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貴州監管局11月14日發布原創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貴金罰決字〔2025〕127-131 號),對國富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及該公司 4 名時任負責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相關處罰信息可通過打印、微博、微信等渠道查詢。
根據公開表,國富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貴金罰決字〔2025〕127 號)存在三項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分別是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謀取不正當利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貴州監管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 67 萬元的行政處罰。
此外,4 名時任公司負責人也因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王璐,時任國富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財務部副經理(主持工作),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貴金罰決字〔2025〕128 號),被處以警告并罰款 1 萬元;
熊崧松,時任國富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中介業務部兼銀保業務部副經理(主持工作),因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謀取不正當利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貴金罰決字〔2025〕129 號),被處以警告并罰款 3 萬元;
曲佩辭,時任國富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臨時負責人,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貴金罰決字〔2025〕130 號),被處以警告并罰款 1 萬元;
張波,時任國富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副總經理,因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謀取不正當利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貴金罰決字〔2025〕131 號),被處以警告并罰款 1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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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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