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
出門旅游想省心實惠辦張“旅游卡”,常逛景區(qū)想方便實惠買張“年卡”,帶孩子參加校外文藝培訓想搶抓實惠囤點“課時”,去星級酒店、歌舞廳、游戲廳、網吧想充值辦“會員”享優(yōu)惠……這些“先付錢、后兌現”的預付式消費,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便利,但也隱藏著商家“關門跑路”、服務“貨不對板”、退錢“難如登天”的風險。
為了讓大家看得明白、消費得放心,廣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結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地文化旅游市場消費特點,送上一份“避坑”提示,助您守護好“錢袋子”。
一、法律是咱的“主心骨”,這些規(guī)定保護您!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預付式消費司法解釋》),共同保護您的合法權益。
1.有權要求簽合同。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經營者以收取預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合同,約定商品或者服務的具體內容、價款或者費用、預付款退還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預付式消費,不能光靠一張卡、一句口頭承諾就行了。
2.商家違約可退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經營者收取預付款后,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務質量和任意加價,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還預付款,并承擔預付款利息和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預付式消費司法解釋》第九條規(guī)定,收款不退、丟卡不補、限制轉卡等“霸王條款”依法無效。商家的“空頭支票”,法律絕不認可。
3.遇詐有權要賠償。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經營者不得通過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虛構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務的治療、保健、養(yǎng)生等功效,誘導老年人等消費者購買明顯不符合其實際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還規(guī)定,經營者存在欺詐行為的,消費者可要求“退一賠三”,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退一賠三,保底五百”。
4.依法解約有保障。《預付式消費司法解釋》第十三條規(guī)定,經營者“遷店”給消費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明顯不便、未經消費者同意將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出售不限消費次數的計時卡卻不能正常提供服務等情況下,消費者有權解除合同。消費者因身體健康等自身客觀原因致使繼續(xù)履行合同對其明顯不公平的,也有權依法解除合同。這意味著,服務“變味”了,您也有權說不。
5.商家跑路要擔責。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經營者出現重大經營風險,有可能影響經營者按照合同約定或者交易習慣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停止收取預付款。經營者決定停業(yè)或者遷移服務場所的,應當提前告知消費者,并履行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義務(提前30日在其經營場所、網站、網店首頁等的醒目位置公告經營者的有效聯系方式等信息)。消費者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有權要求經營者繼續(xù)履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義務,或者要求退還未消費的預付款余額。《預付式消費司法解釋》第二十三條明確,經營者收取預付款后終止營業(yè),惡意逃避退款,依法將承擔懲罰性賠償甚至刑事責任。商家“一跑了之”行不通了。
記住要點:付錢之前,務必簽好書面合同,白紙黑字把事兒說清楚!
二、聚焦六大場景,這份“避坑”清單請收好!
1.旅游卡、會員卡(旅行社)
風險點:警惕“低價環(huán)游世界”“終身會員”等夸張宣傳,謹防圈錢跑路或服務縮水。
避坑口訣:不圖“大便宜”,選擇正規(guī)社;合同細閱讀,行程標準要明確。
2.景區(qū)、樂園年卡/次卡
風險點:辦卡時說“全年無限次”,使用時卻“節(jié)假日除外”“特定項目另收費”。
避坑口訣:買卡前,問清使用規(guī)則和限制條件。
3.游藝娛樂場所“購幣存幣”
風險點:大量“存幣”后,可能遭遇店家搬遷、關門,剩余“游戲幣”打水漂。
避坑口訣:“存幣”適可而止,體驗為主。
4.星級酒店、民宿、歌舞娛樂場所“會員充值”
風險點:充值后享受的“會員價”可能名不副實,或在消費時受限。
避坑口訣:問清充值金的使用范圍,保留證據防提價。
5.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網吧)“會員費”
風險點:充值后網吧易主或停業(yè),新老板不認舊賬。
避坑口訣:選擇連鎖穩(wěn)定網吧,充值金額夠用就好。
6.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課時包”
風險點:一次性購買大量課時后,可能遇到機構頻繁換老師、教學質量下降,甚至老板“卷款跑路”。
避坑口訣:拒絕“超長課時包”,從小額開始試水;務必簽訂規(guī)范合同,明確退費辦法。
三、消費過程多留心,留存證據防風險
在進行預付式消費時,請您注意以下事項,做到明明白白消費、安安心心維權。
1.全面留存消費憑證。妥善保管書面合同、付款憑證(盡量選擇可追蹤的對公賬戶轉賬,避免向個人賬戶付款)、消費明細、余額通知等證據,每次消費后注意核對余額并主動索要、保存相關單據。
2.持續(xù)關注商家狀況。留意商家的經營狀況,如發(fā)現服務質量明顯下滑、核心人員頻繁變動、場所頻繁搬遷或無故無提前公告裝修停業(yè)等異常情況,應提高警惕,及時消費卡內余額,必要時依據合同或者法律規(guī)定提出解除合同、退回余額。
四、萬一遇糾紛,維權“四步走”!
當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請通過以下途徑維權:
1.友好協商。首先與商家協商,爭取友好解決爭議。
2.向監(jiān)管部門投訴舉報。若協商無果,可及時撥打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進行投訴。
3.涉嫌詐騙及時報警。如遇商家突然關門且無法聯系,有詐騙嫌疑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4.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必要時,可依據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美好生活,需要安全消費來護航。讓我們共同努力,運用法律、辨識風險、提升意識、留心防范,讓“預付式消費”不再成為“糟心消費”,真正實現 “理性預付,樂享文旅”!
來源丨廣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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