”請黃世升吃了頓飯,然后就各奔東西了。之所以他要跑,是因為五天前他幫一個江湖朋友藏匿了一批贓物,看警察上門他以為這事情“穿幫了”,所以果斷“風緊扯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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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的五兩金條
6月18日,專案組抓獲了萬利生,萬利生的供詞和“穆老五”相符,且兩人離開“仁心齋”后的行蹤都有人可以證明,說明他們沒有殺死黃世升的作案時間,也沒有作案動機。所以這條線索就此斷了。
當晚,專案組在駐地開案情分析會,經過激烈討論得出如下共識:
1、黃世升離開“仁心齋”后又去參加了一個酒局,且在這個酒局上喝了很多酒,說明組這個酒局的人與黃世升的關系比“穆老五”跟黃世升的關系要“鐵”。
2、黃世升生前打算向公安機關檢舉他的弟弟黃世斌,說明此時兄弟倆可能已經反目成仇。所以應該將查明黃世升的死因和查明黃世斌的藏匿位置關聯起來。
3、黃世升死前隨身攜帶的鋼筆和折扇丟失不見,可能在調入龍潭水中時沉在水中,因此有必要對龍潭再進行一次仔細的打撈。
6月19日,專案組組織人手對龍潭進行打撈,打撈到傍晚時分終于撈起了那把折扇,但沒打撈到鋼筆。經技術部門鑒定,這把折扇其實是一件武器,由十二片用精鋼鍛制后打磨而成的薄刃扇骨組成,使用時只需倒握扇子,呈尖頭狀的扇尾就是一把七寸短劍,卸下扇面和固定扇骨的插銷,十二片扇骨就成了十二把飛刀暗器,江湖上關于黃世升“擅使暗器”的傳說應該就是來自這把特殊的折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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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骨暗器
6月20日,專案組在檢查現場收集的黃世升遺物時在一張一萬元(第一套人民幣)紙幣上發現“三(1)班苗小草”的鉛筆字,筆跡稚嫩但端正,判斷是小學生所寫。估計是黃世升在某家商店買東西后找回的零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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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人民幣一萬元紙幣
6月21日查實,苗小草是四古巷街上“私立鴻仁小學”三年級的一名女生,那張一萬元鈔票是她在6月2日交給學校的學費,上面寫字就是為了標明是她交的學費,然后這張紙幣就作為薪水的一部分在6月13日發給了三(1)班班主任劉翠婷,劉翠婷下班后去菜場買菜路過附近菜市街一家小酒肆買了兩味鹵菜,這張錢就這樣花了出去。
小酒肆老板娘回憶,這張鈔票后來當做零錢找給了一個來店里喝酒的中年食客,這人的樣貌特征和黃世升相吻合,當時他和另外一個男子在酒肆準備關門打烊時才來,點了兩瓶半斤裝白酒,喝完后又要了一瓶。又要了一鍋蔬菜蛋花湯、一份油炸臭豆腐、一碟油炸花生米和一碗自制泡菜當下酒菜。總共消費了二萬二千六百元,黃世升拿了一張五萬元的鈔票付賬,老板娘抹了零頭,找了三張一萬元的鈔票給黃世升,于是小學生寫名字的那張鈔票就到了黃世升手中。
老板娘還回憶:兩個人喝酒時說了不少話,但聲音壓得很低,說話內容聽不清楚,喝到22時后他們才離開。和黃世升一起來的那個人是個體格健壯的男子,四十多歲、方頭圓面、兩腮留有刮去絡腮胡子后痕跡。
但是,“碧水驛館”的老板還是伙計都表示沒見過有這么個人,一點印象都沒有。對附近的街坊居民以及人力車夫的走訪調查也毫無結果。于是專案組決定還是要從小酒肆的老板和老板娘這里挖掘線索,畢竟他們是最后見到死者和嫌疑人的人。
6月23日,酒肆老板娘向女警劉敏瑛閑聊的時候說出了一個細節:那個兩腮留有大面積剃去絡腮胡子后痕跡的食客進門坐下后喝了一杯熱茶、兩杯酒后因為燥熱,把上身所穿的那件淺灰色對襟褂衫的琵琶紐扣全部解開散熱,她無意間看到他的胸肌上有一個三角形的刺青。
專案組認為這個刺青應該是一個幫會組織的標記,于是立即去查閱地下黨針對合肥市幫會的調研而編纂的《民國合肥幫會組織》,結果沒有查到標記為三角形刺青的幫會堂口。這時一個留用的檔案管理員提醒了葉超然:這個堂口沒準不是合肥地面上的,你們可以去問問“阮老鱉”,他肯定知道。“阮老鱉”真名阮向達,出身青幫世家,又精通傷科醫術,人脈很廣,因為手上沒有血債,解放后沒有受到清算,依靠解放前行醫所得的積蓄在家養老。
阮向達看了那個三角刺青后表示:“這是‘三角禪堂’的會標。凡是參加這個幫會團伙的成員,必須在胸部文刺一個等邊三角形標記。不過,這個幫會早在抗戰開始不久就從江湖上消失了。”
葉超然一聽游戲,立即按照江湖規矩向阮向達作揖致謝,并表示“愿聞其詳”。
阮向達說:“‘三角禪堂’1909年在蕪湖掛牌,是專事向外界提供特殊暗殺服務的一個地下堂口,‘老大’郁沖霄、‘老二’火仁貴、‘老三’區小虎,但當火仁貴在某天神秘失蹤后,郁沖霄和區小虎就開始鬧矛盾,結果郁沖霄在內斗中戰敗,去了九華山出家當和尚,沒幾年就病死了。但區小虎因為專橫跋扈,一意孤行,不體恤屬下,在1937年秋被下屬干掉,此后‘三角禪堂’就散了伙。但還是有一些胸部紋著三角刺青的‘三角禪堂’的殺手還在江湖上干‘獨角蟹’,繼續從事有償殺人業務。”
根據阮向達的分析:“這人如果是洗白身份后成為合肥市合法居民的話,那他在街頭跟黃世升不期而遇,應該是他請黃世升喝酒,以盡地主之誼。此是道上規矩,這主兒不敢也不會違背。但是,聽您幾位說下來,那天晚上他在那家小酒肆跟黃世升喝酒,卻是黃世升會的鈔。所以,他跟黃世升一樣,也是從外埠潛來合肥的。這人是逃犯,而且是一個混得不怎么得法的逃犯!”
專案組的案情分析會上,葉超然組長提出了一個極為大膽的猜測:這個所謂的“仇家”,會不會就是死者黃世升的弟弟黃世斌?理由是黃世升知道黃世斌的藏匿點,這次來合肥就是來找這個弟弟談啥事兒的。但是,事兒沒有談成,或者,連面都沒能見上。黃世升面對著其老弟的反常態度,大怒,于是就決定通過書寫檢舉信借助警方之手把黃世斌送往地獄。黃世斌奉行“先下手為強,后下手遭殃”,干脆雇兇殺掉了哥哥黃世升,一了百了。
因此,抓獲“絡腮胡子”成為專案組下一步工作的重點。
6月28日下午,專案組通過工作查到了一個原“三角禪堂”成員解三娃,以“金仲菊”的化名住在蕪湖。向蕪湖市(當時是隸屬于皖南行政公署的縣級市)公安局了解后得到了意外之喜:上月中旬,解三娃因酒后與人發生爭執,持械行兇致兩人當場死亡、兩人重傷,旁人報警被當場逮捕,此時正被羈押在蕪湖市公安局看守所。
解三娃此時自知難逃槍斃的結局,于是知無不言,他說自己認識“絡腮胡子”——此人叫馮抱壤,江湖綽號“鳥見愁”,擅長使用一把可以射鐵彈甚至鐵蒺藜的彈弓殺人,年齡籍貫不清楚,曾在舊軍隊當過騎兵,1934年前后加入“三角禪堂”。不過按照“三角禪堂”的規矩,他和馮抱壤并無私人交集,只是點頭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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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蒺藜
在得知了“絡腮胡子”的姓名后,專案組又找到了阮向達,但這次讓他們失望了,阮向達搜腸刮肚都沒記得有馮抱壤這么一號人。但是張楚一因為是留用的舊警察出身,對黑道、幫會比較熟悉,有若干個說得上話的朋友。于是他從這方面下手,聯系了一個綽號為“老癟-三”的青幫“老資格”柏學誠來作為自己的臨時耳目,替他打聽馮抱壤的行蹤信息。這個人當年在青幫中是可以在黃金榮和杜月笙面前說得上話的老人,如今在合肥經營土特產,人脈極廣,因為他曾多次為地下黨提供掩護和幫助,再加上手上沒有血債,因此解放后并沒有清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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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榮(左)和杜月笙
面對張楚一領著葉超然的親自登門求助,柏學誠慷慨的答應了下來,并且分文不取。
僅僅兩天后,柏學誠就傳來消息:上月下旬確實有一個符合你們要打聽一應特征的絡腮胡子在合肥出現,自稱姓姜,人稱“老姜”。下榻何處不清楚,只知道他在合肥有一個綽號為“花狐貍”的暗娼當相好。
通過對合肥市從舊政權接手的娼-妓檔案,專案組查清了“花狐貍”的身份——時年42歲的蔣小麗。根據在妓院中和她關系最好的從良娼-妓曹秀梅透露:合肥解放后她和蔣小麗商量出路,決定嫁人從良。曹秀梅嫁給了年近五十、無兒無女的鰥夫魯木匠;蔣小麗生性貪財,選擇嫁給了一個六十歲、但家底頗豐的鰥夫魚販子梁某。但是僅僅過了三個半月,梁某就因為心臟病暴斃而亡,蔣小麗又成了寡婦,她將老梁留下來的小院出租,自己另外租了一處兩居室的平房,然后又做起了暗娼,自號“花狐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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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的娼-妓
曹秀梅還特意去了一趟蔣小麗的住處為專案組打了個前站,回來后說蔣小麗對她很警惕,沒有從良之前的那種熱絡和無話不談了。
于是,專案組對蔣小麗租住的兩間平房附近設下流動暗樁,對她的行蹤進行跟蹤。結果在當天就發現蔣小麗出門,打了一輛黃包車前往出租出去的老梁留下的宅院。在得到負責跟蹤的金亞中、張楚一和劉敏瑛的報告后,葉超然下令繼續監視小宅院,如果蔣小麗單獨離開則由劉敏瑛跟蹤其回家,金亞中、張楚一監視宅院;如果是馮抱壤離開的話,不管是獨自一人還是與蔣小麗一起,都須三人一起跟上去,自己則馬上出發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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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黃包車
在盯梢一段時間后,蔣小麗獨自離開小院,劉敏瑛隨即跟了過去。不久,葉超然趕到,從居委干部處了解到這個宅院原本租給一戶三代五口的家庭,但這戶人家在上月下旬搬走,目前宅院是空著的。葉超然跟金亞中、張楚一商量后認為藏在宅院里的人應該就是馮抱壤,同時通知劉敏瑛先把蔣小麗控制起來!但當葉超然從合肥市公安局叫來增援,在當晚對小院進行突擊要抓捕馮抱壤時卻撲了個空!經勘查,馮抱壤是從后院翻墻逃遁的。由于傍晚前下過雨,所以從痕跡推斷馮抱壤是在下雨前即16時之前就已經逃走了。
蔣小麗被捕后交代:“老姜”就是馮抱壤,兩人在1940年相識,因為他出手闊綽,所以當時已經30歲、已經走“事業下坡路”的蔣小麗對他非常有好感。但合肥解放后馮抱壤就失蹤了,直到一個多月前,馮抱壤突然來找她,自掏租金和違約金要求她將小宅院的租客趕走,隨后自己躲了進去。
當天,曹秀梅來找過蔣小麗問她最近有沒有新的相好的,引起蔣小麗的警覺,于是在等曹秀梅走后不久,蔣小麗就前往小宅院給馮抱壤報信,馮抱壤讓她去薦房店選一處市郊接合部偏僻些的房子——
至此,專案組認為馮抱壤有重大作案嫌疑,隨即開展抓捕,但是一直到6月29日晚上,未能查到任何馮抱壤的行蹤。
6月30日上午,在專案組全體會議上,葉超然認為馮抱壤殺害黃世升的過程可能是這樣的:兩人從小酒肆出來后,馮抱壤步行一段路后攔了一輛三輪車或者出租馬車送黃世升回旅館,車在旅館附近停車,然后兩人步行到竹橋前,馮抱壤沒有上橋,也沒離開,站在一側橋頭目送黃世升往前走。待其走到橋中間時掏出他的武器——彈弓射出鐵彈子甚至鐵蒺藜射向黃世升,黃世升在發覺有暗器并在躲避暗器時,步履不穩,最后“自然落水”,因其不識水性,且喝了很多酒,從高處橋面墜入龍潭,斷無生還希望。
然而,會還沒開完,專案組獲得一條驚天消息:鼓樓街的一口水井里發現疑似逃犯馮抱壤的尸體!是幾個孩子在井臺上玩耍時無意間發現的,尸體撈起來后發現要害處有刀刺創口。
法醫對尸體進行解剖后得出結論:死因是以單刃匕首從背后刺入心臟,一刀斃命;死亡時間應在解剖尸體之前的三十小時左右。死者被害前大約兩小時內曾進食,在胃內發現雞肉、魚肉、海蜇、花生米等食物殘渣,并曾喝過一定數量的白酒。
現場勘查判斷,水井是拋尸現場,第一現場應該距離這里不遠,而且兇手能從容轉移尸體,應該有運輸工具。
經蔣小麗辨認,尸體就是馮抱壤。
通過走訪群眾,有人在前天晚上曾聽見有輕微的“吱吱嘎嘎”的聲音響過,好像是有人推著獨輪車從馬路上往水井那邊去,響聲應該是路過坑洼便道時發出的。而且經過現場還原,只有木輪的獨輪車載重物時才會發出聲響,橡膠輪的獨輪車是不會發出聲響的。而木輪獨輪車基本都是私人擁有,在合肥地界的保有量很大,排查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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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獨輪車
專案組分析,馮抱壤跟黃世升、黃世斌兄弟以前曾有過比較深的交往,甚至雙方有過合伙作案的經歷。因此,馮抱壤對黃世斌并不提防。黃世斌利用馮抱壤除掉了黃世升,然后殺掉馮抱壤滅口,對他來說是最安全的。從馮抱壤被一刀斃命以及沒有反抗痕跡來看,他完全是在沒有防備的狀態下被殺的,符合熟人作案的特性。從轉移尸體這點看,黃世斌的窩點應該就在附近區域。因此專案組立即在派出所和街道居委的配合下發動群眾進行排查,重點排查轄區內的木輪獨輪車的去向。
很快查明:居住在現場附近的米行老板譚寶根在當天上午曾向派出所報案稱自己用來送米的獨輪車丟了,派出所在排查時,附近的一家私營煤球廠的伙計推著一輛獨輪車來派出所,說這輛車是在他們廠區后門外的荒草叢中被發現的。經譚寶根辨認,這就是他的獨輪車。
得到消息后,專案組派人對這輛獨輪車進行檢查,結果在車架縫隙中提取到血跡,血型和馮抱壤的血型一致,由此判斷這輛獨輪車就是轉移馮抱壤尸體的運輸工具。那么順走這輛獨輪車的人應不是兇手本人就是和兇手有密切關系!
專案組通過排查,在7月1日下午圈定了時年17歲的凌景靈,因為有先天智-障,算命的說要當做女孩養才能養大,于是家人從小把他當女孩養,所以大家都管他叫“妹妹”,再加上他是個光頭,因此有了“光頭妹”的綽號。原本他出身殷實之家,但因為父親在1947年生意投機失敗破產被債主逼迫懸梁自盡,從此就成了窮小子,生活艱難。有群眾在6月28日傍晚看到凌景靈推走了譚記米行的獨輪車。
張楚一通過自己的“江湖關系”,將凌景靈帶到了一個隱蔽場所進行詢問(避開黃世斌的視線),凌景靈表示:是一個“長衫先生”讓他去偷譚記米行獨輪車的。這個人他以前不認識,因為雖然他智力有問題,但凡是他認識的鄰居他都能叫出姓什么。因此張楚一分析這人應該是一個住在附近、平素間有時跟“光頭妹”謀面但傻小子不知其姓氏的“長衫先生”,用零食引誘這傻小子去米行順了獨輪車供其作為轉移尸體的運輸工具。
在追查“長衫先生”的同時,葉超然又根據馮抱壤生前所吃的食物指派劉敏瑛在附近向有此類鹵菜出售的飯館或者熟食店鋪、小攤進行訪查——
至7月3日,總共排查到七十九名適齡“長衫先生”;此外劉敏瑛從附近菜場外面的一個熟食攤頭的攤主那里打聽到6月28日那天的傍晚,有一個三十多歲身穿淺藍色短袖衫的燙發女子從攤頭上買了燒雞、海哲、白汁肉、鹵豆干等熟食。攤主回憶,說以前見過這個女子,應該就住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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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熟食攤
與此同時,米行老板譚寶根也在自發追查指使凌景靈盜竊他的獨輪車運尸體的人,他設計誘使凌景靈推著自己的獨輪車隨機在附近轉悠,結果獨輪車被推到距離米行大約半里地的一家文具店門口時,老板娘試圖驅趕凌景靈,但被文具店老板趙某阻止。這情形被受譚寶根指派負責跟蹤的小學生許某轉述給了譚寶根,引起了譚寶根的懷疑,立即向專案組報告。
前來核實的專案組女警劉敏瑛在對文具店的監視中發現那個老板娘就是菜場熟食攤頭的攤主所說的28日傍晚去買鹵菜熟食的女人。于是葉超然立即命令逮捕文具店老板趙某夫婦,然后對文具店進行勘查,結果在一間屋子里提取到了血跡和指紋。經檢驗,血跡血型和馮抱壤的血型相符,指紋也是馮抱壤留下的。
經連夜審訊,文具店老板趙藍雨實際上就是罪大惡極的慣匪黃世斌,其妻子沈美云實際上是曾經活躍在皖南地區的女匪尹桂蘭,手上也有十幾條人命,甚至還因為搶劫錢財而殺害過新四軍的交通員。1945年抗戰勝利后,兩人在合肥結為夫妻,改名換姓開了家文具店洗白身份,騙過了國民黨當局后安然生活到了合肥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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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被俘的女土匪
合肥解放后兩人繼續偽裝老實,未被發現。但是在1951年5月下旬黃世斌被逃亡中的馮抱壤認出并被其數次敲詐錢財,不久后又被胞兄黃世升找上門來,以“大陸已經無處藏身,決定偷渡海外”為由勒索黃金十兩,并威脅道如果不給錢,就寫舉報信報告公安局。因此黃世斌和沈美云一合計,決定用十兩黃金收買馮抱壤殺掉黃世升。
在馮抱壤拿到一半傭金順利殺掉黃世升后,于6月14日來到黃世斌的文具店,拿到了另一半傭金。但卻沒有按照約定遠走高飛,而是留在合肥的相好蔣小麗處。黃世斌夫婦唯恐馮抱壤被抓后將他們供出,于是在6月28日先指使凌景靈盜來獨輪車,然后將馮抱壤約到文具店好酒好菜招待,趁其不備一刀將他捅死,然后用獨輪車將尸體運到鼓樓街水井拋尸。
至此,這起離奇的連環殺人案中案真相大白。
1951年9月14日,黃世斌、沈美云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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