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隨著工傷受害者黃某接過最后一筆12萬元賠償款,這起歷時數月的工傷賠償糾紛在西峽縣法院丹水法庭的努力下得以圓滿化解。
賠償協商陷僵局
此前,黃某在西峽縣某材料公司務工期間,因機器操作過程中突發意外,右手被機器割斷,經專業機構鑒定構成嚴重傷殘。事故發生后,雙方對賠償金額、支付期限等分歧較大,協商陷入僵局。眼看生活陷入困境,黃某無奈之下向西峽縣法院丹水法庭提起訴訟,希望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品牌推動助調解
丹水法庭受理案件后,運用“龍鄉和聲”審判品牌,將調解作為化解矛盾的首要路徑。承辦法官一方面向涉案公司負責人詳細解讀《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用工單位的法定賠償責任,點明拒不履行義務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另一方面結合黃某傷殘后的生活困境,耐心引導其理性表達訴求,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
經過法官組織的3輪面對面溝通、兩次背靠背疏導,雙方逐漸放下對立情緒,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最終,涉案公司與黃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公司分3期向黃某支付工傷賠償金共30萬元,首期款項于協議簽訂后10日內支付,剩余款項按季度逐步兌現。該法庭同步對協議內容進行司法確認,為履約加裝法治“安全閥”。
跟蹤履約促兌現
調解協議達成后,承辦法官持續關注涉案企業履行情況,定期通過電話溝通、上門走訪等方式,督促其按期支付賠償款。然而今年年中,涉案企業因經營不善易主,后續賠償款支付陷入斷檔風險,黃某得知消息后再次陷入焦慮。
承辦法官迅速聯系企業原負責人、新收購方開展協調。在溝通中,承辦法官既以顧全雙方利益、化解潛在矛盾的理念為切入點,向新收購方說明工傷賠償的法定關聯性,也從企業后續經營信譽角度,建議各方預留專項資金保障工傷賠償履約。經過兩次現場協商、多輪電話溝通,企業原負責人、新收購方達成共識:在企業轉讓款項結算時,優先預留12萬元用于支付黃某剩余賠償款。
11月26日,黃某順利收到最后一筆賠償款時,激動地向承辦法官說:“沒想到企業換了老板,我的賠償款還能順利拿到,太感謝法院了!”(河南法治報記者 王海鋒 通訊員 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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