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殘保金申報季一到,不少企業HR和老板就開始老大難了:“30人以下企業真的免征殘保金嗎?安排1個殘疾人能節省多少費用?申報錯了能不能補救?殘保金到底是怎么計算的?”今天整理一下多年對接客戶時最常用的一些問題,讓你更清楚地了解殘保金以及殘保金該如何繳納?
分公司是否繳納殘保金?
是需要的,報殘保金不是以法人為主體,是屬地管理的,所以分公司是殘保金的征收對象。
成立未滿3年的企業,人數超過30人,是否繳納殘保金?
當然要交!
政策原文是:成立未滿3年的企業,人數不超過30人的企業免交殘保金是財稅【2017年】18號文件的規定。
這個規定在財政部公告2023年8號文件明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人數不超過30人的企業,免征殘保金。
兩個規定雖然有微弱變化,但人數不超30人這個規定未曾變過!所以剛好30人,可以不交,但31人就涉及殘保金了。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如何算?
按上年本單位在職職工的年平均人數計算,即上年用人單位全年各月在職職工人數總和/12個月
ps: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
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
以勞務派遣用工的,不計入用人單位,計入勞務派遣單位人數。
政策依據:財稅〔2015〕72號
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如何確定?
用人單位應向主管的殘疾人聯合會申報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由殘疾人聯合會對用人單位安排就業的殘疾人人數進行審核。
申報時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以殘疾人聯合會審核數據為準。未辦理審核的,視為未安置殘疾人。
ps:必須通過備案的殘疾人才可減免殘保金,如果只是雇傭,沒有備案或者未達到備案要求的,都不屬于可減免殘保金的雇傭人。
殘疾人員工簽訂一年的勞動合同,一定要工作滿一年嗎?
可以不滿一年,實際安置的月份可以減免。
根據殘聯廳函〔2022〕63號,(四)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按月計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殘疾人總數平均后計入用人單位每月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應當按月發送給稅務部門相關系統。用人單位需按月安置殘疾人就業,才可以減免全年殘保金。
不繳納殘保金有什么后果?
根據財稅〔2015〕72號《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按照《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由保障金征收機關提交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滯納金按照保障金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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