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案回顧之珙桐案】
在四川雅安滎經縣的山林里,藏著被稱為“植物活化石”的珙桐——這種曾與恐龍同行的珍稀樹種,如今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植物,比大熊貓還需要“特殊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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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在當地農民楊某彬眼里,它可能只是一根能賣錢的木頭。一通“一掃光”的操作,最終為自己換來了六年牢獄和十一萬元罰。
01
手握“合法牌照”,卻動了“越界心思”
故事要從2010年說起。這一年,楊某彬通過林地流轉,成了滎經縣新建鄉紫爐村兩片集體林的“新主人”,手里攥著實打實的林權證明。
或許是覺得“我的林子我做主”,他緊接著就向縣林業局申請改造這兩片低產低效的商品林,沒想到審批順風順水,不僅拿到了改造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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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9月還申領到了林木采伐許可證,明確采伐期限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樹種、范圍也都寫得一清二楚。
彼時的楊某彬,明明握著“合法牌照”,卻悄悄在心里打起來“擦邊球”的算盤——他大概沒料到,這一念之差,會讓自己徹底栽跟頭。
02
雇人砍樹“放飛自我”,珍稀樹木遭了殃
轉過年來的2011年5月,楊某彬干脆當起了“甩手掌柜”,和戴某某、吳某甲簽了《協議書》,把林地采伐的活兒全盤外包,讓他們組織人手開工。
從簽協議那天起,工人們就在紫爐村9組的林子里忙了起來,一直干到年底。
可楊某彬這個“老板”卻全程“失管”:既不按照低產低效林改造的技術規矩來,也把采伐許可證上的樹種、時間要求拋到了九霄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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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們只管埋頭砍樹,管它是什么品種——這就給藏在林子里的珙桐埋下了滅頂之災。
后來經林業司法鑒定中心清點,僅紫爐村9組的林地里,就有155株藍果樹科珙桐屬的珙桐被砍倒。
除了這些“植物活化石”,其他林木的采伐蓄積量也高達835.39立方米,妥妥的“超額完成任務”,但也超額觸碰了法律紅線。
03
村長預警不管用,一句“一掃光”砍斷后路
這邊9組的樹砍得“熱火朝天”,楊某彬又把主意打到了8組的林地上。
2012年2月,他以20萬元的價格,把8組林地里賣給了穆某某,約定由穆某某自己找人砍、自己運,他負責搞定手續。
從協議簽完到2013年8月,8組的林子也沒能逃過被“剃光頭”的命運。
其實早在2011年4月,紫爐村的村長就發現了不對勁——工人們連珙桐都敢砍!村長趕緊找到戴某某,嚴肅提醒“這樹碰不得”。
戴某某不敢怠慢,立刻把情況轉達給了楊某彬的手下湯某某,湯某某馬上給老板打電話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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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也沒想到,楊某彬的回復就三個字:“一掃光”。
就這輕飄飄的三個字,讓工人們徹底沒了顧慮,從4月一直砍到11月底,把林子里的珙桐樹砍得一干二凈。
最后調查顯示,8組林地里除珙桐外,其他被濫伐的林木蓄積量也有632.75立方米。
04
法網恢恢,“任性”林主終獲刑
紙終究包不住火。2014年5月23日,滎經縣森林公安局的電話打到了楊某彬手上,通知他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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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后,楊某彬因涉嫌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7日被正式逮捕,羈押在滎經縣看守所。
法院審理后認定,楊某彬雇人非法采伐155株珙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他超過采伐許可證期限,濫伐林木共計1468.14立方米的行為,構成濫伐林木罪,且屬“數量巨大”。
最終,數罪并罰之下,楊某彬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還得繳納十一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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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楊某彬犯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濫伐林木罪二審刑事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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