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自認是企業家,但在人們印象里一直是“商人”,為什么?
從二十來歲正式創辦企業,到九十歲退休,人生都快滿百了,可以說70來社會都還沒有把“企業家”這個名頭、榮譽給他。
人們把喬布斯、任正非等人視為企業家,同樣是經商,他們跟李嘉誠又有什么區別?
商人和企業家的核心區別就在于社會責任,從古代范蠡經商時候就強調這點了。而商人在價值觀、目標導向、社會責任和長期發展等方面有跟企業家不一樣的認識。
簡單來說,商人更側重金錢目標,唯利是圖,企業家則側重理想目標,金錢只是理想實現過程中的附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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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傳媒訪問我,都會問及如何可以做一個成功的商人,其實我很害怕被人這樣定位。我首先是一個人,再而是一個商人。”
在李嘉誠看來,“士農工商”的觀念仍然是深深扎根在中國人傳統思想內,他希望改變這樣的印象。
有次李嘉誠特別提到了他極為推崇的富蘭克林,“做好事、做好人是驅動富蘭克林終生的核心思想,他極希望自己做的每一件事,均有益于社會,或有用于社會,身體力行為后人謀取幸福。”
李嘉誠認為盡管范蠡跟富蘭克林都不吝嗇,都樂善好施,但富蘭克林的做法無疑更可取,“范蠡改變自己遷就社會,而富蘭克林推動社會的變遷”。
所以李嘉誠成立基金會用于公益事業,他視其為“第三個孩子”,讓他的財富可以有系統地發揮,為創造一個更公平、更公正的社會做出貢獻。
既然這樣想、這樣說,也這樣做了,那李嘉誠為什么還是被視為“商人”而不是“企業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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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看李光耀對李嘉誠的意見,他認為李嘉誠在商業上極為成功,但卻沒有對社會、對經濟的發展起到多大的作用。
“李嘉誠可有制造一件營銷世界的商品?沒有。他投資地產、收購港口、超級市場、電訊公司,全靠和壟斷結盟,所以他十分成功。然而,他不過是順市而行,什么行業當紅,便進入該市場……”
盡管兩人可謂同時代的人,私交不錯,又同姓李,但李光耀還是保持了客觀的立場。
如其所言,李嘉誠生意做得很大,涉及能源、通信、港口、地產等多個行業,大都跟民生有關,確實是沒有如喬布斯一樣創造出世界級的產品品牌。
或許李嘉誠志不在此,企業家是通過創造卓越的產品和品牌賺錢,而商人是以賺錢為第一目標,這就是兩者的根本差異。
其實很多人都是這樣的認識和邏輯,他們都是以做生意為通往金錢的方法、手段和路徑,卻忘了生意本身就是意義本身,這件事就是價值和目的,人生的意義在于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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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李嘉誠是無數人心中的頂級偶像。
出身低,白手起家,證明自己的本事后才迎娶了青梅竹馬的表妹。在那個人人渴望發家致富的時代,李嘉誠就是逆襲的榜樣,多少年輕人對其頂禮膜拜。
企業界也有很多老板把李嘉誠視為自己行當的“狀元”,李嘉誠最有錢,生意規模最大,所以最厲害,老板們都以結識李嘉誠為榮,希望得到他的指點。
必須承認李嘉誠的眼光和能力,既知進也知止、知退,商海縱橫數十年沒有敗績,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任何一個領域達到這樣的高度都可謂非凡,屬于人中龍鳳。
木秀于林風必摧之,很難說清楚李嘉誠的名聲是從哪一年開始崩壞的——或許是從2013年——據稱是一位香港小學生寫的作文《李家的城》開始,“屈臣氏、百佳、和記電訊、7-11、惠康……看著一間一間誠哥旗下的物業,我心中有無比的感動。香港內一切的商店,不論是哪種的類型,全是誠哥帶給我們的祝福與欽賜。”
從李超人到青面獠牙的形象轉變背后,是貧富差距的拉大,以及人們對機會和公平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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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城市或國家,一旦是形成了“某一家的力場”,那不滿就會越來越快地堆積,“六朝何事,只成門戶私計”,歷史告訴我們財富沒有綿延不息的。
當然,李嘉誠有其至真至誠的一面,他的謙虛、淵博、求知、勤奮、眼光等都讓人欽佩,如果是個人主義的思想,那李嘉誠已經是達到了頂點,稱得上“仁慈獅子”的境界。這也是很多人畢生所求的目標。
“做人成功的重要條件是讓你的敵人相信你:第一誠信,敵人相信你不單只是誠信,是因為敵人相信你不會傷害他;第二是自強不息;第三是真的要追求知識、準確的訊息。”
李嘉誠一輩子都是自立自強,他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人生走到邊緣的時候,他回首往事,究竟有沒有對過往有過后悔呢?
雁過留聲,人過留名。李嘉誠要想人生善始善終,功德圓滿,恐怕還需要有所作為才行。商人可以沒有祖國,企業家則必須有家國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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