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搶劫案發生在史今樂夫婦到家后不久,有人按門鈴,安依君開了房門發現樓下鐵柵欄門外站著兩個男子,對方掏出了一個紅色封面的小本本亮了亮。嘴里說了句什么安依君沒聽清楚。安依君并沒有在意,此時北京的治安情況大大改觀,幾乎沒有刑事案件。當下只以為是那個機關的公家人來了解他們回國準備情況,于是安依君就讓兩人進上來。
那二位都是三十多歲年齡。一個體形瘦高,大眼。一個五短身材,壯實,三角眼。他們分別穿著藍色、白色長袖襯衫。他們進門后眼光就落到了放在一旁桌上的那個剛從包里取出的百寶匣上,二人相視一笑, “大眼”對“三角眼”說: “就是這玩意兒,好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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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今樂聽著頓覺不對頭,他還沒來得及細想, “大眼”把提著的那個黑色牛皮公文包放在桌上,扯開拉鏈把手伸入包內,史今樂以為是拿的的有關資料之類的,哪知對方掏出的竟是一把手槍!
著了道的史今樂夫婦只得在對方的槍口下就范。對方干這一行很老到,二人先讓安依君用他們帶來的繩子將史今樂綁上,之后“三角眼”從褲袋里掏出一副白色醫用手套戴上,再動手捆綁安依君,把兩人背對背綁在一起。接著又從廚房找來一段繩子把兩人緊緊拴在桌子上,再用毛巾堵住這對受害者的嘴巴。最后,二人從廚房提來一桶清水,用拖把蘸著水將他們涉足過的客廳、廚房仔細擦拭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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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此時,兩人才把百寶匣裝進史今樂的那個軍用背囊,臨走之前還沒忘記把外面的樓梯也擦拭了,最后將水桶、拖把留在末級樓梯下一米寬的水泥地面上,出去后還關上了臨街的鐵柵欄門。
本案中的這個百寶匣,由于是清官大內物品,市場上很少見到。在五年后的1959年,東北古玩市場上曾有過一個類似的百寶匣出售,內盛的玩物比史今樂夫婦的多一些,當時的成交價格是人民幣一萬九千元,相當于現在一個W了。本案中的這個百寶匣,大約估算也有1.5萬元左右,在那個年代應該算是一筆大錢了,因此這起搶劫案就涉案金額而言應該夠得上“特別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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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說搶劫案不至于驚動高層,但為何此案會會驚動高層呢,這要從1954年5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以中國政務院的名義發布的一個文件說起。
1954年4月23日,蘇聯駐華大使館華司考代辦正式向中國外交部通報了蘇方的遣僑決定。同時,大使館還希望中國政府在運輸、房地產出賣、僑民政治審查等方面提供協助。為此外交部副部長伍修權會同有關部門召開了研究討論會,擬定了協助蘇聯集體遣僑的初步方案。該方案上報后得到政務院(國務院)的同意。于是,外交部于當天以政務院的名義將這一報告的精神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達到各地執行。該文件特別強調:“此事時間緊迫,任務重大,只許辦好,不許辦壞”。 因此,也就不難想見西直門派出所接到報案后的反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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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當即向西四分局報告,分局隨即報告北京市公安局。而市局也不敢處理,稍后就將案情上報公安部了。公安部部長羅瑞卿看到報告后極度震怒,立即給北京市公安局局長馮基平打電話,讓其迅速破案并消除影響。
馮基平隨后召開會議,將該案件稱為“6. 15”案件。并在第一時間作出決定:從市局、分局抽調九名刑警,聯合組建“6. 15”案件專案偵查組,由喬暮生擔任組長,以最快速度偵破該案,追回贓物,懲處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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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市局刑偵處喬暮生副處長率領市局、分局的八名刑警趕到史今樂家時,先行抵達的刑偵技術人員已經完成了現場勘查,并向喬暮生作了簡單的匯報:由于作案者是戴著醫用手套作的案,并且消除了現場的痕跡,所以未能獲取作案者的腳印和指紋。
不過幸運的是,受害人子女放學回家發現父母被綁,馬上向鄰居求救,而隔壁兩個鄰居由于無法解開捆綁史今樂夫婦的繩索,因此只能把繩索硬從史今樂夫婦身上“脫”下來的。這樣,就留給刑技人員一個完整的繩結。這個繩結打得有點兒特別,不但結實,而且在結構方面頗有獨到之處。警方認為這是從事過某種專門職業的人才會打的繩結。至于是哪種職業,還需要調查,那個動手捆綁的“三角眼”從事過與使用繩索有密切關系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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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九位警察分別向史今樂、安依君夫婦和他們的子女以及鄰居作了調查詢問后。隨后往專案組返回駐,專案組組長喬暮生就接到通知,公安部刑偵局偵查科柏群科長奉命前來專案組蹲點,也就是如今所謂的“督辦”。眾刑警馬上就掂出了這起案子的分量,干刑警的一生參與偵查的案子應該不會少,如若哪位遇到這種公安部派員“督辦”的要案,那可以稱得上是一生的榮幸了。
當晚,柏科長參加了專案組的首次案情分析會議。下午專案組九名刑警前往現場查摸情況,但結果并不理想,史今樂全家、左右幾家鄰居未能提供有價值的線索。隨后警方將所有信息進行匯總,經過一番分析,所有信息都集中到一點,作案者是從什么渠道獲取史今樂擁有百寶匣的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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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從史今樂夫婦反映的遭劫情況來看,案犯顯然是直接沖著百寶匣而來的,因為他們并沒劫掠史今樂夫婦的手表、戒指、項鏈,也沒有進入臥室去翻箱倒柜。可見,作案者顯然知曉史今樂手頭有這么一件家傳寶物。可據史今樂夫婦先前向刑警反映的情況顯示,他們根本向外人透露,家里有這么一個百寶匣,當初老史密斯完全是在一個意外場合偶然購得此物的,對方開出的價錢超低,基本可以斷定出售者是一個小偷。
因此老史密斯對此事一向守口如瓶,抗日戰爭爆發后,老史密斯看到形勢不,于是決定將百寶匣深埋秘藏,當時曾悄然關照史今樂不能向包括其妻安依君在內的任何人透露此事。一直到二戰結束嗎,史今樂才把這個秘密悄然告訴了妻子,此后安依君也守口如瓶。新中國成立后,史今樂與安依君夫婦依然嚴守百寶匣之秘,對誰也沒有吭聲。一直保密到6月初,蘇僑協會通知他們已經批準赴蘇申請辦手續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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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調查思路就形成,盯著最近不到半個月的時間里史今樂夫婦透露百寶匣之秘的途徑調查,這樣極有可能獲得作案者的線索。據史今樂夫婦反映,他們因為不了解中國政府對于攜帶此類物品出境的政策和規定,從6月3日至今的十余天里攜帶百寶匣先后去過以下幾個部門:蘇僑協會、西四公安分局、外交部和市文物管理委員會,其中文管會去了兩次,百寶匣的這五次現身,究竟有多少人在場看到了呢?
史今樂夫婦回憶,在這五次中,有兩次并未把百寶匣從背囊里拿出來示人,一次是西四分局,另一次是外交部,史今樂只向接待人員說了個開頭:“我有件東西是祖上傳下來的,不知是否可以攜帶出境”。對方就打斷他的話讓他去其他機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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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三次,是把百寶匣從背囊里拿出來的,但在蘇僑協會只是拿出了百寶匣還未打開,負責接待他的是一個蘇聯女青年。至于在市文管會的那兩次,倒都是打開了百寶匣的,還一層層取出來給人家看了,案發那天第二次,那三個專家把全部百多件東西一件件拿出來輪流鑒定過。
刑警李泗俊、錢秋俠曾向兩人了解過那五次的在場人員情況,但當時史、安兩人哪里料想得到之后竟會發生這等事,所以根本沒有留心在意,一邊回憶著一邊陳述,臨末把兩人所說的情況放在一起比照,發現情況對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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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大家分析,百寶匣在案發當天的那次亮相,應該是沒有調查價值的。因為從史今樂夫婦攜百寶匣去文管會鑒定到回家遭劫,前后不過三個多小時。而作案者顯然是有預謀且是作過充分準備的,案犯還知曉史今樂夫婦的住址。從時間上推算,作案者無法做到在文管會遇見史今樂夫婦并了解到其持有百寶匣后,立刻策劃作案并作好一應準備。所以應當是在前面四次中的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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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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