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滴藥水就能讓1張人民幣變成2張?”如此離譜的謊言讓市民項某損失3萬余元積蓄。近日,由貴州省興義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藥水復印人民幣”詐騙案二審生效,被告人劉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2024年8月,項某在家門口偶遇自稱“承接門窗定做”的劉某。交談中,劉某神秘兮兮地透露,自己掌握一種“特殊技術”,能讓錢“生錢”。項某起初以為是玩笑,卻在劉某的反復誘導下,半信半疑地將其請進家中。
在項某家中,劉某隨即展開“表演”:他讓項某拿出1張100元現金和一個裝水的碗,用白布將錢包好綁緊后放入碗中,再從包里取出4瓶不明液體全部倒入。浸潤片刻后,劉某取來白紙和熨斗,將布里的錢鋪在紙上反復熨壓。兩分鐘后打開白布,原本的1張100元竟變成了兩張。為徹底打消疑慮,劉某讓項某到街上驗證,確認兩張鈔票均能正常使用,項某自此對這“神奇技術”深信不疑。
幾天后,劉某再次登門。此時的項某當即拿出家中全部積蓄30500元現金,懇請劉某幫忙“復印”更多錢。劉某故技重施,讓項某去準備玻璃壇和水,趁項某離開取水的間隙,劉某迅速將裝有3.05萬元現金的白布調包,隨后將藥水倒入壇子并用磚頭壓住,謊稱“藥水不夠需外出采購”,且“整個‘復印’過程要24小時”,借機匆匆離開項某家。見劉某遲遲未歸,項某終于心生懷疑,打開壇子后如遭雷擊——里面的現金竟全變成了冥幣,他隨即報警。
案件偵查終結后被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欺騙手段偷偷調包他人錢款,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2024年12月13日,興義市檢察院以劉某涉嫌盜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25年8月7日,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劉某不服提出上訴,10月5日,黔西南州中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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