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7個月終于塵埃落定!深圳14歲初三女生在家門口被男同學殺害一案終于定刑,14歲兇手男生被判無期徒刑。雖是頂格懲罰,但女生母親仍不甘心:“兇手40歲可重獲自由,我女兒只剩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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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習慣把未成年人的犯罪歸結為“一時沖動”、“不懂事”或者“腦子一熱”。
但在鐘某的案子里,這些借口統統失效。法院查明的事實,每一個字都透著令人膽寒的冷靜與陰毒。
深圳某中學初三男生鐘某因妒忌同班女同學優優的成績比他好,還嫉妒她家境好而長期心生不滿,后來甚至動了殺心。
他多次在網上搜索“14歲殺 人需負什么責任”、“邯鄲案判刑”等關鍵詞,蓄意利用未成年人保護等法律漏洞。還專門網購了折疊刀,并多次踩點伏擊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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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某和優優兩人不僅是同班同學,還同住一個小區。每次上學放學,優優媽媽曾女士都會開車,順便無償拉上鐘某一起,這一接送就是三年。
今年4月8日放學后,在優優家樓下,跟蹤而來的鐘某暴起,持刀猛刺優優數刀后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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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時優優沒有立刻死亡,她倒地呼救,若及時送醫,大概率能保全性命。可沒想到,狠心的鐘某聽到呼救后,再次折返又捅幾刀,一個14歲的花季少女就此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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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鐘某卻向家人編造“見義勇為被砍傷雙手”的謊言,甚至讓家人在業主群傳播其“救人英雄”的說辭,試圖掩蓋罪行。
2025年10月15日上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現場的交鋒更顯刺痛。
鐘某全程淡定,抱怨看守所的生活苦,每天要干活,睡不好,想回學校過正常的生活,可優優媽媽看到的卻是他胖了一大圈,白白嫩嫩的,精神狀態非常好。
鐘某起初謊稱“遭校園霸凌遷怒”,卻被師生證詞戳穿——實為他常欺負同學、揚言傷人。
直到曾女士訴求“判處極刑”,他才磕頭求饒。
鐘父當庭下跪道歉,鐘母卻自始至終未露面。
事后他們還舉家搬離小區,這份“道歉”在曾女士眼中只剩虛偽:“他怕的是死刑,不是愧疚。”
曾女士早就表態,不會諒解,也不會給對方出示諒解書。
自從女兒離去后,曾女士的生活徹底失去了色彩,她頭上已生出白發,半年時間硬生生瘦了30斤,她一直固執地不把死字用在女兒身上,這樣優優就還有可能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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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仍保留著女兒的房間,常登錄女兒的微信發送思念。
在宣判前,曾女士發現優優臥室里趴著一只蝴蝶,久久不愿離開,她認為那是女兒回來看自己了,給予媽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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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鐘某某故意殺人一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鐘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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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女士希望鐘某能被判死刑,但她也很無奈,對于未滿16歲的犯罪嫌疑人,法律頂格只有無期。
她無法接受這個現實:現在判無期徒刑,只怕到時候減刑,鐘某出來剛好是青年,又可以結婚娶妻,而自己女兒的生命卻永遠定格在了14歲。因此曾女士悲憤質問:“兇手40歲可重獲自由,我女兒卻只剩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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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士指出,無期徒刑經減刑可能縮至13年以上有期徒刑,實際服刑期通常為20-23年。這意味著兇手或于35歲左右出獄,與被害人生命永久定格形成尖銳對比。
輿論強烈呼吁引入普通法系“惡意補足年齡”規則(Malice Supplies the Age),即對蓄意鉆營法律漏洞者突破量刑上限,但現行法律未采納。還有很多人呼吁附加“無期徒刑不得減刑”條款。
當14歲的惡意學會精準算計法律,修補滋生惡的系統防護網,可能遠比爭論量刑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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