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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邊燒烤店搞場演出聚人氣,本是想多賺倆辛苦錢,沒成想直接栽了大跟頭。
有家燒烤店因為擅自辦現場演出,被直接罰了9萬,消息一爆全網炸鍋。
老板當初壓根沒多想,夏天燒烤旺季,找幾個歌手駐唱烘托氣氛,客人吃得熱鬧,店里生意能火點,既沒對外賣演出票,也沒靠演出單獨收費,純純是為了拉客流、促消費。
可執法部門上門檢查,一句“未經批準擅自舉辦營業性演出”,直接開出9萬罰單,依據就是《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沒辦許可證就得罰,違法所得不足1萬的,處5萬到10萬罰款,9萬已經快頂到上限了。
這9萬對小燒烤店來說,可不是小數目,大概率是大半年起早貪黑賺的凈利潤,刨去房租、食材成本,本來賺的就是辛苦錢,一下全被罰走,老板蹲在店門口抽煙嘆氣,說早知道這樣無論如何也不搞演出。
以為就是添點熱鬧,誰知道還要辦證?辦啥證、咋辦證,壓根沒人跟咱說過。
店里員工也跟著愁,生意本來就一般,被罰之后老板沒心思經營,連員工工資都快發不出來,一場原本圖熱鬧的演出,硬生生變成了砸飯碗的坑,看著都讓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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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萬罰單一出,網友直接吵翻了天,現場視頻曝光,原來是男模脫衣辣舞,網友很直白,估計是被舉報了。
最主流的聲音就是吐槽辦個證就行,純屬站著說話不腰疼,都找人表演了,辦個證就行了,不然就是給自己找麻煩。
有人反駁你以為辦證跟買菜似的簡單?小燒烤店老板天天圍著灶臺轉,哪懂啥營業性演出許可?
要跑哪個部門、交啥材料、等多少天,沒人科普沒人指引,等知道要辦證的時候,罰單都下來了。
查過辦證流程的網友更清楚,燒烤店屬于非演出場所,辦演出得委托演出經紀機構承辦,還要提交場地證明、演員資料、節目視聽資料等一堆材料,提前3天申報審批,小商家沒精力折騰,也沒那個成本請經紀機構,所謂的辦個證就行,對他們來說根本不現實。
更讓人不平的是市中心那些唱民謠的,網友直接靈魂發問。
燒烤店唱兩首歌罰9萬,市中心街頭唱民謠的一抓一大把,有的在商場門口駐唱吸粉,有的靠路人打賞賺錢,還有的跟商家合作攬客,這些是不是都算營業性演出?
真要按規矩罰,是不是得挨個罰一遍?
為啥偏偏盯著小燒烤店罰?
還有兩個疑問沒人能說清:
飯店服務員表演違法嗎?老板自掏腰包請人不售票也不行?按條例界定,要是服務員是店家安排的常態化表演,目的是吸引顧客消費,哪怕沒給服務員額外報酬,也屬于營業性演出,沒辦證就是違法。
可要是員工偶爾即興唱兩句,不算專門的文藝表演,倒不算違規,邊界模糊得很。
至于老板自掏腰包請人,只要演出是為了店里盈利,哪怕一分錢票沒賣,也得辦許可,之前就有飯店請歌手駐唱被罰,理由就是靠演出引流營利,屬于擅自辦營業性演出。
網友吵得不可開交,一派說該罰,沒規矩不成方圓,不管大小商家,合規經營是底線,不然市場亂了沒法管,另一派罵執法太剛,不懂小商家的難處,規則宣傳不到位,上來就重罰,不是反對合規,是希望規則能接地氣點,別讓普通人摸不著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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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性演出要審批、要辦證,初衷是規范市場,避免低俗演出、安全隱患,這個沒問題,小餐飲、小燒烤店的老板,大多是底層從業者,沒精力研究復雜的條例。
不知道啥演出要辦證、咋辦證,相關部門要是能提前宣傳科普,把流程簡化,比如線上就能申報、材料少點門檻,小商家也愿意合規,不至于糊里糊涂被罰。
更重要的是,執法得有柔性,小商家不是故意違法,大多是不懂規則,第一次違規能不能先提醒整改,屢教不改再罰款?
9萬罰款對大企業不算啥,對小燒烤店就是大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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