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新聞讓人感嘆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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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網約車司機凌晨猝死,因不在接單狀態便被滴滴、火箭出行以不符合職業傷害保險賠付條件為由拒賠,這起悲劇并非孤例。從山西外賣騎手配送中受傷卻遭保險公司以“職業傷害免責”拒賠,到跨省市接單的貨車司機因兩地試點政策差異無法獲償,無數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在職業傷害面前陷入“維權無門”的困境,背后折射出的是數字經濟時代勞動保障制度的結構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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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漏洞的核心癥結,在于傳統勞動保障體系與新就業形態的適配性失衡。
其一,勞動關系認定標準滯后于用工實踐。最高法雖明確以“支配性勞動管理”為勞動關系認定核心,但平臺通過簽訂承攬協議、要求勞動者注冊為個體工商戶等方式規避勞動關系,使得網約車司機、外賣騎手等從業者雖受算法管控、收入高度依賴平臺,卻難以被納入工傷保險體系。通州猝死司機與平臺間的“非勞動關系”定性,本質上是制度對“平臺化、任務化”用工模式的認知脫節。
其二,職業傷害保障存在覆蓋盲區。盡管“新職傷”制度試點已累計覆蓋1200萬人,但全國8400多萬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中仍有超半數游離在外,試點地區與非試點地區、頭部平臺與中小平臺間的保障不平衡問題突出——上海出行行業曾長期只有曹操出行納入試點,市場占有率更高的滴滴直至2025年才被納入,此前相關從業者的權益保障完全空白。更不合理的是,“接單狀態”成為賠付核心門檻? ??忽略了新就業形態“等待訂單—執行訂單—返程待命”的工作連續性,與《工傷保險條例》中“預備性、收尾性工作納入工傷認定”的立法精神相悖。
其三,維權機制存在結構性缺陷。從業者不僅面臨舉證難、理賠流程長(部分地區需近40天)的問題,還遭遇平臺格式條款? ?阱,如山西騎手張某投保的“新職傷綜合險”? ??職業傷害列為免賠項,卻未履行明確說明義務,嚴重侵犯勞動者知情權 。
這些漏洞最終轉化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生存困境:他們在城市街巷奔波,承擔著高于傳統職業的安全風險——上海市道路交通傷亡事故中快遞外賣行業占比高達90%,卻因身份認定模糊無法獲得穩定保障 ;他們受平臺算法支配,卻在權益受損時被“勞務關系”的外殼擋在勞動保障門外;他們為家庭生計拼搏,一場職業傷害就可能導致家庭返貧,而漫長的維權過程更讓其雪上加霜。這種“管理有從屬關系,保障無勞動關系”的矛盾,凸顯了數字經濟對傳統勞動權益保障體系的沖擊。
破解困局需以制度創新回應時代需求,讓保障真正適配新就業形態的發展。
首先,加快職業傷害保障制度全域覆蓋與政策統一。按照“十五五”規劃部署,推動2026年試點擴至全國所有省份,消除跨省市接單的權益壁壘,將出行、即時配送等行業所有平臺全面納入保障范圍,避免“平臺有別、地域有差”的保障不公。
其次,完善勞動關系認定與賠付標準的彈性設計。借鑒最高法指導性案例精神,綜合考量勞動者對平臺的依賴度、管理服從度等因素,打破“唯接單狀態論”,將等待訂單、返程途中等工作關聯場景納入職業傷害保障范疇,明確“按單計費”模式下的保障邊界。
再次,強化平臺主體責任與監管力度。強制平臺履行投保義務,禁止通過格式條款排除勞動者權益,推行“舉證責任倒置”,由平臺承擔勞動關系與傷害關聯性的舉證責任;建立跨部門數據共享機制,打通平臺接單記錄與社保系統,杜絕數據瞞報、轉嫁繳費等 問題。
最后,優化理賠服務與權益救濟渠道。推行職業傷害認定、鑒定、賠付全流程線上 辦理,將理賠時效壓縮至15個工作日內;探索將第三者責任納入保障范圍,回應近50%賠付? ??件涉及第三者的現實需求,同時擴大支持起訴覆蓋面,為勞動者提供專業法律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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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是數字經濟的基石,他們的勞動尊嚴需要制度兜底。通州網約車司機的悲劇警示我們,勞動保障制度必須跟上就業形態變革的步伐。
唯有通過立法完善、政策擴容、監管強化、服務優化,填補制度空白、破解認定難題、降低維權成本,才能讓每一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在遭遇職業傷害時不再孤立無援,讓靈活就業的紅利與勞動保障的底線并行不悖,這既是對勞動者的尊重,也是平臺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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