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以下簡稱 “上海監管局”)11月19日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滬金罰決字〔2025〕187-189 號),對交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交銀金融租賃”)及該公司 2 名時任高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處罰原因涉及員工行為管理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具體處罰信息如下:
時任高管處罰情況:
馬賓(時任交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因 “員工行為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上海監管局依據滬金罰決字〔2025〕187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作出 “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的行政處罰。
方修志(時任交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航運業務總監、航運租賃部總經理)
上海監管局通過滬金罰決字〔2025〕188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作出 “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的行政處罰。
企業主體處罰情況:
交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監管局以滬金罰決字〔2025〕189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作出 “罰款 80 萬元” 的行政處罰,處罰決定機關均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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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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