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車行業一度引以為傲的“零百加速3秒級”性能,即將在安全至上的新規下迎來理性回歸。
11月12日,由公安部組織起草的國家標準計劃《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征求意見稿)正式發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份被稱為機動車安全管理最基礎的技術標準,將在六個月正式實施后全面替代現行的GB 7258-2017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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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2017版標準相比,此次《征求意見稿》針對新能源汽車及智能駕駛技術帶來的新風險,更改和新增了多項整車安全裝置配備要求。從限制車輛加速性能到強制標配機械門把手,從提升電池安全標準到強化輔助駕駛監管,新規并非只針對某單一車企,而是旨在對當前呼聲較高且多次引發交通事故的安全隱患進行針對性整頓和整改,更符合當下汽車行業發展。

五大關鍵變化
此次《征求意見稿》由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共同起草。
作為我國機動車安全管理最基本的技術標準,GB 7258自1987年首次制定以來,分別于1997、2004、2012、2017年進行了四次修訂。現行標準已難以適應新能源汽車與智能駕駛技術快速普及帶來的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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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說明中指出,目前我國先進主被動安全技術應用率較低,與國外汽車發達國家差距明顯。同時,新能源汽車、輔助駕駛汽車的針對性條款要求較少,難以滿足新技術新業態快速發展下的交通安全管理需求。
意見稿有五方面變化調整,引起更廣泛關注:
首先是加速限制:默認狀態不低于5秒。《征求意見稿》規定,乘用車每次上電/點火后(發動機自動啟停除外),應處于百公里加速時間不少于5秒的默認工作狀態。
這一規定直接回應了近年來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啟動加速失控事故多發的問題。編制說明中解釋,這些事故多是由于駕駛人使用高加速模式時的駕駛準備和操控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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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極致的加速能力(如3至4秒)在很大程度上已超出日常出行的實際需求,演變為一種“技術冗余”。所以即使是性能車型,在啟動后默認處于正常加速狀態。如果需要提升加速能力,需要專門進行手動調整,讓駕駛者更明確車輛所處加速狀態。
電池安全需明確預警保證逃生時間。針對新能源汽車電池起火風險,《征求意見稿》提出了嚴格的熱失控管控要求。新規要求車輛必須具備電池單體級別的實時監測與預警能力,在發現熱事件時通過聲、光信號提示車內人員。明確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動力電池應符合 GB 38031 的規定,車身設有定向泄壓和壓力平衡裝置。
機械門把手成為強制標配。針對因隱藏式門把手在事故中無法開啟影響救援的問題,《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汽車每個車門(不包括尾門)應配置具備機械釋放功能的車門內把手。若裝備電動式車門內把手,應同時配備具有機械釋放功能的車門內把手作為機械應急車門內把手。
智能駕駛要有強化監管。《征求意見稿》對智能駕駛輔助系統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當車速超過10km/h時,駕駛區前部顯示裝置應關閉和禁止開啟娛樂影像播放和游戲功能。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必須持續監測駕駛人狀態,至少采用手部脫離檢測和視線脫離檢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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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規還要求具有輔助駕駛功能的汽車在啟動后,通過生物識別或賬號登錄的方式,確認駕駛人已完成輔助駕駛系統的使用培訓,才能繼續行駛。
安全技術要求從選配到標配。《征求意見稿》將自動緊急制動系統(AEBS)、電子穩定性控制系統(ESC)、全景影像監測系統或盲區監測系統等智能駕駛輔助系統變為多種車型的強制性要求,推動主動安全技術從選配走向標配。
同時,新規還要求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載客汽車應具備踏板誤踩加速抑制功能,在靜止、蠕行時能夠檢測,抑制動力輸出并通過明顯信號提示駕駛人。

推動行業洗牌
乘聯分會秘書長崔東樹分析認為,本次《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修訂,對行業與消費者均將產生深遠影響。對行業而言,標準提升將推動技術升級與產業洗牌。
崔東樹表示,許多消費者尤其是從燃油車轉來的用戶,對電動車瞬間高扭矩輸出的加速特性并不完全了解。若仍沿用燃油車的駕駛習慣,猛踩電門時車輛突然竄出,極易因操控不及引發碰撞事故。
新能源汽車和動力電池專家指出,盡管規定是保護駕駛員的,但一次安全事故就會導致車企銷量急劇下降,甚至破產。車企必須嚴格執行相關安全規定,才能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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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整體上旨在推動汽車行業實現更健康、可持續的長期發展。條例中所涉及的組合輔助駕駛、主動安全系統以及電池安全等內容,正是當前消費者高度關注的核心議題,也是電動汽車作為新興產品能否真正替代燃油車的關鍵所在。
從“馬力崇拜”到“安全默認”,《征求意見稿》反映了汽車行業安全管理思路的重要轉變。它不再僅僅依賴于駕駛員的自我約束和技能,而是試圖從車輛設計的源頭,建立一個“安全默認”的底層邏輯。
據編制說明統計,目前駕校教練車和大多數燃油乘用車的百公里加速時間普遍大于5秒,新老司機對于這種加速度更為適應,不易誤操作。5秒的閾值在保障動力基本效能與駕駛安全之間取得了更佳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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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此次《征求意見稿》的突出特點在于其響應技術發展的前瞻性和要求的系統性。其不僅將經過驗證的智能駕駛輔助技術提升為普遍性安全要求,更直面新能源汽車安全這一行業焦點。通過“監測-預警-延緩-防護”的全鏈條技術規定,為相關風險設定了可量化的安全閾值。
安全新規的實施將推動整車與零部件企業優化產品設計,從源頭提升車輛安全水平。那些曾經過度追求性能參數的品牌,必須重新思考安全與性能的平衡點。
隨著新規未來正式落地,中國機動車安全標準將迎來一次全面升級,汽車產業也有望從“加速內卷”走向“安全競賽”的高質量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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